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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生六恨之天生数学盲 作者:的灰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题记: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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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应该算是一个比较聪明的人。我很早就会读书写字,五岁多就上了学,过目不忘,触类旁通,头两年的所有考试全部满分,每一篇作文都给贴在墙上挂着小红花,近乎神童的表现使老师们不称呼我的名字而称我为“清华苗儿”。

至于后来我险些考不上大学,那实在只是数学的错。

我是个数学盲。所谓数学盲就是对数字毫无感觉,对公式完全闹不明白,在数学题面前永远束手无策。买菜的时候我从来都是由着小贩算帐:“九块钱两斤,一共三斤八两,算你十七块钱,给我二十,找你三块……”如果要我来核算的话,我就得掰着手指头和脚指头在那里站上半个小时,也许能勉强算清楚。问别人年纪:“啊,你四十二岁啊,我才二十九啊,你比我大……嗯……你比我大……嗯,这个,比我大很多啊。”到底大多少呢?我得这样算:四十九比二十九大二十岁,四十二比四十九少七岁,那么他比我大二十减七等于十三岁。

在我家宝宝还是婴儿的时候,用地秤给他称体重,我自己站上去是五十三点五公斤,抱着宝宝站上去是六十二点二公斤,宝宝到底是多少斤?我想了又想,想了又想,最后还是动用了计算器才得出结果。

前些日子,我们单位的领导想让我管管财务,接过一厚迭账本,看到上面密密麻麻的数字,我当场休克,吓得领导再也不敢提这事。

我的这个毛病在小学一二年级的时候并没有显露出来,可能由于那时候的数学课程比较简单吧。上三年级,开始讲方程了,第一课我就不明白:A+B=C是什么意思?难道还有一个数字叫做A吗?我的数学郁闷史从此拉开帷幕。

方程摆不清,应用题可想而知是不会解的。“同一个笼子里,有一些鸡和兔子,如果这些鸡和兔子一共有40个头,100只脚,请问笼内有鸡和兔各多少只?”我的习惯是在纸上画出一排排的鸡和兔子,分别数着头和脚往答案上对。至于一个大池子同时接水又放水问几个小时能装满那样的题,我只有咒骂那些人浪费水的份儿。

上了初中,数学分为代数和几何,名堂更多更复杂了:整数,分数,自然数,正数,负数,相反数,有理数,无理数,复数,实数,虚数,小数……你分得清吗?我分不清。周角,平角,直角,锐角,余角,补角,对顶角,同位角,内错角,同旁内角……定义都背得烂熟,可是你拿只角来放在我面前,我仍然叫不出它的名字。

等到课本上开始出现罗马字母,我的死期就到了。阿尔法,贝塔和伽马一个个面目狰狞,三角函数更是我一辈子的噩梦,至今听见SIN和COS仍然有反胃的感觉。

整个中学时代,我的数学就没有及格过。不但是数学,连带物理和化学也惨遭灭门。其实物理和化学在头几次考试时我的成绩还都是很好的,等到开始运用数学公式,不及格就象现在的蠕虫病毒一样蔓延到全部的考卷。尽管直到现在我仍然对“氢氦锂铍硼,碳氮氧氟氖,钠镁铝硅磷,硫氯氩钾钙”等口诀倒背如流,但是天可怜见,我从来不知道这些口诀到底应该用在哪里。

我的历位数学老师都对我印象深刻,因为很少遇到我这样每次考试都能把全班的数学平均分拉下一两分的学生。他们在上课时是从不提问我的,反正我总是答不上来。有一次上公开课,数学老师一时糊涂,让我到黑板前去画个对数函数曲线——他见过我画的素描,认为会画画的人画图也应该不错——我完全不知道对数函数是什么东东,捏着粉笔站了五分钟,结果数学老师的脸和我的脸一样红,一边抹汗一边摆着手让我回去。

高三时,有位数学老师非常负责任,决心为我个别辅导,在到我家讲了三次课仍然没能使我明白因式分解是怎么回事后,终于抓狂,掩面而去。

很多人不明白我这个数学白痴是怎么考上高中的,又怎么会有勇气一直念着书要考大学。其实除了数理化,我的其它科目成绩都很出色,随便哪一科都比数理化三科的成绩加在一起还要高。高二那年分了文理科之后,甩掉了物理和化学,我的总成绩甚至到达了班级的中上等,不算数学的话,是能够确保前三名的。到我高考的那一年,由于数学题出得太难,拉分不大,我以高出录取分数线六十多分的成绩考入大学,名列全校第一。大学里没有了数学课,我摇身变为尖子生,连连荣获一等奖学金,捷报传回母校,老师们百思不得其解。

事情到了这里本来算是苦尽甘来了,至于最近遭受的那次打击,实在是我自找的。因为毕业很久了,觉得有必要考个硕士学位,虽然有保送去读马列主义哲学硕士的机会,但这个专业我不喜欢,想去读对我的工作比较有实际意义的工商管理。一看招生简章,数学赫然名列考试科目之中。当时我是猪油蒙了心,吃了豹子胆,不见棺材不落泪,不撞南墙不回头,慨然决定报名备考。这可把我们全家的下巴都震落地上收不回来。数学啊!是高等数学啊!是连初等数学都没有学会的我从来没有学过的高等数学啊!我老妈对我的决心佩服得五体投地,拍胸脯说如果我考上学费由她出。

接下来的半年,我夜以继日地研读微积分、线性代数和概率论,呜,我做了多少笔记,背了多少例题啊!可是到了考场上,虽然知道那道题和例题是同一种类型,仍然干瞪着眼不知从哪儿下笔啊!

拿着惨不忍睹的成绩单,我痛定思痛,彻底放弃了这辈子再去招惹数学的念头。我也终于得出了自己的结论:我的数学如此之烂并不是象我一向以为的那样是因为自己不用功——我从来就不是个用功的学生,但是文科成绩一直都很好啊——而是因为我是天生数学盲。似乎世界上这种人还真是有很多,起码在女作家中,张爱玲、琼瑶、三毛、席慕蓉都承认自己有这个毛病,亦舒和张晓风好象也不是一般地偏科。有的文章里说,偏科是具象思维和抽象思维发展不协调的表现,就是说大多数人的具象思维和抽象思维是均衡发展的,而有的人则偏重得很厉害。如我,能用眼睛看见或者能够转换为画面的东西我很快就能明白,能记住,对线条、色彩、图案超常敏感;而不能直接看见又无法转换为画面的东西,我就要费些功夫才能理解和接受,甚至完全不能接受。

同样是一首诗,写在纸上看一遍,我能背个八九不离十;如果是念给我听,我就必须得在脑海里把它转化成文字才能记住,否则念多少遍都没用。同样是文字,我对中文兴趣异常,对英文则毫无感觉,那是因为中文是具象文字,英文是抽象文字,中文的“悲”字用象形表达了心头的莫大痛苦,而英文的“SAD”只是几个字母的组合。这也正解释了为什么我的数学那么烂,立体几何却学得很好,解析几何又完全不行,那是因为立体几何是具象的,数学的其它理论都是抽象的。

这个结论也许没有什么科学性,但是用在我自己身上十分贴合,于是我安心地接受了。我所不安的只是:如果这种单一思维模式会遗传——从我的老爸老妈和老妹的情况来看,那简直一定是遗传的——那么我的后代会不会也沿袭我的悲剧?

万幸的是,我嫁到了一个地道的理科家庭:我的公公是物理系毕业,婆婆是化学系毕业,家猪是医学系毕业,中学时代是数学科代表。家猪的特长与我正好相反:他的心算速度跟计算器有一拼,而欣赏美文或图片时十次有九次会酣然入梦。家猪家族的遗传基因超强,几代人的相貌简直象是克隆出来的,所以我的宝宝呢,不但长得和家猪一模一样,思维方式也完全象他,从懂事起对按钮、开关以及事物的原理和变化表现出异常的兴趣,三岁时就会照着线路图用电子积木安装各种警铃,这是我老人家这辈子都没法搞明白的。

去年冬天下大雪,我剪了一朵极尽妍丽的雪花给宝宝看。宝宝并没有照我的期望夸奖雪花的美丽或者我的灵巧,而是研究性地问我:“妈妈,雪花真的是这个样子的吗?为什么我看到的雪花是一团一团的?是所有的雪花都是这个样子的,还是只有你照着剪的一朵是这个样子?为什么你只是斜着剪了一下,打开纸就是六个角?要折几折才是六个角?如果再多折一折,剪出来会是多少个角?为什么你剪的这个三角形打开之后成了星形?你在这里剪一个洞的话,打开之后会是多少个洞?……”

我尴尬地笑着:“呃,宝宝,我给你讲个雪孩子的故事好不好?或者我教你背一首关于雪花的诗?……”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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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枫下拾英 / 美文转贴 / 汪曾祺谈沈从文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美——生命

    ——《沈从文谈人生》代序



    我在做一件力不从心的事。

    我发现我对我的老师并不了解。

    曾经有一位评论家说沈先生是“空虚的作家”。沈先生说这话“很有见识”。这是反话。有一位评论家要求作家要有“思想”。沈先生说:“你们所要的‘思想’,我本人就完全不懂你说的是什么意义。”这是气话。李健吾先生曾说:“说沈从文没有哲学。沈从文怎么没有哲学呢?他最有哲学。”这是真话么?是真话。

    不过作家的哲学都是零碎的,分散的,缺乏逻辑,缺乏系统,而且作家所用的名词概念常和别人不一样,有他自己的意义,因此寻绎作家的哲学是困难的。

    沈先生曾这样描述自己:

    我就是个不想明白道理却永远为现象所倾心的人。我看一切,却并不把那个社会价值搀加进去,估定我的爱憎。我不愿问价钱多少来为百物作一个好坏批评,却愿意考查它在我官觉上使我愉快不愉快的分量。我永远不厌倦的是“看”一切。宇宙万汇在运动中,在静止中,在我印象里,我都能抓定它的最美丽与最调和的风度,但我的爱好显然却不能同一般目的相合。我不明白一切同人类生活相联结时的美恶,换一句话说,就是我不大能领会伦理的美。接近人生时,我永远是个艺术家的感情,却绝不是所谓道德君子的感情。(《从文自传·女难》)

    这段话说得很美。说对了么?说对了。但是只说对了一半。沈先生并不完全是这样。在另一处,沈先生说:

    曾经有人询问我:“你为什么要写作?”

    我告他我这个乡下人的意见:“因为我活到这个世界里有所爱。美丽,清洁,智慧,以及对全人类幸福的幻影,皆永远觉得是一种德性,也因此永远使我对它崇拜和倾心。这点情绪同宗教情绪完全一样。这点情绪促我来写作,不断地写作,没有厌倦,只因为我将在各个作品各种形式里,表现我对于这个道德的努力。”(《<篱下集>题记》)

    沈先生在两段话里都用了“倾心”这个字眼。他所倾心的对象即使不是互相矛盾的,但也不完全是一回事。只有把“最美丽与最调和的风度”和“德性”统一起来,才能达到完整的宗教情绪。

    沈先生是我见过的惟一的(至少是少有的)具有宗教情绪的人。他对人,对工作,对生活,对生命,无不用一种极其严肃的,虔诚笃敬的态度对待。

    沈先生曾说:

    我崇拜朝气,欢喜自由,赞美胆量大的,精力强的……这种人也许野一点,粗一点,但一切伟大事业伟大作品就只这类人有份。(《<篱下集>题记》)

    沈先生又说:我是个对一切无信仰的人,却只相信“生命”。

    沈先生用这种遇事端肃的宗教情绪,像阿拉伯人皈依真主那样走过了他的强壮、充实的一生。这对年轻人体认自己的价值,是有好处的。这些年理论界提出人的价值观念,沈先生是较早地提出“生命价值”的,并且用他的一生实证了“生命价值”的人。

    沈先生在文章中屡次使用的一个名词是:“人性”。

    这世界上或有想在沙基或水面上建造崇楼杰阁的人,那可不是我。我只想造希腊小庙。选山地作基础,用坚硬石头堆砌它。精致,结实,匀称,形体虽小而不纤巧,是我理想的建筑。这神庙供奉的是“人性”。做成了,你们也许嫌它式样太旧了,形体太小了,不妨事。(《〈从文小说习作选〉代序》)

    我要表现的本是一种“人生的形式”,一种“优美、健康、自然,而又不悖乎人性的人生形式。”(《〈从文小说习作选〉代序》)

    “人性”是一个引起麻烦的概念,到现在也没有扯清楚。是不是只有具体的“人性”——其实就是阶级性,没有抽象的人性,即人类共有的本性?我们只能从日常的生活用语来解释什么是人性,即美的、善的,是合乎人性的;恶的、丑的,是不合人性的。通常说:“灭绝人性”,这个人“没有人性”,就是这样的意思。比如说一个人强奸幼女,“一点人性都没有”。沈先生把“优美”、“健康”和“不悖人性”联系在一起,是说“人性”是美的,善的。否定一般的,抽象的人性的一个恶果是十年浩劫的大破坏,而被破坏得最厉害的也正是“人性”,以致我们现在要呼唤“人性的回归”。沈先生提出“人性”,我以为在提高民族心理素质上是有益的。

    什么是沈从文的宗教意识,沈从文的上帝,沈从文的哲学的核心?——美。

    黑格尔提出“美是生命”的命题。我们也许可以反过来变成这样的逆命题:“生命是美”,也许这运用在沈先生身上更为贴近一些。

    美是人创造的。沈先生对人用一片铜,一块泥土,一把线,加上自己的想象创造出美,总是惊奇不置。

    沈先生有时把创造美的人和上帝造物混为一体。

    这种美或由上帝造物之手所产生,一片铜,一块石头,一把线,一组声音,其物虽小,可以见世界之大,并见世界之全。或即“造物”,最直接最简便那个“人”。流星闪电刹那即逝,即从此显示一种美丽的圣境。一个人的手足眉发在此一闪即逝的飘缈印象中,即无不可以见出造物者手艺之无比精巧。凡知道用各种感觉捕捉这种美丽神奇光影的,此光影在生命中即终生不灭。但丁、歌德、曹植、李煜,变是将这种光影用文学组成形式,保留的比较完整的几个人。这些人写成的作品虽各不相同,所得启示必中外古今如一,即一刹那间被美丽所照耀,所征服,所教育是也。

    “如中毒,如受电,当之者必喑哑萎悴,动弹不得,失其所信所守”。美之所以为美,恰恰如此。(《烛虚》)

    沈先生对自然有一种特殊的敏感,有泛神倾向。他很易为“现象”所感动。河水,水上灰色的小船,黄昏将临时黑色的远山,黑色的树,仙人掌篱笆间缀网的长脚蜘蛛,半枯的柽柳,翠湖的猪耳莲,水手的歌声,画眉的鸣叫……都会使他强烈地感动,以致眼中含泪。沈先生说过:美丽总是使人哀愁的。

    沈先生有时是生活在梦里的。

    夜梦机可怪。见一淡绿百合花,颈弱而花柔,花身略有斑点青渍,倚立门边微微动摇。在不可知地方好像有极熟习的声音在招呼:

    “你看看好,应当有一粒星子在花中。仔细看看。”

    于是身手触之。花微抖,如有所怯。亦复微笑,如有所恃。因轻轻摇触那个花柄,花蒂,花瓣。近花处几片叶子全落了。

    如闻叹息,低而分明。(《生命》)

    这很难索解,但是写得多美!

    沈先生四十岁以后一直是在梦与现实之间飘游的。

    照我思索,能理解“我”。照我思索,可认识“人”。

    这里的“我”、“人”都是复数,是抽象的“人”,哲学的“我”,而沈先生的思索,正如他自己所说,是“抽象的抒情”。

    要理解一个作家,是困难的。

    关先生编选的这本书虽是资料性的工具书,但从他的选择、分类上,可以看出是有自己的看法的。关先生的工作细致、认真,值得感谢。


    一九九三年十月十四日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大象,大象 作者:空罐头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过年的时候,单位发了一头大象,活的。


      之前就断断续续的有谣言,说是今年过节不发往年那些东西了,会发个大家伙。谣言让大家心里充满了期望。

      “会发个电冰箱吧?”

      “没准是空调什么的,咱家正好缺这个...”

      各种猜测都有,就是没人想到会是一头大象。


      “管福利的家伙脑壳坏掉了吧!怎么会发这种没用的东西!”

      “就是就是,还不如发钱哪!”

      同事们知道后都抱怨了起来,可大家牢骚归牢骚,大象运来之后还是人人都争先恐后的围上去想挑一头最大的。


      除了我。


      我在楼上隔着窗户看着下边的大象和攒动的人头,回想起自己在动物园里见过的大象来。


      阳光,音乐,笑声;绿色的草坪上鸽子咕咕的叫着叮食地上的爆米花,空气中还弥漫着一股动物排泄物的味道--我所在的城市里,也有一座跟其它地方一样的动物园。


      园里自然也有大象,而且有好几头,每逢周末它们就会打扮得花花绿绿的出来表演。表演什么我已经无从记起,可是推着工地用的斗车跟在大象后边清理粪便的工人却让我印象深刻。


      园里还有一头年老的大象,每天啥也不用作,就这么张大了嘴巴让游客把食物扔进它的嘴里。只用花很少的几个钱就能在旁边买到喂象用的红薯块。老象总是很安静的张着大嘴,间或闭上嘴巴咀嚼嘴里的食物,对于那些有意无意砸到它身上的薯块置之不理,一幅乐在其中的样子。


      “真是个迟钝的家伙!”我常常一边发出这样的感慨一边把手中的薯块狠狠投入象的口中。


      楼下的象已经叫同事们瓜分完毕了,负责分象的家伙开始大声叫我的名字,旁边站着一头被人挑剩的“小”象,那就是我的。


      在单子上签下名字后,这头象就正式属于我了。我于是仔细打量起这口作为过年的福利发到我手中的大象。虽然说是最小的一头,可也大得惊人,约摸有2米来高,粗糙的灰色肌肤象极了老树的皮。象耳朵前后忽扇,象鼻子左右晃动,除此外大象特别安静,好像很好相处的样子。


      我没好意思去确认大象的性别,不过它没有象牙,估计是头母象,也难说是口没长牙的公象。总之当务之急是想法子把它弄回家去,其它的东西只有以后再慢慢琢磨了。


      想了半天,决定把象用绳子在摩托车后边拴着拖到父母家去,父母住在一所大学里,家里有个很大的院子,估计放下头大象没啥问题。在电话里我跟妈妈一再保证是头最小的象后,妈妈同意了。我们家里父亲的意见向来不受重视,所以这件事情就这么定了下来,再说,自从父母养的画眉鸟死掉以后他们就一直说想养些别的宠物来着,大象虽然跟小鸟不可同日而语,但也将就了。


      “但愿不要被交警罚款才好...”

      我一边望着后视镜里一溜小跑的大象一边小心的保持着车速。大象很高兴的喘着粗气,肚皮上的肉像波浪一般起伏不定,那模样很是了得。


      到达父母家的时候他们已经把院子收拾干净了,连很少回家的妹妹听说来了头大象也赶了回来。


      大象很听话的走进院子里,开始嚼起爸爸种的花。院子里种的月季被它用鼻子一下全都拔了出来送进嘴里,接下来就是桂花和石榴树,连假山上吊着的几串石斛也未能幸免。啃光了院子里的所有植物后,象把鼻子伸到了2楼的阳台上,开始吃楼上种的三角梅。


      “喂它吃点剩菜吧,它好像饿了耶”妹妹饶有兴味的看着大象吃东西,建议道。

      “傻瓜!大象只吃植物的啦!剩菜吃下去拉起肚子来可不得了”

      听我这么一说,爸爸不知从那拿来几串香蕉,把它扔给大象。大象用它灵巧的鼻子接住放进嘴里,吃得很香。


      就这样大象在父母家呆下了。晚饭后爸妈就会用根绳子牵着象在校园里溜达,象不时停下来吃几口路边的草。


      我有时会回家看看大象,大象总是很亲热的用鼻子搂着我的脖子轻轻晃动,我则拍拍它的额头向它表示问候。自从有了这口象,父母家就很热闹了,常常有年轻的夫妇带着他们的孩子来看大象,附近的住户也很高兴能和头大象作邻居,毕竟这种机会不是人人能有的。大象渐渐出了名,连大学的运动会都把它借去当了一会子吉祥物。


      我一直不太清楚同事们的大象到底怎样了。听说有几个莽汉当天打算吃象肉火锅来着,可是水烧开后到底是没人敢动手屠象,于是只好作罢。


      还听说有个同事企图拿大象当交通工具骑着上班,他还特地买了一套衣服好衬大象的颜色,可是自从这位同事因为迟到被扣了奖金之后,就没见有人骑过,那套衣服自然也就浪费了。


      不管怎么说,大象在同事间议论了一阵,从此就像掉进了黑洞,在大家的闲磕牙话题里消失了。


      如此这般过了一年。某个周末的早上我正懒懒的躺在床上听着音乐,电话响了。

      是妈妈。

      “儿子呀,你回来看看吧,大象它不见啦”

      “...怎么了?我马上回去”

      我匆匆的就着牛奶啃过面包,赶回了家里。


      大象居然不见了。


      院子的门锁得好好的,周围没留下任何脚印,夜里也没听见啥奇特的响动,象就这样凭空消失了,就像被大卫.考波菲尔变不见的那架喷气机。

      “现在的小偷真厉害啊!校保卫科不知干嘛去了,连大象都被偷了!”

      “我看是象自己逃走的吧,小偷要大象干嘛啊?”

      挤在屋里等着看大象的人们议论纷纷,在警察纪录下象的特征,盘问过每一个人后就一起散去了。看上去不会太认真查的样子,到底丢的不是活人,只是一头大象。再说又快过年了,警察们还有很多其它的事情可忙。


      “夜里三点的时候,我看到大象扇着耳朵飞走了!”

      楼上的小孩如是说。考虑到他的年纪和我曾经帮他买过一本《小飞象》这个事实,谁也没把小男孩的话放在心上。


      望着没有了大象的院子,父母一脸的不高兴。

      “今晚就在家里住下吧,你的房间一直空着呢”

      “好吧”

      妈妈帮我铺好被褥,一家人吃完沉默的晚饭后就各自回房了。

      我冲了一杯热茶,一边用它暖着手一边看着失去了大象的院子,院子里显得空荡荡的。吃饭的时候爸爸说以后会种上更多的花草。可不管怎样,院子变陌生了,许是大象带走了什么的缘故。


      大象到底在什么地方呢?我把变得温吞吞的茶一饮而尽,刷了牙,倒在床上作了没有大象的梦。


      其后爸妈买了条小狗当宠物,当然也就没人来家里挤着看了,小狗到处都有。

      院子里果真种下了不少的花草,爸爸还在大象原来站的地方挖了个池子,养了不计其数的小小热带鱼。

      单位里再也没发过活物,过节的时候发了些年货什么的,于是皆大欢喜。


      而我的大象,则在某个我永远到达不了的地方静静的嚼着草,用尾巴甩来甩去的赶着苍蝇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宋丹丹那里来的灵感吧:)
      • 包子打狗记 作者:空罐头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从前,在树屋镇有一只包子,它从小就生得又白又胖,大家都好喜欢它。


        这只包子是馒头爸爸跟莲蓬妈妈生的,所以想必是一只莲蓉包,不过它一开始并不相信自己是一只包子。


        比如说,一开始它以为自己是一只鸟儿:就好像树屋镇里住的那些好看的鸟儿一样。


        包子小的时候常常跟镇上的那几只麻雀啊喜鹊啊什么的混在一起,他很喜欢它们不时歪头打量人的样子和婉转的叫声。包子认为虽然自己又肥又白,身上还没有羽毛,可是其实是一只模样古怪的鸟儿。


        树屋镇是个在棵很大很大的树上的很小很小的镇子,镇子边缘都是悬空的树枝,包子就在这里跟那些翅膀刚硬的小鸟儿一块学飞。它想,只要会飞,就能证明自己是一只鸟儿了。于是它跟在喜鹊四丫头的后边学着她的样子拍打自己肥胖的双手,然后纵身一跃~~~~“扑通”,可怜的包子就这样落到了树下。好在它到底是个包子,而且还颇结实,所以没有摔坏,它站起来拍拍自己身上的尘土,抬头望望高高在上的树屋镇,心里很委屈,不禁放声大哭起来。


        喜鹊四丫头飞到地上把包子拾起来,安慰它说“不管你是不是鸟儿,我们都很喜欢你呀”


        “对阿对阿”旁边在学飞的小鸟们叽叽喳喳的附和。


        “我看我大概真不是鸟儿…”


        包子心里还是很难过,小鸟们的安慰只是让它心里好受了一点点。


        包子稍微大了一些以后,又认为自己是一只猫儿,就象树屋镇里那些优雅的小猫一样。


        它学着镇上的那几只白猫啊黑猫啊蹑手蹑脚走路的样子,还学着他们喵喵叫,它越来越觉得自己着实是一只猫儿---虽然它没有尖尖竖起的小耳朵和会在夜里发光的眼睛,可是说不定是一只特别的猫儿呢!所以为了证明这点,它跟着黑猫小三学爬树。


        黑猫小三爬树爬得飞快,蹭的一下就能爬得老高,可包子到底是只包子,无论它如何努力也爬不高,总是爬上几步就滑下来了。


        “唉,我看,你绝对不是什么猫儿”

        黑猫小三摇头叹息,虽然如此,他还是很喜欢这只包子,虽然这点也没给包子多大安慰。


        其后包子还认为自己是树上的果子、镇里的咸鱼、蜗牛、蜜蜂…等等等等,可是到头来都发现不是的,直到包子比较大以后才终于绝望的承认自己是一只包子。


        一只又肥又白,一无是处的包子。


        “我什么都做不了”

        包子常常坐在镇西边最远最远的那根树枝上看着落日叹息。


        看到它难过的样子,包子的朋友黑猫小三跟喜鹊四丫头心里也很难过。


        “我们抱抱你会让你好过一些吗?”

        黑猫小三给了包子一个大大的拥抱,接下来喜鹊四丫头也是,包子总算开心了一些。


        可是它还是觉得自己很没用。


        这年的冬天,非常寒冷,地上落满了厚厚的积雪,树屋镇的人们都喜欢雪,他们在镇子下面树脚下的雪地里玩得很开心。不过包子很怕冷,包子全家除了莲蓬妈妈以外都很怕冷,寒冷会让包子跟馒头爸爸变得硬梆梆的动弹不得。所以冬天它们都喜欢窝在家里头烤火。


        有一天,树屋镇所在的那棵大树下来了一只恶狗,他又大又凶,估计是饿坏了----冬天总是很难找到食物的。


        恶狗来的第一天,住在包子对门的骨头先生就差点被他叼走,全亏了咸鱼大叔的拼死相救才捡了条命回来;第二天就连想去水塘镇串门的黑猫小三都被这条恶狗咬伤了。


        “这可怎么办啊,我都不敢下树挖我秋天埋的蘑菇了!”

        松鼠抱怨道。

        “没错没错,我们在树下堆的雪人都还没鼻子呢!好不容易胡萝卜弟弟才答应我们给它当鼻子的…”

        小鸟们也纷纷抱怨。


        可是抱怨归抱怨,谁也拿这条狗没办法,他实在太大太凶了,而且好像决定在树下安家的样子。这狗子在树下给自己搭了个窝,只露出头来好看看附近有没有什么可吃的路过。


        “你可千万别下树哦,狗最喜欢吃包子了!有句话就叫做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呢!”

        馒头爸爸再三叮嘱包子。可是包子只是嘴上答应而已,他心里有了一个想法。


        这天晚上,包子偷偷爬了起来,象猫一样轻轻的溜出了家门。


        它穿过寒冷的中心大道,一直来到镇子的边缘。天气冷极了,包子被冻得瑟瑟发抖。可是它还是借着雪地的微弱反光找到了那只狗的窝,从树上看下去那狗的脑袋很小,也听不见它打呼噜的声音。不过夜色已经很深了,包子估计他一定睡着了。


        包子来到那狗窝正上方的一棵树枝附近,树枝上结了冰,非常难爬,可是这只包子也许是世界上最会爬树的包子了(也就是比其他包子好点而已…),它把自己想象成猫,终于爬到了那树枝上。


        于是包子开始把身上穿的衣服脱掉,清冷的夜色一下子渗到包子的骨子里,它被冻得打了个喷嚏,身上开始慢慢僵硬起来-----还不够硬,它想,于是咬紧牙关拼命忍着,直到感觉自己几乎完全无法动弹为止。


        “可以了,恶狗我来了!”


        它使出浑身的力气使劲一跳,风呼呼的从它身边划过,有那么一小会,这包子真的以为自己在象鸟儿一样飞行呢,不过只是一小会而已,因为它正好砸在了狗的鼻子上。


        “乒”的一声,那狗子被砸得疼极了,一下子惊醒过来,看见原来是一只包子,不禁大为惊讶。


        “快滚开,不然我每天晚上都会这样子跳下来砸你哦”

        包子大声说,不过因为它被冻僵了,在恶狗听起来起来它的声音很小很小,一点也不吓人,于是这条狗子张大了嘴巴狠狠的朝包子咬了下去。


        “咔嚓”

        哎呀,可怜的狗,被冻过的包子是那么的硬,他的牙齿一下子被折断了,还出了好多血,狗子又惊又怕,然后逃走了。


        第二天,馒头爸爸跟莲蓬妈妈醒过来发现包子不见了,一下子慌了神,镇上的人们都起来了,他们找啊找啊,把整个镇子都翻了个底朝天,还是没有找到,大家都急哭了。


        “哎呀,那只狗不见了!”

        最小的一只麻雀首先发现了这点,然后大家下去一看,原来包子就在狗窝的旁边呢,只是被冻僵了;它的身边还有一条折断的狗牙。于是大家赶紧升起篝火,给它裹上厚厚的毯子。


        “那条狗被我赶跑了…”

        包子醒来后第一句话就是这个。喜鹊四丫头、黑猫小三、骨头先生、包子的爸爸妈妈…大家都不敢相信似的望着这只又肥又白的包子,就好像它突然变成了包子以外的东西似的。


        包子一下子害羞起来,火光把它胖嘟嘟的脸颊映红了。


        “其实包子也不是那么没用的东西…”

        它小声对自己说。


        从此,树屋镇的博物馆里就多了一条狗牙,还有包子笑嘻嘻的画像,下头的标签还写着:“能打跑恶狗的包子”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火星,北极,1986年1月28日 作者:空罐头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1.

        1985年的夏天,我还是一只猫,一只小镇里的猫。


        小镇离海不太远,附近是个太空基地,镇子里住着不少跟太空基地有关的人们—当然也住着不少在街上游荡的野猫。


        我是其中那只黑色的。


        野猫们聚在一起无非就是讨论一下谁的毛色更好看啦哪只母猫好漂亮啦哪里容易找到好吃的东西啦等等;可这让我觉得非常无聊,所以通常我总是自己呆着,偶尔参加镇上的猫咪聚会也总是窝在一边当大家的好听众。


        小镇的生活相当稳定安逸:食物还算丰富,气候温和,住在这儿的人们好像总在想着自己的事情,很少理会身边的东西。所以本地的野猫们很少会想要去别的地方,通常都是一代又一代的老死在这儿,想来我也不会例外。


        可是,有时候,仅仅是有时候,我会想象远处的世界是什么样子。我到过最远的边界也不过是小镇南边的小河,河的对岸是层层的铁丝网,上头还通了高压电,猫也好鸟也好人也好只要触摸到就会化为灰烬。


        我从来没有想要渡过这条小河。



        2.

        1985年夏天的一个傍晚,我如往日一样沿着小河的北岸走着,边走边打量着河里有没有新鲜的死鱼。这时候,我看到在河边的卵石上蹲着一只小小的老鼠。


        你或许会以为,猫见了老鼠的第一个反映就是猛扑过去一口吞掉,可是你错了。


        有些猫天生爱逮老鼠,拿来当食物或者玩具;可也有些猫压根就不会逮老鼠,我想我是属于后者的。看着老鼠在猫咪的利爪里哀哀叫唤会让我心里难受得不行,因此我只吃死掉的东西,比如说死去不久的鱼,要不就是在垃圾桶里还没来得及变质的废弃食物。


        所以看见那只老鼠后,我不仅没有猛扑过去,反而停下了脚步想看看它到底在作什么。


        原来它在望着河里的死鱼哭呢。


        我的肚子饿了,那条死鱼看上去不错,眼睛还没完全变白,说明还很新鲜。可是旁边这只不停抽泣的老鼠让我觉得很不舒服,它何苦要对着一条没招谁惹谁的死鱼哭呢,这让我心里充满了疑惑。不过没关系,只要它在河里望见我的倒影就会跑得无影无踪的:猫可以不吃老鼠,可老鼠却总是怕猫的,特别特别是一只看上去很饥饿的黑猫。


        可是,我跟你一样想错了,这只老鼠要不就是太小没尝过猫的厉害,要不就压根是一白痴,它居然没有逃走,反而哭得更厉害了,老鼠小小的脑袋埋在自己细细的膝盖里哭个不停,还发出微弱的吱吱声。


        “…怎么了?”

        我好奇了。


        “我想,我的朋友被淹死了…”

        那老鼠抽抽噎噎的用小爪子指了指河里的死鱼,哭得比刚才还要难过。


        我一下子哭笑不得,很想告诉它,鱼是不会淹死的;鱼要是死了,绝对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可转念一想,大概跟这家伙未必能解释清楚----你总不能指望一只不怕猫的老鼠能听进什么道理----所以我只是在它身边坐下,跟它一起打量水里的死鱼。


        那老鼠一直没有停止哭泣,边哭边自言自语:“…昨天,昨天的昨天,你还是活得那么好,要是你早点听了我的,上来跟我一起说说话,就不会被淹死在河里啦…我就知道这是迟早的事情!”


        “呃,我说,你怎么知道这就是你朋友?而且你怎么知道它是被淹死的??”

        我实在忍不住了。


        “你看,每回我到这儿望着水底的沙子的时候,总能看见它呀,它的眼睛是那么大,嘴巴总是一张一合的透不过气来...虽然它在水里,我听不见他说什么,也看不清它的模样…可是我认得它的尾巴…也知道它一定是在水里憋得厉害,我每回见它都会跟它说让它上来跟我说说话...”


        看着面前的食物却无法下口,这老鼠又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我一下子生气了,大着嗓门对它说:“尾巴个头!鱼的尾巴,全都长得一模一样,而且每条鱼都长着双又大又傻眼睛!!鱼也不会淹死,只会在岸上渴死…”


        “可是……可是……”

        小小的老鼠被我吓得说不出话来,看着它那可怜巴巴的模样,我的心一下子变得软软的,于是只好尽量和气的对它说:“呃…对不起,我只是想告诉你,也许这根本不是你的朋友呢…你看,鱼都长得差不多,我敢打赌它们自己也常常会弄错自己的模样…”


        我指指旁边游过的另一条鱼,爱哭的小老鼠歪着头想了一会,抽了几下鼻子,终于不哭了。


        “也许你说得对…其实我也不知道我的朋友到底长得什么模样,只要一会儿不见,我就会把它的样子给忘记啦…刚才我还真以为是我的朋友来着,不是就好,不是就好…”


        老鼠看上去象是放心了,可我刚要把那条鱼捞上来吃掉的当儿,它又开始抽抽噎噎的哭了。


        “又怎么了???”

        “我想,就算它不是我的朋友,也许它会是其他人的朋友呢…说不定,在别的地方的河岸边,它的朋友正在等着它呢……”


        说到这儿这家伙“哇”的一声大哭起来。


        “哎,哎,别哭了,那我们还是先把这条鱼捞上来埋起来吧,老这么呆在水里头,没准它会觉得冷…”


        “好吧…”


        老鼠答应下来,我心里却在对着自己漂亮的尾巴发誓呆会儿一定要把这条鱼挖出来吃掉…


        “嘿,我说,你怎么不怕猫呢?难道,你不明白猫会把你给撕成一块一块的吃掉么?”


        埋好鱼以后,我问这只老鼠。


        “…怕的,可是,你的眼睛…它们是那么善良,我想你是不吃老鼠的…”

        不知怎么的,小老鼠的这番话让我心里很高兴,虽然我从来都认为自己的眼睛里有一股子邪气。大家都是这么认为的,黑猫的眼睛很邪。


        “你叫啥名?”

        我问它。


        “我没名字…别的老鼠都叫我哭鼻子”

        “你是顶爱哭鼻子的…”

        “…”

        “我叫你M好了,你呢,可以叫我C,有了名字我们就不会忘记对方了,我想,你老记不住你那傻鱼朋友的样子一定是因为你没给它起名字的缘故”


        从此,这老鼠就有了名字。


        3.


        这年的夏天,非常炎热。连一向不太怕热的猫咪们都快热得受不了了,所以白天的时候我一般都是找个荫凉的地方趴着睡觉,直到傍晚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才出来四处觅食。


        我常常在河岸边碰到M。它总是一副很好奇的样子到处游荡,要不就是傻乎乎的跟河里的鱼说话。我猜它大概给河里的每条鱼都起了名字,因为老听见它嘟囔什么“断尾巴”,“红背脊”,“小眼睛”什么的。每当河里有鱼死掉它都会难过一番,而我就总是帮它刨个坑把鱼埋好,然后等它走远后再挖出来吃掉。不得不说那年的夏天我着实吃了不少的死鱼,M这家伙的眼睛特别尖,老是能从河面的夕阳反光中发现死鱼,发现后它就会跑来告诉我让我帮它捞起来埋掉---当然最后都被我吃进肚子里去了。


        镇上的猫们很快都知道M是我的朋友,所以从来没有一只猫敢打它的主意。因为镇上就只有我一只猫是黑色的,它们总以为黑猫是特别厉害的人物;再加上在猫当中我的个头相当大,其他猫对我都有点儿敬而远之。也许它们甚至以为我只是想把M养得肥肥的好吃掉呢,天知道,我只是个连活物都不愿意碰的心软的猫啊。


        M是一只非常好奇的老鼠,这也难怪,它是春天才出生的。只要跟我在一起,它总是没完没了的问问题,也许只有我才会耐着性子去回答它。比如说它问“河里的水要流去哪里?”我就告诉它会流进海里,于是它又会问为什么要流进海里,那么我就会告诉它,那是因为海里住着好多好多的鱼,比河里的鱼要多成百上千倍。它们常常因为口渴而喝掉了太多的水,这么一来海面就低了,河水就只好流进海里…还好我是一只在各地流浪过的猫,见多识广,所以M问的问题我基本上都能告诉它答案,只有一次除外。


        那天我在垃圾箱里找到了不少被人丢弃的食物,又正好碰见了M,所以我们两个后来都吃得饱饱的坐在河边的小树下乘凉。这时候已经是夏末了,夜晚的凉风吹得人全身软软的很舒服。M看到地上的蒲公英很好奇的深深吸了一口气想要闻闻它的味道,结果蒲公英的小小种子都被它吸下来了,弄得它一脸都是,我不由得大笑起来。就在这时候,M突然问我:“C,你知不知道爱是什么?”


        “爱?”

        “嗯”

        “…”

        我想了好久也没法子回答M的问题。


        “是啊,爱究竟是什么呢…”我在心里反问自己。可是我无法找到答案。


        --对一只流浪的黑猫来说,爱这个字眼毕竟太过遥远…



        4.


        秋天。


        秋天对猫来说是个很不错的季节,食物总是非常丰盛,气候也比较舒适。


        不过对M来说秋天简直让它难过坏了。第一片落叶飘下的时候,M就开始变得忧郁;随着秋意渐渐变浓,树上的叶子几乎落光的时候,M几乎要哭出来了。


        “这些叶子就这样都死掉了??”

        M一边抬头看树上所剩无几的绿叶一边哭丧着脸问我。


        “死是死掉了…不过,明年还是会有新的叶子长出来代替今年落下的呀!”

        我的回答好像并没有让M开心起来,有时候它就是这么个多愁善感的家伙,叫人一点办法都没有。


        还好秋天对M来说也不全是难过的事情,秋天的时候空气会非常纯净,夜里能见到不计其数的星星。我敢打赌你一定没有见过那么喜欢星星的老鼠。它甚至也给它们起了名字,什么土星啦木星啦大熊座啦小熊座啦,它说这些名字是书上说的,我不是非常相信。因为人们总是在忙着各种各样的事情,不太可能会有那么无聊的人给天上的星星都取上个名字,再说,在我看来,这些星星全都长得一模一样,就算你给它们都起好名字,到了第二天多半还是会忘记谁是谁了。


        “有没有猫星或者猫座?”

        “…没有”

        “那,老鼠星座呢?”

        “…也没有”


        “…我想给星星起名字的家伙一定讨厌猫和老鼠”

        我有点不高兴,不管给星星起名字的是谁,我讨厌这个漏掉了猫跟老鼠的家伙。


        “也许是有的呢,只是给星星起名字的人没来得及找到它们啊”

        M这么安慰我,于是我们就躺在小镇郊外的小山坡上一起往天上找啊找,一直找到我的眼睛酸疼,流出泪水。



        5


        冬天到了。


        我讨厌冬天,到处都又冷又硬,一场寒风刮过来镇边的小河就会一下子结了冰,这么一来就找不到什么死鱼了。好在镇子里食物还是很多,不过作为一只没有家的流浪猫冬天真是好难过的。


        M倒是显得特别开心,天气晴朗的时候,你能看见它兴高采烈的在雪堆里挖洞玩,它那小小的粉红色的鼻子不停的呼出白烟。


        M很努力的教我如何在雪里挖洞,说是呆在雪洞里会暖和。我一点也不相信,这简直就跟用冰来做衣服一样傻,不过为了让它高兴,我还是很努力的学习如何挖雪洞。几周过去後,我敢说全镇的猫都没有我那么会在雪里挖洞,而且我发现洞里居然真的好温暖。


        一天晚上,我和M在雪洞里呆着,外头的天气非常晴朗,从雪洞小小的气窗里,我们能看到几颗星星。


        “C,你有特别想去的地方吗?”

        我在温暖的雪洞里几乎要睡着了,M不知怎么的突然这么问。

        “…好像从来没想过呢,这个镇子顶不错的呀,我为什么要去别的地方?”

        M没有理会我的回答,歪头想了一阵,很严肃的对我说“C,我很想去火星”


        “火星??”

        “没错,你看呀,就是那颗小小的红色星星”

        M伸出它的小爪子把火星指给我看。

        “…为什么?”

        “我想啊,那上边一定种了许多红色向日葵,还有红色的树红色的草,那里的树木即使到秋天叶子也不会落呢,因为它一直都是那么红”


        “是么…”


        不知怎么的,没有象M一样有自己特别想去的地方这点让我心里很不舒服,这让我觉得我甚至不如M那么了不起,可我是一只比老鼠大好多的黑猫呀。所以其后几天我一直在想象有什么地方是我特别想去的。


        想了半天,我突然想起在好久以前,我还是只很小很小的猫的时候,曾经在垃圾堆里看到过一本画册。那上头有蓝色的天空白色的冰山,看上去真的非常漂亮,那地方叫什么来着?


        “北极”


        “?”


        M对我突然上门找它对它说“北极”有点儿摸不着头脑。

        “前些天,你不是问我特别想去哪里么?我想好了,就是北极呀!那里会有白色的冰山蓝色的海,海里还有好多鱼呢!”


        M听完我的话看来很高兴,它用力抱了抱我的爪子作为回答。


        “我们一定都能去到自己想去的地方!”

        M笑得很开心。


        “一定能的”

        我也笑了。


        6.



        1985年快要结束的时候,我发觉M身上起了什么变化。


        它常常很长时间都不出现,有时遇到它感觉它象是经过了长途跋涉似的疲惫不堪;身上的毛又脏又乱。有时我们默默的坐在一起吃东西,它会好像有什么心事似的一言不发。有时它脸上发出激动的辉光,有时却似跌进了失望的深渊。


        我尝试着问它到底出了什么事,它只是说还没到告诉我的时候,过段时间会跟我说的。这让我心里充满了不安。


        新年的钟声敲响的时候,我跟其他野猫一起聚集在小镇的活动中心外边等待人们给我们发放食物,这时候我看到M跑过来了。


        “我决定去火星了”

        “啊??”

        听到它那么说,我大吃一惊。

        “为什么怎么去啥时候去???”


        “每回看到火星的时候,我都觉得它在叫我呢,这让我觉得好难受。好象在地面上多呆一天都是罪过一样”

        “所以我一直在找方法离开...需要你帮助呢”

        M没理会我的一堆问题,自顾自的说起来。


        “唉...我该怎么帮你呢...”

        对M的要求真是很难拒绝,特别是它扬着写满了期待的小脸望着你的时候。大概我真是个很容易心软的猫儿。


        于是M把我拉到一边,开始向我解释它的计划。


        M打算偷偷溜进小镇南边的那个太空基地里,躲到某艘要发射的飞船里边。


        听上去很简单,其实要溜进去并不容易,基地的周围都是电网,唯一的出入口有各种设备避免野猫啦老鼠啦什么的跑进去。所以除非你是有翅膀的鸟儿,否则根本就没法子偷偷溜进去的。M前段时间就是一直绕着基地四处勘察,可是还是没找到进去的方法。直到某天这家伙灵机一动,居然给它想到了一个主意。


        “我们可以用风筝”

        M一边用它的小爪子在雪地上给我画示意图一边说。

        它画了一只在地上奔跑的猫(无疑就是我了),尾巴上拴着一个风筝,风筝下一只小小的老鼠正龇牙咧嘴的笑。


        我很少会佩服某个人,更别提老鼠了,可是当时我望着洋洋得意的M,心里对它确实是佩服得不得了。


        “可是,万一那飞船不是去火星的呢?”

        我提出我的疑惑。

        “没关系呀,如果不是去火星的,我就当是上天看看,它总要回来的吧,我可以再找机会上另一艘。反正如果不这样,大概我一辈子也到不了火星呀”


        于是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们就在用个大风筝作练习,练了好些日子,我尾巴上的毛都快掉光了。不过我想我大概是世界上唯一一只会用尾巴放风筝的猫,M大概也是唯一一只会飞的老鼠。看着蓝天上风筝下开心笑着的M,我觉得尾巴再疼也是值得的。


        ......


        1986年,1月27日


        一只在太空基地负责人家里出没的老鼠告诉我们,第二天有艘飞船会发射,不过究竟是去哪里的,它也不知道。


        M决定要出发了。


        那天的夜里,刮着寒冷的北风,小镇的树上结了一条条的冰柱。M说刮北风正合适,因为我们正是要从基地的北面进去。


        一切准备就绪后,看着充满期待的M,我背过了脸去好不让它发现凝结在自己脸上的泪水。我不想它难过,它就要去属于它的火星了,我在心底默默祝福它。


        “开始吧!”

        我使劲奔跑,风筝很顺利的升上了天空,我跑啊跑啊,感觉这辈子都没跑得那么快过,快到电网的时候我停了下来。风筝果然如M的预料被北风刮进了太空基地里,M用牙咬断风筝线,顺利的落到了地上,在电网的那边。


        爬起来后它用力朝我挥了挥手,然后就头也不回的朝着发射台上巨大的写着“Challenger”的飞船走去,望着它越来越小的背影,我想,它只是一只多么小的老鼠啊...


        它消失在我视线里的时候,我心里难过极了,想要大声叫它回来,可是我没有--我犯了个大错误,我因为太难过而忘记了前面的铁丝网上有高压电,我把爪子搭上去啦!


        乒的一声,巨大的电流打倒了我,我一下子失去了知觉...


        当我被一声巨响惊醒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白天了。


        天上有巨大的焰火在爆开,那火焰美丽极了,我想是人们在庆祝飞船的发射成功吧。我望着没有星星的天空,想象着火星的样子...身上还在疼痛,尾巴尖上的毛都烧没了。


        M真的是一只很特别的老鼠。


        我很想念它。




        7.


        今时今日


        那么多年过去了,M一直没有回来,所以我想,那艘飞船真的是去火星的。


        有时候,望着夜空中那颗小小的红色星星,我会想象M正在一棵巨大的红色向日葵下向我招手。它的样子我从来没有忘记过,那一定是我给它起了名字的缘故。


        也许是身上曾经遭过电击,16年了,我居然一点没有变老。当时身边的猫眯们早就老得死掉了,我却一点都没改变,所以我成了镇上野猫中的一个神秘传说。


        可我知道,在年轻的外表下,我的心早已垂垂老矣。


        有时我会想起我想要去的北极,那里有白得没有一点杂质的冰山和蓝得透明的海水,海里很多不知名的鱼儿游来游去...


        “是时候出发啦!”M在风中向我轻轻耳语。


        是啊,我也要前往我的北极了,那里洁白宁静,只有我是黑色的------于是我戴上帽子,扣好大衣上的纽扣,消逝在前往北极的人群中。

        <空罐头语:本来写这篇东西的部分原因是纪念86年1.28爆炸的挑战者号,结果今天又爆了一架...日期离得好近。2003年2月2日>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你难道不会累的嘛?
      • 夜里的猫 作者:空罐头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夜里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猫。


        黑色的。


        欣长的身体,纤细的四肢,灵活的尾巴松松的垂着。


        有一双蓝色的眼睛。


        房间里的物品被一层淡淡的蓝光勾勒出轮廓--原来猫眼看东西是这样子的......一边这么想着,一边翻身跳下了地。


        冰凉柔软的触感从我的足尖传了上来,在房里轻快的走了几圈,渐渐习惯了猫儿行走的方式。“到外边看看吧”,总觉得有个声音从远处传来。身不由己的,就溜到屋外去了。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夜晚的街市空无一人,可是却很热闹,好多细长模糊的影子熙熙攘攘的在街上走来走去。也许是变成了猫的缘故,平日里熟悉的街道也变得陌生了。蓝色的月光幽幽的洒在地上,我就这样沿着蓝色的河流向前走着。


        漫无目的的走了不知多久,身边的影子渐渐消失不见了,变得好安静。


        我有点害怕了......这时候看到街中央有一棵好大的树。从猫儿的眼里看过去,树冠好像被笼罩在冷冷的蓝色火焰里似的。“奇怪啊,这里什么时候长出了一棵树呢?”我有点疑惑。不过很快猫咪的本能上来了----我好想爬树!很快我就懒懒的趴在根树枝上,我想睡了....


        “好久没有猫在我身上睡觉啦”树对我说。


        “?“


        “以前啊,常常有猫爬到我的树枝上打瞌睡,真怀念呀...”树自顾自的说了下去。


        “#$@!@#$%%”(现在呢?没有了?--翻译过来是这样,听上去也就是小猫咕噜咕噜的声音)


        “.....”树没有理会我。我只好亮出尖尖的爪子,骚了骚树粗糙的干。于是树像夜鸟一般的笑了。


        我趴在树枝上等着树再次开口说话,可是树好像沉溺于对往事的回忆中,久久没有打破夜的沉寂。所以,一直搞不清楚为什么这棵树会无缘无故的长在路的中间,也搞不清楚它说的以前到底是什么时候。


        我对等待厌倦了。


        望着树下长得好像没有尽头的路,猫儿的预感像气泡一样从我心里升起,“往那边走大概会碰上什么人吧,这么呆着好无聊呢...”于是我就继续着来时的方向出发了。


        走了没一会儿,听到头顶发出声响。


        是一条鱼....

        鱼像蜻蜓一样振动着透明的鳍,在天上飞着。身上细细的鳞片反射着破碎的月光,大大的眼睛象是在凝视着什么。


        “.....真好”我开始羡慕起这条鱼来了,于是就跟在它后边跑呀跑的,希望能跟它聊上几句。


        鱼越飞越快,我渐渐追不上了,直到这时候我才想起,我现在已经是一只猫了,猫喜欢鱼,可是鱼好像对猫咪总是没啥好感的....


        我只好停住了脚步,看着鱼儿越飞越远,渐渐地成为夜空中一个细小的点,然后就消失了。


        “真讨厌那,我只是想跟你作个朋友...” 变成猫好久了,我头一次感觉到沮丧。而且,在追鱼的时候,我离开了原来的路,现在这条路似乎从来没来过。在我还是一个“人“的从前,就常常会迷路,现在成了猫,看东西的感觉跟原来完全不一样了,况且又是在夜里,一切都是那么的陌生。


        很想哭了。


        可是,远远的,曾经在夜里呼唤着无数只猫溜出家门的声音,又在呼唤着我,我服从了猫儿的本能,跟随着这个声音继续前行。


        一路走着,象是离开了繁华的街市,周围的房子开始破败起来,不知被主人遗弃了多久。路上总散发出一股不可救药的味道,让人不得不屏住呼吸。走了一阵,终于离开了这个地方,到了野外。


        “呼~~~~”我深深的吐了一口气。

        野外长着长长的草,路边还开着小小的雏菊。月亮下去以后,天上的星星多得惊人。


        “....变成星星的话,就会有很多同伴了...”一个声音说道。


        “ 可是它们都离得好远呢....如果它们走到了一起,就会‘砰‘的一声粉身碎骨了...”另一个声音这么说。


        声音是从路边的小山坡上传来的。于是我尽可能轻巧的躲在阴影里走了过去。


        山坡上的小树下,坐着一只兔子。兔子的旁边,趴着一条狐狸。


        它们都在望着天上的星星。


        “兔子是吃素的....狐狸虽然吃肉,可是既然身边好端端的坐着一只兔子,那说明它还不饿....”虽然变成了猫,可是做人时的智慧多少保留下来一些,确认自己安全以后,我决定上前去打个招呼。


        “你们好!“

        “你好!”一左一右的,兔子和狐狸也向我问好。

        “我是兔子“

        “我是狐狸“

        “.....我是猫“


        ......沉默

        ......沉默


        “呃,你们在干什么呢?”我打破尴尬的沉默。

        “在等月亮出来呀!”一左一右的,兔子跟狐狸同时回答。

        “呃,可是,月亮已经下去了啊”

        “下去了还会再出来呀!”一左一右的,兔子跟狐狸不屑的说。

        “这样啊....”不知怎么的,我心里开始不安起来。于是就坐下跟它们一起等待。


        ......

        一轮巨大的蓝色月亮开始渐渐从地平线上升起,周围的景物又开始发出蓝色的荧光。光线较弱的星星开始消失在蓝色的月光里了,我心头像是被什么堵住了。


        “啊!.......月亮真的出来了....”


        .....一左一右的,兔子跟狐狸一起向我抛了个白眼。


        “可是,白天呢??”我感觉自己开始无法呼吸了。


        “....白天......我的白天在很久以前就消失了...”过了很久,兔子才回答。


        狐狸没有答话,只是静静的望着月光。

        于是,我的白天就这样消失了。


        ......

        我这个人,对于无法改变的事情,哪怕多奇怪也好,都是抱着一种听之任之的态度。所以对于以后再也不会有白天这件事,我难过了一会儿也就像其他那些无可奈何之事一样假装忘记了,开始和它们攀谈起来。


        从兔子和狐狸的言谈中得知,兔子从很远的地方来,经过长时间的跋涉,找到了狐狸。同样的,狐狸从另一个很远的地方来,也经过长途跋涉后遇到了兔子。找到对方的时候它们都非常疲惫不堪,于是就一起来到了这个小山丘,住了下来。每天月亮升起的时候它们都会坐在山上唯一的小树下呆呆的看。


        小丘的脚下有很大一片蒲公英,起风的时候无数的蒲公英被旋转着吹起,“跟下雪似的”,兔子说。旁边还有一个小小的水塘,有时天气不好,看不见星星,兔子和狐狸就会假装水塘上飞舞着的萤火虫是燃烧的流星。“这样就没那么无聊了”,狐狸这么告诉我。


        我开始喜欢上这个地方。


        “你累了吧?” 兔子问我。

        “嗯,有点...在这里休息可以么?“

        “可是,在夜的世界里,只要你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就会永远也离不开了,我和狐狸发现的时候已经太晚了,我们将在这里呆到连月亮都不再升起的那天...你准备好停留了?”


        兔子和狐狸望着我,眼里有好多的悲哀。


        于是我逃走了。


        “天啊,你带走了白天,连停留的权利也拿走了“

        我责怪起把我变成猫的夜,在每一个地方都不敢驻足太久,生怕发现自己再也无法离开。

        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就这样独自走在旷野中,只有月亮升起又落下。

        日子不知过了久,我渐渐遗忘了白天和做人的感觉,觉得长夜和变猫成了理所当然的事情。


        在路上的时候,曾经见过一头象。


        很小很小的一头象,只有拳头那么大。开始的时候,以为是老鼠来着,可是它有长长的鼻子,有银杏叶一般大小的耳朵。它在用鼻子很灵活的摘浆果吃,笑起来跟普通的大象无异。


        “当这么小的象,你习惯么?“

        “从来就没大过...也想过要是能像普通的象一样会是什么感觉,可是,我想如果我大些就不是自己了吧。我喜欢这样小小的自己,虽然我是一头象”

        象咧开小小的嘴傻笑起来。


        我尝试着跟这头小小的象一样去喜欢作为黑猫的自己,然而我走得太久,已经累了。


        我开始觉得,只要能停留在某个地方,即使永远不能离开也无所谓。于是我后悔离开了狐狸和兔子的小山丘。可回去的路怎么也找不到了,只能继续寻找其他的地方,属于我的地方。


        有一天,脚下的路在一个湖边消失了,黑色的湖水在月光下闪耀着磷光。


        湖边坐着一个穿睡衣的小女孩,闷闷不乐的用脚踢着石头。


        我走过去,抬头看她。小女孩既不可爱也不漂亮,可是却有一双猫的眼睛,在暗夜里闪闪发光,看到她双眼的一瞬我怔住了。

        她的眼睛是蓝色的。


        “小猫来呀~”小女孩看到我,轻轻的把我抱在她的膝盖上。

        “我一直在找我的小猫,它离开我好久了...我以为驯养了小猫以后它会永远陪着我的,可一天夜里它却走了“


        我很想告诉她,作为一只猫,是不可能永远呆在人的身边的。小猫只会喜欢上某人,可是怎么也学不会爱,因为它是猫,必须服从夜晚的呼唤。这是猫咪的宿命呀,只要是猫就迟早会有一天消失在夜色里的。


        可是,这番话我用猫的言语怎么也表达不好,试着“咪咪“的叫了几声后只能作罢。


        “傻猫,我可不是在说你呀,你不是我的小猫,它比你要可爱呢...“

        小女孩笑了。


        我蜷起身子,闭上了眼睛。小女孩用她冰凉的手抚摸着我的背,嘴里哼唱着我不知道的歌谣...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浮生六恨之天生数学盲 作者:的灰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题记: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张爱玲)

      .

      我应该算是一个比较聪明的人。我很早就会读书写字,五岁多就上了学,过目不忘,触类旁通,头两年的所有考试全部满分,每一篇作文都给贴在墙上挂着小红花,近乎神童的表现使老师们不称呼我的名字而称我为“清华苗儿”。

      至于后来我险些考不上大学,那实在只是数学的错。

      我是个数学盲。所谓数学盲就是对数字毫无感觉,对公式完全闹不明白,在数学题面前永远束手无策。买菜的时候我从来都是由着小贩算帐:“九块钱两斤,一共三斤八两,算你十七块钱,给我二十,找你三块……”如果要我来核算的话,我就得掰着手指头和脚指头在那里站上半个小时,也许能勉强算清楚。问别人年纪:“啊,你四十二岁啊,我才二十九啊,你比我大……嗯……你比我大……嗯,这个,比我大很多啊。”到底大多少呢?我得这样算:四十九比二十九大二十岁,四十二比四十九少七岁,那么他比我大二十减七等于十三岁。

      在我家宝宝还是婴儿的时候,用地秤给他称体重,我自己站上去是五十三点五公斤,抱着宝宝站上去是六十二点二公斤,宝宝到底是多少斤?我想了又想,想了又想,最后还是动用了计算器才得出结果。

      前些日子,我们单位的领导想让我管管财务,接过一厚迭账本,看到上面密密麻麻的数字,我当场休克,吓得领导再也不敢提这事。

      我的这个毛病在小学一二年级的时候并没有显露出来,可能由于那时候的数学课程比较简单吧。上三年级,开始讲方程了,第一课我就不明白:A+B=C是什么意思?难道还有一个数字叫做A吗?我的数学郁闷史从此拉开帷幕。

      方程摆不清,应用题可想而知是不会解的。“同一个笼子里,有一些鸡和兔子,如果这些鸡和兔子一共有40个头,100只脚,请问笼内有鸡和兔各多少只?”我的习惯是在纸上画出一排排的鸡和兔子,分别数着头和脚往答案上对。至于一个大池子同时接水又放水问几个小时能装满那样的题,我只有咒骂那些人浪费水的份儿。

      上了初中,数学分为代数和几何,名堂更多更复杂了:整数,分数,自然数,正数,负数,相反数,有理数,无理数,复数,实数,虚数,小数……你分得清吗?我分不清。周角,平角,直角,锐角,余角,补角,对顶角,同位角,内错角,同旁内角……定义都背得烂熟,可是你拿只角来放在我面前,我仍然叫不出它的名字。

      等到课本上开始出现罗马字母,我的死期就到了。阿尔法,贝塔和伽马一个个面目狰狞,三角函数更是我一辈子的噩梦,至今听见SIN和COS仍然有反胃的感觉。

      整个中学时代,我的数学就没有及格过。不但是数学,连带物理和化学也惨遭灭门。其实物理和化学在头几次考试时我的成绩还都是很好的,等到开始运用数学公式,不及格就象现在的蠕虫病毒一样蔓延到全部的考卷。尽管直到现在我仍然对“氢氦锂铍硼,碳氮氧氟氖,钠镁铝硅磷,硫氯氩钾钙”等口诀倒背如流,但是天可怜见,我从来不知道这些口诀到底应该用在哪里。

      我的历位数学老师都对我印象深刻,因为很少遇到我这样每次考试都能把全班的数学平均分拉下一两分的学生。他们在上课时是从不提问我的,反正我总是答不上来。有一次上公开课,数学老师一时糊涂,让我到黑板前去画个对数函数曲线——他见过我画的素描,认为会画画的人画图也应该不错——我完全不知道对数函数是什么东东,捏着粉笔站了五分钟,结果数学老师的脸和我的脸一样红,一边抹汗一边摆着手让我回去。

      高三时,有位数学老师非常负责任,决心为我个别辅导,在到我家讲了三次课仍然没能使我明白因式分解是怎么回事后,终于抓狂,掩面而去。

      很多人不明白我这个数学白痴是怎么考上高中的,又怎么会有勇气一直念着书要考大学。其实除了数理化,我的其它科目成绩都很出色,随便哪一科都比数理化三科的成绩加在一起还要高。高二那年分了文理科之后,甩掉了物理和化学,我的总成绩甚至到达了班级的中上等,不算数学的话,是能够确保前三名的。到我高考的那一年,由于数学题出得太难,拉分不大,我以高出录取分数线六十多分的成绩考入大学,名列全校第一。大学里没有了数学课,我摇身变为尖子生,连连荣获一等奖学金,捷报传回母校,老师们百思不得其解。

      事情到了这里本来算是苦尽甘来了,至于最近遭受的那次打击,实在是我自找的。因为毕业很久了,觉得有必要考个硕士学位,虽然有保送去读马列主义哲学硕士的机会,但这个专业我不喜欢,想去读对我的工作比较有实际意义的工商管理。一看招生简章,数学赫然名列考试科目之中。当时我是猪油蒙了心,吃了豹子胆,不见棺材不落泪,不撞南墙不回头,慨然决定报名备考。这可把我们全家的下巴都震落地上收不回来。数学啊!是高等数学啊!是连初等数学都没有学会的我从来没有学过的高等数学啊!我老妈对我的决心佩服得五体投地,拍胸脯说如果我考上学费由她出。

      接下来的半年,我夜以继日地研读微积分、线性代数和概率论,呜,我做了多少笔记,背了多少例题啊!可是到了考场上,虽然知道那道题和例题是同一种类型,仍然干瞪着眼不知从哪儿下笔啊!

      拿着惨不忍睹的成绩单,我痛定思痛,彻底放弃了这辈子再去招惹数学的念头。我也终于得出了自己的结论:我的数学如此之烂并不是象我一向以为的那样是因为自己不用功——我从来就不是个用功的学生,但是文科成绩一直都很好啊——而是因为我是天生数学盲。似乎世界上这种人还真是有很多,起码在女作家中,张爱玲、琼瑶、三毛、席慕蓉都承认自己有这个毛病,亦舒和张晓风好象也不是一般地偏科。有的文章里说,偏科是具象思维和抽象思维发展不协调的表现,就是说大多数人的具象思维和抽象思维是均衡发展的,而有的人则偏重得很厉害。如我,能用眼睛看见或者能够转换为画面的东西我很快就能明白,能记住,对线条、色彩、图案超常敏感;而不能直接看见又无法转换为画面的东西,我就要费些功夫才能理解和接受,甚至完全不能接受。

      同样是一首诗,写在纸上看一遍,我能背个八九不离十;如果是念给我听,我就必须得在脑海里把它转化成文字才能记住,否则念多少遍都没用。同样是文字,我对中文兴趣异常,对英文则毫无感觉,那是因为中文是具象文字,英文是抽象文字,中文的“悲”字用象形表达了心头的莫大痛苦,而英文的“SAD”只是几个字母的组合。这也正解释了为什么我的数学那么烂,立体几何却学得很好,解析几何又完全不行,那是因为立体几何是具象的,数学的其它理论都是抽象的。

      这个结论也许没有什么科学性,但是用在我自己身上十分贴合,于是我安心地接受了。我所不安的只是:如果这种单一思维模式会遗传——从我的老爸老妈和老妹的情况来看,那简直一定是遗传的——那么我的后代会不会也沿袭我的悲剧?

      万幸的是,我嫁到了一个地道的理科家庭:我的公公是物理系毕业,婆婆是化学系毕业,家猪是医学系毕业,中学时代是数学科代表。家猪的特长与我正好相反:他的心算速度跟计算器有一拼,而欣赏美文或图片时十次有九次会酣然入梦。家猪家族的遗传基因超强,几代人的相貌简直象是克隆出来的,所以我的宝宝呢,不但长得和家猪一模一样,思维方式也完全象他,从懂事起对按钮、开关以及事物的原理和变化表现出异常的兴趣,三岁时就会照着线路图用电子积木安装各种警铃,这是我老人家这辈子都没法搞明白的。

      去年冬天下大雪,我剪了一朵极尽妍丽的雪花给宝宝看。宝宝并没有照我的期望夸奖雪花的美丽或者我的灵巧,而是研究性地问我:“妈妈,雪花真的是这个样子的吗?为什么我看到的雪花是一团一团的?是所有的雪花都是这个样子的,还是只有你照着剪的一朵是这个样子?为什么你只是斜着剪了一下,打开纸就是六个角?要折几折才是六个角?如果再多折一折,剪出来会是多少个角?为什么你剪的这个三角形打开之后成了星形?你在这里剪一个洞的话,打开之后会是多少个洞?……”

      我尴尬地笑着:“呃,宝宝,我给你讲个雪孩子的故事好不好?或者我教你背一首关于雪花的诗?……”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这个比较好玩!数学家不当也罢
      • hehe,俺的数学比起来可能能和她有一拼:D
    • 天文眼里照天心 作者:barb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过年本来想看几本漫画,电视上再看几出重播的旧片,和和美美过了——连《NANA》、《鬼外事件簿》都买好了,零食也备齐了,却还是忍不住,一下一下地跑去看朱天文,每次好好地放回去,下次又翻出来,看了又看,爱不释手。


      朱天文写散文离她的生活甚近,离侯孝贤的电影却去得远了远了。薄薄的一本《花忆前身》,倒有许多写她妹妹天心。这一套文集,原也是为她们朱家三姊妹出的,朱天衣是哪一本忘了,朱天文与朱天心的分别是《悲情城市》、《炎夏之都》、《花忆前身》,和《江山入梦》、《方舟上的日子》、《古都》。


      从前离朱天心甚远,记得深切的是《想我眷村的兄弟们》,结尾把“三三”们,把三毛齐豫这些朋友假作幼年的玩伴一一数清,像达明一派的《今天应该很高兴》:“伟业独自在美洲,很多新打算;玛莉现活在澳洲,天天温暖……永达共大杰唱诗,歌声多醉甜;秀丽伴着乐敏肩,温馨的脸……”这样地历数故人,完全不避嫌地,满满的一腔热血,却是岁月惊心。


      天文说天心,“她是深情于现在这个世界的,声色犬马,她爱。”——风闻打折,天心跑去抢购内裤十五条,天衣、天文各五条


      看过《E·T》,又挤到天文身边耳语:“你不要跟人讲,我觉得我很像斯皮尔伯格。”《E·T》里,那大而圆的月亮,飞车穿行,几万年的地球都被照亮了。朱天心的斯皮尔伯格不是这制造梦幻的家伙,却是那躲在大导演背后不安、羞怯、神经质的灵魂,怕乘电梯,仿如天心——如果出事,瞬息万变的构思不知道该交给谁。


      看过《西游记》,她又要命地爱上了孙悟空。天文笔下,旁观她爱史,读荀子,说话与苏轼同调,又写一篇三万八千字的《时移事往》,皆因爱着一份肝胆相照。然而悟空之恋是段注定了然无望的爱情,天心也会叹:“唉,他是个猴子!”——此时不免想起日后《大话西游》,结尾那莽莽苍苍的音乐,卢冠廷一把苍凉的嗓子唱着《一生所爱》(“从前现在过去了再不来,红红落叶长埋尘土内,开始终结总是没变改,天边的你漂泊白云外……”),那至尊宝笑道:“他好像一只狗哎。”


      对原名《爱波》的《时移事往》,天文又说:


      爱波如果是时尚的弄潮儿,天心化身为叙述观点的男子,就是晴空旷日下湛蓝的大海。潮涨潮落,花开花谢,他那样包容、好意,尊重这个世界。他的柔和,又如菩萨低眉,重望扰扰红尘里生老病死。


      “爱波最是身在其中之人”,那么天心亦荡荡于这尘世中了。


      她与她竟不似姐妹了,有时客气得还似生人。天心在等车的红砖道上发现了“全世界最好吃”的巧克力,硬要掰一块请天文,天文知道巧克力价贵,推脱半晌才接,坐在车里极慢地抿着,“当心太快吃完了她又会给一块。”天心也有些害羞似地只顾埋头品尝不出声。这极近极近有时反化作生疏,我便想及我的妹妹,也是如此呀,全为互相敬重及欣赏,有时反想得比生人还细,她护我时反倒像我姐姐。这番感同身受,是真真切切的。


      天文便是一笔笔雕凿出这样一个天心,“深情在睫,孤意在眉”,仿若那明代女伶楚生,穿越几百年的时光又回来了。而她自己,有如临水照花,竟也在这几番低语中历历浮现。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相亲记 作者:沧月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  看见蓝刀的那一刹间,我就清楚地知道我是错过了什么。

        那一天是十月三日,我刚刚在家度过了国庆7天的假期,回到我大学所在的那个美丽的城市。

        初秋的天空飘着南方常见的霏霏细雨,连天空都是蒙蒙的一片,让人的心情无论如何也开朗不起来。

        在从轿车上下来时,我看见了那个人——那个正站在宾馆前广场上等待的年轻男子。

        他目光很沉静,静得仿佛是沉入水中的树木,却没有打伞,一任秋雨濡湿了头发与双肩,一只手插在口袋里,静静地看着在他面前停下的轿车和车里走出的人。

        忽然间,我几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这、这还是他吗?

        印象中的他,仿佛只是一个冲动好斗、脸上总是带着桀骜锋芒的校园老大。那双手,也总是紧紧地握成拳头,随时准备着教训那些他看着不顺眼的人——无法想象,那样的一双手,如今居然能握着蓝宝石手术刀,在省立大医院中、为病人做着高度精密的脑外科手术!

        更加不可思议的,是在这几年之间他连气质都完全的改变!

        一个人的改变,原来竟然可以那么地彻底而干净。

                       

        蓝刀无视于我讶然的眼光,他的目光越过了我,看着我身后从车上下来的一对中年夫妇——“爸、妈,你们来了?”他温和地问。脸上的线条一旦柔和起来,居然有着出乎意外的帅气——这个人什么时候变得如此出众的?

        我有些茫然若失地想,看着他向父母殷殷地问候,心中陡然有一些莫名的悔意。想起了几个小时前在轿车上与他父母的交谈…………

        act–1-.“小美,你说买房子要买怎样好呢?现在的户型那么多!”在高速公路上的轿车里,他的母亲在一边问我——这次来省城,除了因为他的父亲要来参加会议以外,他母亲是为了顺便来给已经在这个城市工作的儿子购置商品房。

        而我,完全是为了想搭顺风车回学校上课,在母亲的安排下和叔叔阿姨同行而已。

        才参加几年工作,就可以有自己的房了——有钱人家的孩子就是轻松啊……我有些感慨地想,开始给她讲起一些基本的知识。

        因为阿姨是我母亲的老同事,我和这一对叔叔阿姨很熟,自然也知道阿姨有些传统的思想,便投其所好地给她讲起了建筑风水学,告诉她买房时一些粗浅的忌讳。

        阿姨听得津津有味,不时啧啧地表示惊奇与赞叹。

        我们讲得如此起劲,以至于坐在前排的叔叔都不由回过身来听。看见融洽的一幕,平日严肃的脸上居然露出了笑容。

        我知道军人出身、并且参加过对越战争的叔叔为人一向很严厉,所以也不敢与他多说话,只是和阿姨谈笑晏晏。

        “小美,有一件事,我和阿姨都想和你说很久了。”在一边观察了许久,叔叔忽然截住了我们的话题,插了进来说。

        “喂……”阿姨似乎要阻止什么,但是看看我,又不说了。

        “什么事,叔叔?”我很奇怪,看着这个身居高位的叔叔。

        叔叔看着我的眼睛,忽然又不知为何地点点头,然后问了一句:“都读大四了……有男朋友了吗?”

        我大窘,不明白严肃的叔叔为何忽然有此一问,只是条件反射似地老实回答:“恩……还没有……”

        话刚出口,我看见叔叔和阿姨交换了一下目光,然后两个人都笑了。

                       

        “小美啊,做我家的儿媳妇吧,怎么样?”

        ………………

        忽然间,我觉得我可能有些晕车了——车里的空气忽然变得凝滞,让我无法呼吸。

        我当然知道叔叔这样的说一不二的人不会开玩笑,但是、但是……这样的事情…未免太唐突了吧?

        我陡然间明白,原来母亲安排我搭顺风车是有预谋的!这、这分明是一场变相的相亲嘛!

        我心里忽然不快起来,然而面对这长辈,我却不知说什么好,脸上也不知该有什么样的表情。

        叔叔和阿姨一直看着我,看得我不由自主地低下了头。

                       

        冷汗。

        ……??今天是什么日子啊?我暗自叫苦。

                       

        “小美,一直以来,叔叔和我都很喜欢你呢——”琴阿姨这个时候开始唱起了主角,温和地揽住了我的肩头,“你觉得我家的蓝刀怎么样?”

        “……”我艰难地吸了一口气,尴尬地笑笑,还是不知道说什么好。

        关于那个人的事我还是知道一点的——中学时曾是比我高三届的学长,在校园里大名鼎鼎,可是名声、名声实在是不怎么样啊……

        我还亲眼看过他打人的凶狠的样子——那是因为他作为校花的妹妹灵被一个追求者死缠烂打,无奈之下向哥哥求助,结果那个当哥哥的就干脆地以武力解决了这件事,打得那个人满脸是血地发誓再也不敢了。

        结果,整个中学时期,所有男生都对灵敬而远之,害得灵私下对我抱怨了不知多少次。

        他是在众目睽睽之下痛殴那个可怜人的,当时他一脸凶狠的表情,至今想起来我就不由倒抽一口冷气。

        这、这样的人……

                       

        “我儿子也是重点大学毕业的,在大医院当脑外科医生——人品相貌都不错,无论哪个方面都配得上你。”叔叔讲话是实在而不容反驳的,我期期艾艾、摸棱两可地“恩”了一声。

        其实,当年我从灵口中得知蓝刀考上了医科大学时,也着实吃了一惊——这个人是到了高三上学期,才忽然醒悟一样地开始发奋学习的,居然也能给他考上重点大学!

        灵有一次私下笑着和我说:“哥哥从大学里带回家一条被子,据说有一年没洗了,妈妈称了一下,居然重了一斤多呢!你想象吧,该有多脏!”于是,两个人相对暴笑。

        虽然和灵一直很要好,也和他的父母很熟,我和蓝刀却一直没说过几句话。印象中,他是一个暴力而邋遢的家伙,还经常被严厉的叔叔用拳头或皮带教训。

        然而,如今叔叔居然开始夸奖起他的儿子来,很让我有些吃惊——要知道,叔叔绝对不是那种“自卖自夸”的人。

                       

        “小美,你说怎么样?”叔叔很干脆地问我,正如他一向讲话的风格。

        没有退路了。

        我只有硬着头皮开口:“这……这种事,总要问过我爸妈才好说吧?我、我……其实还不想在大学里就开始找……”我说不下去,感觉脸上在起火。

        ……今天是什么日子!!!

        叔叔却仍然不罢休的样子,反而是琴阿姨阻止了他,只是很温和地看看我,拍拍我的长发:“哦,那么,回去问问你母亲再说吧!”她含笑补了一句:“不过,小美,我们全家都很喜欢你,连灵也是呢。”

        我笑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据我所知,[灵曾经告诉我],蓝刀应该在读医大的时候就有了女朋友的,如今怎么会……???

        我不明白到底哪里出了问题,但是毫无疑问地,我是不会改变自己在大学里不找男友的决定的——更何况是为了他这样一个人呢?

                       

        Act-2-.然而,看见此刻犹如脱胎换骨一样的蓝刀,我却久久地惊愕了……

        以前那个霸王似的蓝刀已经不见了影子,眼前的外科医生带着职业特有的、文气而冷郁的气质,修长的十指也许因为握惯了蓝宝石的手术刀,看上去也早已没有了昔日挥拳痛殴的力度。

        对于刚才说出口的回绝的话,我忽然有一些些的后悔。

        叔叔果然没有自夸啊……

        一时间,我有些窘迫起来——毕竟,我和他是不太熟的。

        “哦,蓝,这是程阿姨的女儿,应该早认识的吧?”陡然,我听见他的母亲拉着我的手向他介绍,“现在在大学读建筑设计……”

        蓝刀似乎这个时候才把目光从父母身上转到了我身上,冷冷地瞥了一眼,便离开了,但是话语却相当客气:“是小美啊……常听灵提起你。”

        话虽如此,在他短暂的一瞥间,我却敏锐地捕捉到了明显的反感和敌意,甚至还有一种拒人千里的冷漠——这个人很讨厌我,我对自己说。

        本性中防卫姿态立刻抬头了——谁怕谁啊?我换了种表情,如刺猬般竖起全身的刺,准备着下面的谈话。

        然而,急着赶去开会的叔叔又一次打断了谈话,看着儿子,又看看我,对蓝刀吩咐道:“我要去开会了。蓝刀,你送小美去学校。”阿姨马上在一边附和:“对对对,蓝,送送小美!”

        …………我又一次大窘,看着蓝刀。

        不折不扣的相亲!

        “对不起,爸,我昨晚刚熬夜做完一个大手术,现在要赶着回去补睡眠。”话虽然是和叔叔说的,但是他的眼睛却一直挑战似地看着我,有什么锋利的东西闪动。

        ————我究竟什么地方得罪过他了?这样的态度!

        我不解,却吃惊地看见叔叔刹间变了脸色——对于儿子的不服从,军人出身的叔叔眼看就要发火了。从小,蓝刀就是在父亲打骂的粗暴教育下长大的。

        来不及多想,我马上插话,微笑着打圆场:“是啊是啊,熬夜很累人的哪——就是让他送,我也怕他走到半路就睡着了呢!我自己搭公车去就可以了,很方便的。”

        阿姨也不想在公共场合闹纠纷,也用眼色示意叔叔。只有蓝刀一直气定神闲地在一边看着,嘴角有一丝若有若无的冷笑。

        这个人!——气死我了!

        但是我却不好发作,只是抢着去轿车后盖里提出自己沉重的行李,准备去搭公车。叔叔急忙阻止了我:“哪能让你坐公车去?来,叔叔先送你去!”

        他重新帮我把行李提上了车,吩咐司机先绕道去大学。阿姨则在蓝刀陪同下先去宾馆里住下。

        临上车前,我不由回头看了看蓝刀,气恨恨地,又有些不解。

        蓝刀似有意似无意地回头拍了一下肩上的雨水,目光再次与我相遇——那个时候我看着他,目光里正飞出把把的小刀。

                       

        Act-3-.知道叔叔要赶着去开会,所以一到学校大门口,我就主动要求自己下车走。叔叔看着大堆的行李,问了几次要不要紧,我谎称已约好了同学帮着提,便催促叔叔赶快去开会。

        叔叔叮嘱了几句,便上车走了。

        雨还在下,而且越发大起来。我一个人守着大堆的行李,在校门口有些发呆了……从家里出来时还给寝室打过电话,所以知道现在肯定是没一个人在。

        一共5大件的行李哪……试着挪了一下其中的一只箱子,我不由苦笑。母亲肯定是打算好了会有人帮我提,才要我带这么多东西过来的。

        如今……惨啊!

        与其坐以待毙,不如自己动手——我收起了伞,开始如蚂蚁搬家般地一个一个挪动着行李,走上十米,就歇口气。

        很快,秋雨便湿透了我的衣服和头发,黏黏的好不难受。

        累的不行了……我停下来喘气。

        “蓝刀,去死吧!”忽然我恨恨地开口大骂,引来了旁边行人好奇的目光。我讪讪地笑笑,又开始以愚公的姿态做起了搬运工。

        从来我都为所在大学规模而自豪,然而,那天我却在诅咒了——从校门到寝室楼,居然足足有1000米的距离!!!

                       

        怎样完成这一切我就不多说了,只是到了晚上,我在寝室连坐着都有些难受,仿佛腰椎被什么大力压缩着一样,也许因为淋过雨,体温也有些高起来,只好早早上床休息。

        老妈好死不死地打了电话来,开始还有些窃笑地问那个人如何?

        我大怒,腰痛和头痛都还在继续,这个耻辱我怎么能忘?

        “他妈的,蓝刀这个家伙应该去死!”在老妈面前,我再也没有在外人面前一贯的文静安适,破口大骂,“摆什么臭架子?谁怕谁啊?”

        老妈吓了一跳,但等到我说完了今天的“悲惨遭遇”以后,一贯宠爱我的她也加入了痛贬蓝刀的行列,一齐附和着我的痛骂:“没家教,真是没家教!啊,他父亲还说他怎样好,想不到这样一点风度都没有!”

        然而,等到我一口气出完,老妈居然说出了一句更加令我魂飞魄散的话来:“不怕,他有什么了不起?除了他家,还有好几家都来提亲呢!条件都很不错的——下次有机会,再让你看看合不合适。”

        “老妈,不要啊……”我腰一软,几乎跌倒,呻吟般地求饶,“我、我才只有二十一岁啊,又不是大龄青年……你老人家放过我吧。”

        老妈在一边怪笑数声,终于点头了:“呵呵,那好——就等一年后你大学毕业,再向你隆重推出吧!(注:我和查读的专业是五年制的)不过,那个时候你肯定会比较忙一点了。”

        我哭笑不得,只听见老妈在电话那一边向我保证:“放心,那小子这样欺负我乖女儿,他不会好过的!”

        “好好好……”已经是狼狈不堪的我急于结束这次电话,连忙点头,“老妈,那我挂了哦!”

        “……其实,也难怪那小子生气——几个月以前,他爸妈刚刚逼他和女朋友分手啊……”那一头忽然传来老妈有些感慨的语声,我一惊,也忽然静默了下来。

        “是他大学时的女朋友,可惜据说他爸妈都很不喜欢那个女孩子,他爸妈那样的脾气——你也不是不知道……”

        “那小子对抗了两年,几个月以前,他女朋友终于坚持不住,和他分手了——毕竟现实不允许——感情又不能当饭吃!”老妈啧啧了几声。

        “美,不是我说啊……其实蓝刀人还是不错的……但是如果你真的成了他家的媳妇,我也有些为你担心呢——这么厉害的公婆!”

        “喂,喂!美,你在听吗?”

        我在听,我当然在听——只是我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好而已。

        原来,他是完全有理由恨我的……虽然我毫不知情。

        一刹间有些心软,但是腰上的隐痛和额头的温度,却在反复提醒我下午由于他而引起的遭遇——不管他有什么理由,他就是该死!

        我可怜的腰啊……有谁来补偿我的损失呢?

                       

        Act-4-.“美,美!我爸妈和你说了吧?怎么样?”难得和灵见上一次,就看见她在那里诡异地笑,上下打量得我好不难受,“我哥哥不错的哦,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想想清楚!”

        灵开始如黄婆一样地卖她的哥哥了,把蓝刀夸得天花乱坠——完全忘了她曾经怎样地和我一起私下拿蓝刀的邋遢和粗线条开玩笑。

        “算了,你可怜可怜你哥哥吧——怎么都不想想被棒子打散的那对鸳鸯是很可怜的?”我懒洋洋地反驳。

        “他那女朋友很讨厌的,我可受不了她!”灵愤愤不平地——真不知道那个人怎样得罪了这个大小姐。不过,她看着我,又窃笑了:“但是,我好喜欢你呢!和爸妈一样喜欢你!美,可爱的美啊,做我的嫂——”

        “去死!”我用力踢她,“我绝对不会去相亲结婚的,你不用想了!”

        “你到底认为我哥哥怎样啊?”灵认真地问我。

        我当然是认真地想了想,老老实实地回答:“很不错,和以前完全不一样了——乍一见他,还真有点‘惊艳’的感觉呢!”

        “哈哈哈哈……”灵一阵窃笑,“好,有你这句话,事情包在我身上了——我就不相信我可怜的老哥能挡住全家的围剿!”

        “……”冷汗。好恐怖的灵啊……

                       

        几天后,老妈打电话过来,得意地说起她是如何装做不经意地、把我扭伤腰和发烧的事情告诉了同办公室的蓝刀的母亲,然后再得意地告诉我,蓝刀的父母又为此事痛骂了他。

        “女儿啊,老妈为你出了这口气呢!”老妈得意洋洋地宣称,我却哭笑不得——老妈的脾气还是一样的奇怪啊。

        只是…只是这样一来,蓝刀肯定是更加恨我了……

                       

        Act-5-.十一月,我又回了一次家。

        那几天,某个电视台还在播放那个《妙手仁心》,看见里面吴启华饰演的脑外科医生,我竟然忽然想起了蓝刀——那个对我满怀敌意和仇视的家伙,一定认为我是拆散他和恋人的元凶吧?然而可怜的我实在是什么都不知道啊!他父母私下的打算,我也是知道了以后大吃一惊的,怎么能怪我呢?

        忽然之间,我发现我很不愿意让他恨自己。

        某天下午,依老妈的命令,去办公楼里找她,在走过廊道的时候,我有些犹豫起来——因为我忽然想起来,蓝刀的母亲也在那里。

        有一些些的窘迫。

        正在我进退不得的时候,我竟然看见蓝刀从那个办公室里走出来!

        啊?一刹间我居然有想逃的念头。然而不容我有进一步的想法,他已经看到了廊道里的我,脸上也不由闪过了一个错愕的表情。

        看来,自从那一次不愉快的见面以后,两个人彼此都没有想过,会这样碰巧地再次遇上吧?当时,肯定在想最好永远都不要遇到对方了吧?

        由于他站在那里,老妈的办公室忽然间仿佛远在了千里之外。

        怎、怎么办?该说些什么吗?还是这样一言不发地走过去?我大脑高速运转着,却发觉有些无措——该死的,难道如导师所言,“读建筑的人智商会越来越低”吗?

        不管了……哪怕前面是刀山火海,我也得闯过去!

        我扬起头,面无表情地冲着他走了过去,然而看见他也抬脚走了过来,同样是面无表情,甚至也没有当日那种凌厉的眼光。

        在交错而过的刹间,我忽然恨恨地忍不住想狠狠地踩上这家伙一脚!

        “腰应该不痛了吧?”

        在刚刚擦肩而过的瞬间,我听见有一句话响起在空气里——????该不会是幻听吧?

        为了验证,我回头看了蓝刀一眼,发觉他顿住了脚步,没有回头地问。

        什么意思?——要道歉的话,也要大大方方地道歉啊!这样连头都不回地说话!……这个人,还在摆架子!

        “托你的福,早好了。”

        我讽刺地抛下一句,然后疾步走进了老妈的办公室,忽然——“哎呀!”——我看见老妈和琴阿姨有些鬼祟地站在门边向外看来,旁边还有一个诡笑的灵!

        …………叫我来这里,又是有预谋的吗?又有些晕了……

        “蓝,你这算是向小美道歉了吗?过来!”阿姨气愤地冲走道上的蓝刀喊,蓝刀站着没动。

        “哥呀……”灵已经如小鸟一般地飞过去了,拖着蓝刀,“明明是你的不对,男子汉大丈夫的,认个错会死啊?美是我的好朋友,你欺负她我不会饶过你的。”

        显然,这个妹妹是他的克星,对于父母之命违抗到底的蓝刀居然被灵硬生生地拖了过来,站到了我面前,却依然沉默着。

        我尴尬地低头,正看见他修长的手指用力地绞在一起——可怜的人啊……我忽然真的同情起他来了,让他这样难受的人正是我吧?而我有什么理由去让一个几乎不认识的人受苦呢?

        “没什么,真的没什么!”我又开始忙不迭地解围,一边恶狠狠地瞪着过分热心的灵,“蓝刀,我们到外面去说!”

        不由分说,我走了出去,到了阳台上。很快地,就发现他也被推了上来——“美,我哥任你处置了!”灵在那边嘻嘻地诡笑。

        “我10月3日之前不知道你父母的想法,”我用破釜沉舟的态度,背水一战,意图把这乱七八糟的局面迅速了结,“所以,你和你女朋友的事,不能怪我。”

        “……”看着我,那双曾经多么神气骄傲的眼里居然有些退缩了。

        “对。”许久,他的回答才传到我耳里。

        “很好。”我点点头,“那么,那一天害我扭伤腰以及发烧,你是不是应该道歉?”我的问话一句接一句,甚至有些蛮横无礼——谁要我现在占上风呢?

        “……是的,对不起。”那个家伙终于说出了这句话!——看他的样子,的确是很艰难……哼哼。和他老爸是一样的性格吧?

        我也不想多说,考虑到外面百分百有人偷听,就提高声音说了句:“那好,我接受你的道歉!”阿姨也应该满意了吧?

        此地不宜久留,我连忙走开,但是忽然想起什么似地,回头低声冲在发怔的蓝刀说了一句气冲冲的话:“我大学没有男朋友是因为我不想找——你别以为我是没人要!……好象你多了不起一样。”

        蓝刀有些目瞪口呆地看着我——我也知道此刻的我表现得和在叔叔阿姨面前绝对的不同,难怪他这样……嘿嘿,见识到本小姐真面目了吧?

                       

        其实,到了晚上,我就开始为自己最后那一句赌气的话后悔了——怎么、怎么会说那样的话呢?显得我好没水准啊……

        不过,这场闹剧总也有了个了结了吧……

        好累——

                       

        Act-6-.

      “美,美啊,你真的对我哥没意思吗?”灵坚持不懈地问到了第9遍,在电话里,我终于忍无可忍地发作——

      “是啊是啊!——煽风点火都要有个火苗才行,你就不要白费心机了。”我一边夹着电话,一边在电脑上打着完稿的〈星空〉——好歹我得抓紧把这东西贴到BBS上去。

        唉……想起来,最近上网还真是没有节制呢,零用钱都流到网吧老板那里去了——“我哥真的很不错呢……”灵真是没口才,说来说去就是这些——“你哥这么好,就留给你自己吧!”我干脆地一口杜绝了后患。

        “美,你过分!!”灵在那一边叫了起来,“我可是为你好!人家努力了好久,拼命在我哥面前夸你的好处,好不容易——”

        我不由失笑——如果都是在我面前夸蓝刀的那种夸法,我保证恰恰会起到反作用而已,就如同我现在听到灵说起蓝刀就象活见鬼一样。

        灵在那一边冷冷笑了几声,忽然似是不经意地提起来:“哦……说起来,最近我妈用家里的底楼开了家网吧,雇人看着呢。本来想让你寒假来我家免费上网的——可惜,现在你不方便来了吧?”

        免、免费……上网?!

        我在键盘上跳跃如飞的手指忽然停顿了——好有诱惑力的条件啊!

        想起目前在网吧里每小时4元的高昂代价,看看自己的钱包,再想想网络的吸引力,我——!

        我明知又是一个阴谋,却不由自主地往下跳!

        “啊,没关系没关系的!我寒假一定要去你家!”我听见自己急急地分辩,好象怕灵忽然反悔一样。

        “是吗?嘿嘿……”灵笑得好诡异,“我哥寒假大部分时间都休假在家的啊,不会不方便吗?”

        “哦,没什么——我一上起网来就会对身边一切视而不见。”我淡然回答,却听灵嘻嘻一阵笑。

        “我相信我哥的魅力的哦!美,等着瞧吧!”

        哦,寒假……寒假吗?好象不是很远的样子了呢!

        我微微苦笑了——过了二十一世纪的第一个新年,事情又会如何变化呢?天知道……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狗的自白书 作者:南霁云/////在互联网上的好处是没有人知道,不,应该改成是没有人相信你是一条狗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从我懂事的时候起,妈妈就一直在为自己的身份而烦恼,因为她没有一张证明自己身份的证明,天知道她是多为自己的高贵的外国纯血统而骄傲,但她居然没名没份的,就为了这原因,她强迫我和我的弟兄们学英语,在日常生活中也只能用英语说话,据说这能让我们牢记自己的出身,但我怀疑我们的英语在人们听来跟国语是一样的,你能分得出一只狗叫出来的口音是英式还是中式的?对了,我忘了说,我和我的一家都是狗,周围的人管我们叫哈叭狗,我现在的主人有一次说鬼子们叫我们做狮子狗,得了,到底我算哪国狗哪,不过我也没打算去寻根什么的,狗是不需要国籍的,血统除非能令我的样子更讨人喜欢,从而最终能极大地提高我的物质生活,否则对我也毫无意义。


      我被带走的那天妈妈很伤心,我是外貌与血统最吻合的孩子,但我未来的主人并不打算去领张狗执照,那样,我的高贵血统就无法为人所知了,妈妈叹着气说:孩子,你的命怎么跟妈一样苦,仍然是没有一个名份;这是一个只有偏执狂才活得下去的世界,你要记住自己的出身,不要随便苟合。但狗的命运在人的手中。


      我喜欢黑夜,它让我的眼睛更明亮,我是一只适宜于在黑暗中巡行的兽,但我不能离开家门,因为老板——亦即是我的主人,她供给我食宿我提供她欢乐——是一个上夜班的女孩,我惟有幻想这城市星罗棋布的灯光是无数只漂亮MM狗的的眼睛,而夜色掩盖了许多尚未来得及发生的艳遇,但如此一来这45平方米的房子就变成了我的私人空间,我终于可以脱下假面具,做回一只真正的狗,不用看人的脸色,换句话说,夜晚是我的下班时间。在这段时间里,我最常干的事就是上网。


      别惊讶,要知道我的老板是一个网虫,常常抱着我上网,看的多了,当然连狗也会了。而且,在互联网上的好处是没有人知道,不,应该改成是没有人相信你是一条狗。记得我第一次以“DogFour”之名上网的时候,Cat问我为什么叫这个名字,我说因为我是一只狗,而且我排行第四。Cat是我第一个聊上的网友,我常常会在同一个时段碰到他,说些不着边际的话。


      Cat:今天过得怎么样?


      我:我咀嚼到了新西兰青草的芬芳。(因为我刚喝了新西兰产的牛奶,它的广告词是这样写的。)


      Cat:中午的时候,我在公司里的洗手间打了个盹,梦见我被老板解雇了,TMD,真想逃离城市,但我又没钱。


      我:我的老板常常对我说我干得这么辛苦到底是为了什么?我真的很想说是为了我生活得更好呀,因为老板忙得来不及花钱和出去玩。


      Cat:他是你的男朋友?


      我:不是,我没有男朋友。(因为我是一只雄性的狗)


      在不上网的时候,就是说在老板在家的时候,老板常常在起床后带我出去遛遛,附近的人有很多都养了狗,她们都被宠得油光水滑,有结实的腿和性感的毛,她们向我抛媚眼,我则报之以很酷的微笑,只有对其中特别漂亮的几个才会谈谈,被异性追求是对自己的恭维,狗也有虚荣心哪。我开始的时候对她们其中的任一个说她的眼睛(或鼻子或嘴巴总之就是她身上的随便一部分)像我失散的初恋情人,跟她们说几句就象是跟初恋情人说一样对自己是种安慰,结果她们都觉得我是个痴情的狗,于是大为倾倒。


      但我的爱情始终留在心里,因为我要把它留给真正的爱的狗,只是如果我不去尝试又怎么知道哪种类型才是最适合我的呢?但我可是一只洁身自爱的狗,一来这是为了身体健康着想,二来是对于一般的狗来说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而到了晚上,我则成了“dogfour”,和Cat同时出现,也许也和他同时离开。


      Cat:这么晚才来?


      我:耽搁了一下。


      Cat:喜欢听《命运》吗?


      我:它就象一根绳子,绞杀了你所有的感觉,让你动弹不得(让狗听交响乐真是罪过,要知道狗的听觉是最灵敏的,人们又把它开得这么大声,以至每次我都恨不得把音响给咬烂了,结果老板只好把我绑起来。)


      Cat:这就是命运。


      我:可惜操在别人手中。


      Cat:那你出来跟我见面吧。


      我:不。


      Cat:为什么?


      我:我的命运不在你手中。


      Cat:你就这样认真地遵守这游戏的规则?


      我:跟你说过,我是一只狗。


      Cat:那我也是一只Cat。


      我:你根本不相信我的话。


      Cat:我们是以心相交。


      我:我是雄性。


      Cat:有关系吗?


      那一刻,我忽然忘却了自己的身份,于是我说出了老板常带我去的地方与时间。


      我:记着,手上拿一罐xx牌狗粮,如果看见一只啡色的狗,那就是我。


      我们同时按下了quit键。


      第二天。我跟老板按以往的时间出现在固定的地方,一个拿着狗粮的男孩匆匆上前,双眼发光地对我的老板(一个美女)说:你就是带着啡色狗的dogfour吗?


      这就是我初恋!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美国猪成长食谱-降猪十八菜(第3菜) 作者:stillwater///  现在我跟我ROOMMATE对彼此做出的“红烧肉”的最高评价就是:“嗯,不错,一点吃不出肉味。”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美国猪成长食谱

      话说黄小猪同学飞至大洋彼岸,立即为美国人民水深火热的饮食状况惊呆了,痛心疾首呀!

      为了保持黄小猪同学的民族自豪感和曼妙的身材,特编纂降猪十八菜,以饲同胞.



      本集所有菜色都是在中华料理的调料极为匮乏的条件下研制出来的。希望得到有关人士的肯定。



      第一菜:土豆鸡

      说它是第一菜,并不是因为它怎末样,至少现在不这末觉得了。我已经两三个月没动这个家伙了。但是初到美国,我必须承认它还是给了我相当大的安慰的。所以说,这家伙就像初恋女友,长得也许不匝地,但是地位特殊。有点精神领袖的神韵。

      我说的有点主观的意味,这末说吧,当初我和我roommate都对这道菜倒尽胃口的时候,我们家来了个客人,比我们晚了点来的。正处在对于国内美食的味觉记忆越来越模糊,但是情感记忆越演越烈,都达到顶点的状态。说白点,就是在国内吃得好东西已经消化得差不多了,馋劲直往上窜。

      嗬嗬,我们说了,小同志,姐姐们很理解你呀!

      然后我们就捏着鼻子给她做了这道菜。。。

      过后很久,即使当这位同学也对土豆鸡深恶痛绝的时候,回忆起当初那一饭之恩,她还是很感慨地说:我不知道世界上还有这末好吃的东西。

      这道菜制作过程没啥好讲的,俩字儿,简单。不过我倒是可以从经济意义上分析给大家听听,为啥嘞?

      刚到美国,一进超市,看见啥东东都要现在价格上乘一个8。这再小的数,乘个8也就邪乎起来了。所以这个时候土豆和鸡大腿就极大地安慰了我们。因为土豆是蔬菜里不是最便宜,也是二便宜的。(最便宜的是圆白菜,关于这个恶魔,我稍后还要细说)。大约4,5毛一磅,最便宜能到3毛3。鸡大腿,伙同琵琶腿(下肢前关节),鸡翅膀,鸡肝,鸡胗(阿呸,这后两样的包装实在不像是给人预备的),都是9毛9一磅。(美国人的这个懒呀,不用吐骨头的鸡胸脯在鸡系列里最贵,相对而言,整鸡实际最便宜,最低能到3毛多一磅。)

      美国的鸡极富美国人民的神韵,那个肥呀。以至每次制作前,我都要先给鸡大腿们皮下吸吸脂。不过这还是太麻烦了,后来干脆扔锅里煮出油来,再把油倒了。我roommate更绝,拿锅把油煎出来,再拿鸡油炒菜。我记得改革开放初期,咱家也拿猪大油这末干过,可那后来离现在都10来年了,怎末到了美国,生活又过会去了呢?嗬嗬

      离题了,嗬嗬,说美轨鸡那个肥呀,真肥。味道倒还是挺鲜的,挺鲜。至少我觉得比国内的鸡有鸡味。就是喝鸡汤有点麻烦,一口下去那是一口油呀。

      好多土豆是从印度来的,土豆就没啥说得了。总之印度土豆不如东北土豆。

      制作工艺吗,是个人就会。鸡,扔水里,煮。土豆,切块了,扔鸡里,煮。加盐,酱油,胡椒面。总之有什莫调料,都加点进去。自己掂量着办吧。



      第二菜:圆白菜

      当土豆鸡被我吃出鸡屎味的时候,我对另一件东西也产生了极大的反感情绪。

      下面我就来说说我和圆白菜同志由相识到相知,热恋,冷淡,决裂,继而藕断丝连的全过程。

      圆白菜最大的优点就是便宜。这我刚才已经提过了。而在这个基础上,她最可贵的就是忠厚老实,诚信。土豆这个小人,曾经乱涨价到9毛9,别的菜就更不用说了,茄子:真真是个大扁茄子,当我多爱吃你似的。蘑菇:看你也就是个狗尿苔充数,滚一边去吧。只有圆白菜这个老实孩子,风雨无阻的保持3毛3到3毛8的价格,最低到过2毛2,最高一次不小心到了4毛4,我们一批评,人孩子立马虚心接受,改正错误,又恢复了勤劳朴实的作风。

      不过甚末东西要是一直这末勤劳朴实,就容易让一些思想境界低的同志看不起。不幸,我的思想境界就不老高。

      我发现她苦。

      苦孩子出身,苦就苦点吧。还不行,还太糙。一个大帮子,嚼得我咀嚼肌疯长。

      我渐渐食不下咽了。

      我昧着良心偷偷倒过几次吃不了的圆白菜。

      后来我觉得这日子没法过了。

      这时候我已经连着消灭了3,4个大头菜了(圆的爱称)。就是说圆白菜要是有屎,我早也已经吃出屎味了。

      最终还是分手告终。

      她还是兢兢业业在超市里干她的老本行。

      有几次我偷偷的看她,觉得还是有感情的。走过去掂了掂,或者说抚摸了抚摸。下不了狠心呀。

      过了一个半月的冷静期,这期间我已经被菠菜,胡萝卜,芹菜,青椒,这些小蹄子们伤害了个够了,我有和圆白菜言归于好了。

      不过这后来我们交往变得成熟多了,始终坚持着“距离产生美”的原则。

      我也渐渐发现怎末帮她克服缺点了,苦?搁肉,动物油可以抑制圆白菜自身的苦味,这相当于给我这农村老婆买件皮大衣穿上。糙?咱切细丝儿,咱公众场合少说话,一次就一俩字儿,还显得神秘不是?

      我们现在挺幸福的,虽然不常常混在一起,但是偶尔小别,不是胜新婚吗?套用小说里的话,成年人的爱情,就是要无时无刻保持相对的独立,各自要有各自的生活。

      哎,甚末东西吃大过劲儿了,都得吃伤了呀!




      第3菜:我和红烧肉不得不说的故事

      大约到美国后的第3和第4个月,我开始在夜里频繁的做两种梦。做的次数比较多的一个是趁双休日回家看爸妈,每次都是急刺白脸的,通常人还没见齐就急着赶飞机回来,周一还得上课呢!

      做的二多的一个就是下馆子,记得比较清楚的一个是和我妈我姐沿着一条又黑又窄的楼梯往上爬,爬呀爬呀,上去一看,嘿嘿,原来是全聚德二楼。

      还有一个比较经典的就是,梦见我跟我妈走街串巷的奔跑(嘿,我妈那老胳膊老腿儿还挺利索),找一个我一直特欣赏的卖肉夹馍的老太太。那个急呀,飞机半小时就起飞了。

      醒了以后就给家里打电话,唠了唠这俩梦,又跟我妈特煽情的说:“妈,我想你了。”老太太半天没吱声。我还以为感动得哭了呢。但是事实证明我妈还是蛮坚强的,更是蛮了解我的。

      她问我:“猪呀,给自己炖锅肉吧。”

      有一点我必须承认,我这个人是比较爱吃肉的,绝对是可以居无竹,不能食无肉。我更龌龊的一个恶习就是迷恋下水,用书面语言来说,就是畜类的内脏器官。

      我考虑了一下炖肉的可行性。咱没见过猪跑,还没吃过猪肉吗?

      后来就上网查了一下各种制作法的性能价格比,发现红烧肉似乎是被广为流传的既简单又解馋的一道菜。有个我挺喜欢的阿姨说得好:“没有一道菜,不能用三个步骤概括。”嘿嘿,关于红烧肉的这三步走,无非就是“水抄,上糖,慢炖。”六字真经,搞定。

      不过我要是这末称心如意的就吃上红烧肉了,未免缺乏点戏剧性。因为谋事固然在人,成事却竟然在猪。

      哎,这问题就出在猪身上了。

      你说了,这猪有甚末的,谁还没吃过咋地?

      那是您没吃过美轨猪!

      您先别拿砖头砸我。我说这话绝对没有歧视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思。您要是能看见我现在的表情,那真是一个:劳苦农奴开大会,一把鼻涕一把泪呀!

      此话怎讲?咱们先跳过红烧肉,说说他的前身。

      美国人食用的肉类可以分成两种,“白肉”,就是鸡肉或者鱼肉,熟了以后是白的。猪羊牛这些肉,被称作红肉,有点红脸大汉的感觉,厚厚实实的。

      红肉的红,名副其实。红的那都是血呀!

      说到这,我觉得有必要再把话题延伸一下。即,美国猪的生与死。

      美国人讲人权,动物也将动物权,因此猪也有猪权。美国养猪不采用国内曾经盛行的野外垃圾场放养法,也没人敢给猪喂洗衣粉充数。他们生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猪,一天喂几餐,营养均衡不均衡,几天洗一个澡,这都是有规矩的。简而言之,美国猪的一生,基本上效仿了独生子女的婴儿期。

      不仅如此,他们还将猪权进行到底。

      知道国内的猪是咋杀的吗?那是先割了主动脉,放血活活控死的。美国猪不,谁敢这末对他们,嘿嘿,就等着山姆大叔给他放血吧。据我分析,美国猪是一击毙命,比如说电死,这就导致了心脏瞬间停止跳动,血就都积留在了肌肉组织中。就这样,猪在为合众国献身的同时,既完成了使命,又保持了体面,顺便行使了自己最后的权利。借用电视剧里常说的一句话:“他走得很安详,没有一点痛苦。”

      哎,痛苦留给我吧!

      我尝试过一些偏方,比如说搁醋,后来发现醋也不便宜,又搁得太多,就有点觉得对不起醋。后来又用水泡,看了一个从水里捞尸首的电影,觉得更恶心,况且也还是不管用。那腐血的腥味,绝对是三日绕梁不绝。

      后来干脆暴病用暴药,拣着辣椒胡椒面酱油葱姜蒜花椒大料可劲儿往里周吧,咱吃不惯肉,还吃不惯咸菜吗?

      现在我跟我ROOMMATE对彼此做出的“红烧肉”的最高评价就是:“嗯,不错,一点吃不出肉味。”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聆雨陆沉 作者:勾陈//// 友情故事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上篇 凌宇聆雨


      壬午年腊月初十。成日。宜祈福、嫁娶、开市。忌会友、田猎、栽种。

      疏风。冷雨。丑时。

      我不知这时忆起小陆是否合宜。夜已深,万籁俱寂,明日有班,眼睛疲惫不堪。然而这一刻,我不能自抑地怀念她,清秀沉静的眉眼,落寞轻愁的神情,冰冷苍白的语气,还有笼于她身上依稀长驻的悲哀。

      十年来我无一刻或忘她悲伤的眸子,无泪无波,只是悲伤,看住我说:你不是我,你不会懂。


      小陆名叫陆辰,与我同届不同班。我们的相识十分戏剧化,时时忆起,会得微笑。


      那时读初一,十四岁,情窦初开的年纪。二月末的傍晚,微雪。我当值扫完教室,匆匆锁了门走,想赶在夜幕降临前回家去。

      走廊尽头灯下立小群人,见我便迎上来,并无话,只将我围在中间。清一色女生,却不认识。

      十四岁的我能有什么见识?我当下十分紧张,攥紧书包带子,一双眼睛只看在地下。

      突然想起来,这正中高个子女生是三年级的大姐头,平日里带一帮小姐妹吆三喝四,十分威风。不久前一名低届男生不知如何得罪了她,她找来学校里最大的混混头子,逼那男生当众陪罪。那男生跪在地下,一面磕头一面痛哭失声,是很多人都见了。

      这会子找上我,绝不会为夸我扫地卖力。我心下害怕,不敢作声。

      大姐头身旁一名穿牛仔衣的女生开口问:“凌宇,你知不知我们大姐为什么找你?”

      是我名字,可见没有找错人。这题目可有多么难。只得摇头。

      牛仔女生登时火起,冲过来打我耳光。这一手可漂亮得紧,干脆利落,可见训练有素,打得我一个趔趄。

      我又气又急。我是独子,性情温和疏懒,加之功课向来不错,挨打还是第一次。何况无缘无故,甚至不曾相识,若提得罪,怕都谈不上。

      左脸一片火辣。我也不去扶它,背绷得更紧,怒目而视。

      牛仔女生更加生气,还欲再打,但听得一把冰冷的声音道:“明玉姐,问清楚再打不迟。”

      牛仔女生哼一声,趾高气扬问:“小小年纪就懂得勾引男生,真不要脸。也不打听打听,我们大姐的男朋友也是你能碰得么?”

      我大吃一惊,一时顾不得害怕,大声问回去:“你也不打听打听,初一四班凌宇用得着勾引男生么?”

      那大姐头咦一声,冷笑,越众走过来,用一根手指勾起我下巴,轻佻道:“胆子不小。林鹏举看上你什么?”

      我一呆,脱口问:“林鹏举是谁?”


      整一场闹剧。大姐头暗恋高一三班林鹏举,却不知自哪里听来八卦传闻说林鹏举喜欢我。这番是兴师问罪来着。

      真正欲哭无泪。我发誓从未听过林某大名。连个影子都没有,亏那些人编得出来。

      众人都有些讪讪。牛仔女生明玉狠狠盯我半晌,才转身走。

      性子再钝也有脾气。我直对那一巴掌耿耿于怀,当下小声道:“狐假虎威。”

      明玉没听见。走在最后一名清瘦女生回过头,深深看我一眼,也就走了。

      满手心汗。我是胆小鬼,只会得在人背后放冷枪。那清瘦女生若嚷出来,我又少不得挨打。偏又贪图一时口舌之快。

      心下对她又爱又憎。爱的自然是她懂得息事宁人,适可而止,得饶人处且饶人。憎的是佳人如斯,蕙兰心质,为何同大姐头等混在一起?难道不懂得《易》中“方以类聚,物以群分”的道理?

      我却知她同她们并非一路人。我从未读过那样深沉婉转的眸语,目光冷清,隐约压抑了悲伤,似千言万语无从说起。她的婉约细致,沉静内敛,她们怎么会懂得。

      我是这样一厢情愿地怜悯她,当她误入歧途。

      然而那时我只有十四岁,对太多事似懂非懂,太多理解似是而非。我甚至连悲伤到底是什么,都只有粗浅的认识。


      我的好友小茗分在一班,有天课外活动去找她说话,不经意转身,正看到那名清瘦女生自教室走出来。小小清秀的面孔,短发,穿一件蓝外套,整个人沉静帖服,仿佛可以安于任何一处安静喧嚣的所在。她依旧没有表情,冷清眼风带个沉思掠过我的脸。

      小茗叫住她,给我们介绍,原来是她同桌。

      她平静的面孔微起涟漪。那是怎样一种波光滟潋。似被阳光照亮,又似乎她本身便是阳光,被照耀的是我。不见得美甚,但温暖。我如坐春风。

      我记得我笑:“陆沉?怎么会有人叫陆沉?”

      她微笑答:“那不是很美丽的一件事么。”

      一开口我便知,那个冷冰冰的声音是她。“你几乎救了我的命,”我由衷道,“不然我的脸会肿得象猪头。”

      陆辰摇头:“黄明玉太过分。实在是我们的错。”

      小茗不知这段公案,连声讨问。真是烦。我怎么会认识这么三八的朋友。


      “我生在早晨,又肖龙,命中属水,便叫辰。哪里有什么原因。”小陆微笑。

      我睁大眼睛:“这还不叫原因?早同你说,起名字不会没有原因。”

      这时候我们已经很熟,小女生的友谊其实很容易,何况她是那样一个善解人意的朋友。

      我向来有一点糊涂,若忘带了书就直向一班找小茗小陆。直到看到她名字,我才晓得自己先入为主。她一直没有纠正我,我便一直当她叫陆沉。奇怪的名字配奇怪的人,相得益彰。

      后来自然明白她不奇怪,只是静一点。

      这天一起读书,我见她心不在焉,心有所悟,问:“小陆你有心事么?好似负担很重。”

      她失笑:“你懂得什么叫负担?小孩子别说大人话,就象四十岁的老女人撒娇,受不了。”

      “谁是四十岁的老女人?”

      她收住笑容,半晌答:“我妈妈。”

      我迟疑,试探着问:“你不会爱上你爸爸了罢?”

      她又气又笑,扑上来掐我颈子:“你这个神经病,想到哪里去。”


      小陆依旧同大姐头她们一起。我问原因,她不肯说。因性子静,我倒不怕她会惹麻烦做错事,但同那些人不求上进的人结交,我总觉不妥。到底哪里不妥,可又说不上来。只怪她交友不慎。

      她故意上下打量我,笑道:“果真是交友不慎。”

      我急又能如何,只得随她去。

      好在她功课不错,算得好学生。只是品德栏里,向来只得个一般。

      都是大姐头她们害了她。

      小陆倒能屈能伸,不为所动。“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她昂然道。

      我啐她:“孟子道:此之谓大丈夫。你倒想。顶多一小女子。”

      她嘲我理解狭隘,脱贫半文肓,我讽她自不量力,蚍蜉想憾树。


      春在枝头萌芽时,我收到一封叠成万字的信。

      女孩子喜欢考究希奇古怪的事,象信纸的叠法,邮票的贴法,名字的叫法。这种叠法被用来对待情书,名字便叫作情结。多么浪漫煽情。

      我心慌慌然,竟不敢拆开看,整下午忽悠悠过去,老师讲了什么,那自是充耳不闻。

      挨到课外活动,奔去找小茗小陆。小茗被班主任唤去,只得小陆在。我们躲进小树林展开信读,刺激紧张,仿佛探险。

      小陆一面读一面微笑,当是娱乐片在看。我跟住笑,全然忘记这是我生平收到第一封情书。

      嗯,我是说,如果算它是情书的话。其实这名林鹏举措辞客气,东拉西扯两大页,只说想认识我。十分纯情。

      林鹏举。这个名字好似听过呢。小陆同我面面相觑,都想起来。

      半晌我摇摇头。小陆呵呵笑:“随你。”

      我将信压在抽屉底下,终究舍不得丢掉。

      自此沦作惊弓之鸟。放学一定拉小陆一起,她与我住同个小区。小陆因此不能常同大姐头众人聚头,一举两得。

      杯弓蛇影整周,小陆一无怨言,我却不好意思了。何况这许是我庸人自扰。我恢复独行侠本色,放学便骑单车回家去。路过大段海边,神清气爽,不在话下。


      这日照例停下来看海,听得有人唤我名字。转身望去,一名高个子男生正朝我微笑。

      果然英俊。剑眉朗目,一粒青春痘也无,立领学生服松开三颗扣子,雪白衬衣探头探脑。整个人干净清爽。

      迫到面前来,我倒不慌了。小女儿姿态从来不适合我。天塌下来,也总还有他比我高。 “林鹏举,”我笑道,“久仰大名,如雷灌耳。”

      林鹏举十分老套,问我可不可以做朋友。

      依我性子,说好总容易些。点头谁不会。

      看得出他十分欢喜。也罢,日行一善。


      我并没有因此失眠。若非小说骗人,便是我神经太粗条。因年纪小,还不懂得遗憾。

      第二天绘声绘色讲给小陆听。她吓一跳,心有余悸地笑:“他不会每天都跟着我们回家罢?我就昨天没在,他便冒出来?”

      咦,有理。我状作沉思,半天想不出所以然,也就作罢。

      小陆并非多事的人,我也不是呀,谁叫事情自己找上门来。这叫作无事自安,见招拆招,好过被动挨打。

      挨打。白白被黄明玉打一巴掌,说不放心上是假,但真要叫我去讨回来,那也不必。小陆说:不然你打我一巴掌,算我们还债成不成?我笑:你倒想。这会子银行存款都百分之五十利息,处女作要烫金胶印,更别说是一处女巴掌。小陆扶额绝倒。


      果然每天放学林鹏举都在海边等我。我嘻嘻哈哈惯了,同他称兄道弟。

      我不是漂亮女生,更不懂得娇声慢语,烟视媚行。我实不知林鹏举为何喜欢我。小小虚荣心立即满足得不得了——谁去追究,我的心只有这一点点大。

      期中考试高一同初一插班排座,林鹏举就坐在隔壁班。我心里暖暖,下笔如有神。没料考到级部前十,小陆吓一跳,揶揄笑道:“这可不是小说里说的,爱情的力量么。”我啐她,无故红了脸。


      放学后偶尔在校园里看到大姐头她们。小陆背双肩包一条背带,抄了手跟在后面,眼睛只看在地下,完全没有生气,似一抹影子。她同她们一起,并不享受。那又何必勉强?

      我走去叫她。小陆背陡然一僵,慢慢转过来,眼睛里全是悲哀。我一愣,还没明白,就听得黄明玉嚣张的声音:“凌宇,我们大姐正找你,你倒自己送上门来。”

      旧事重提。

      多么混乱。这场面好似我同大姐头为一名男生争风吃醋。那时候还不懂得这些乱七八糟的关节,我作声不得。

      小陆站在大姐头后面,满脸担忧,欲言又止。

      突然听背后有人叫:“凌宇,你怎么还在这儿磨蹭。班主任等你半天了。”

      是同桌杨帆。这名老实男生救了我。

      大姐头众人大抵因听到老师名号,不敢阻拦。我全身而退。


      那时候杨帆不及我高,圆圆的灰头土脸,扣子常系错,橡皮永远找不到。我功课人缘都比他好,又肯借作业给他抄,替他在老师面前打掩护,他一向很服气。

      当下他问:“你怎么惹上大姐头的?”

      我吱唔答:“谁知道。也许她今儿个心情不好,正好遇上我。”

      杨帆乜眼问:“不是为高一林鹏举?”

      我这一惊可非同小可, “你怎么知道?”

      他立时三刻得意起来:“这种事远比功课有趣,传来传去的,谁不知道。”

      我跳脚:“我是怨枉的。”

      他抓抓头发,茫然道:“真的?那是怎么回事。”趴在走廊窗台望,“大姐头走了。你等在这儿,我去探一探。”

      没一刻跑回来,一额头汗,气喘吁吁道:“前后校门都看过,真的走啦。你可以回家了。”

      我十分过意不去,柔声道:“今天真谢谢你。”

      他啊一声,面孔涨得通红,一双手似不知放在哪里才好,唯唯喏喏答:“不客气,不客气。”

      我哈哈笑,拍他肩膀:“老弟,你脸红我还真不习惯。”

      他回过神,也笑:“你轻声说话我才不习惯哩。跟小女生似的。”

      我恶向胆边生,大吼:“你说我不是女生么?”转身便走。

      杨帆委委屈屈追在后面:“我没有我没有。你别生气。”

      很多年后我嫁给这个老实头,才发觉,他一生最成功的角色,是扮猪吃老虎。


      小陆等在我家楼下。我叹口气道:“你自己也看到,这次我吃不了兜着走,你趁早同我划清界限要紧。”

      夕阳拖泥带水地沉下去,暝烟四起,小陆整个人便浸在暮霭里,渐渐看不真切。然而她冷清悲悯的目光透过空气刺穿我的眼同心,那一种深切的悲伤,超越我在那个年纪拥有的理解力,几乎吓到我。

      我慌道:“不然你同大姐头划清界线,我看你也不是真的乐意同她们一起。”

      半晌她轻轻答:“你不是我,你不会懂。”

      我在花圃台阶坐下,突然想宣泄:“小陆,我爸调职令昨天下来,我家一个月内会搬去Z城,离这里八小时火车。我也许永远没有机会懂得你。”

      小陆跌坐我身边,手慢慢伸过来覆住我的,交缠,握紧,几乎弄痛我。

      我们两个肩并肩,直坐到月至中天。


      当夜我写封信给林鹏举,措辞嬉闹如常,珍重不再见。

      两周后我办妥转学,跟老师同学道别。杨帆当众大哭。

      再一周,我全家离城,小茗小陆来送。与小茗抱头痛哭,小陆无泪,临行抱一抱我,终于无话。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小陆。两年后我回小城,已经物是人非。

      五年后我遇杨帆在大学校园。几乎认不出他,只依稀有当年憨然朴实的笑容。因了他与些旧识联系,无人知晓小陆下落。


      小陆只得依旧鲜活于我梦中,端秀眉眼,浅浅笑容,冷清语气,溢于言表的悲伤。很多年后我犹自怀念,是她那特殊气质吸引我,沉静带愁,如聆雨听风,叫我不自觉想亲近。

      从未见过小陆落泪,我却在每个雨天忆起她,无论狂风骤雨,抑或无边丝雨,都如怨如愁,如她。

      这阙《锦缠道&#8226;聆雨》写给小陆:

      梦转飞蓬,狂絮练烟惊起。恨三更、雨弦催徵,滴阶化作缠绵思。独影寒窗,无计相依慰。

      念托绢影鸿,缈然天际。意迟迟、卷帘还坠。惜老枝着湿心难昨,遣怀金栗,满浸芙蓉泪。



      下篇 陆辰陆沉


      今夜星空灿烂。参宿七同勾陈一几乎灼伤我的眼睛。半月衬深黛碧落,遥迢凛冽,再不是从前同小宇一起嘻唱的那盏清凉爽口的黄月亮。

      再也回不去那样恣意的纯真年代,欣喜那样干净明快的天色,遇到那样磊落糊涂可爱的人。那个年纪有明亮的眼睛同简单的心事,有自寻烦恼的傻气同不知天高地厚的意气,有纯粹的感情同永不磨灭的记忆。那个年纪,有小宇参与。

      十数年过去,小宇依旧入梦来,依稀是当年嘻笑模样,踮起脚在窗口大大咧咧喊:小陆,历史书快借来。

      历历在目。我心中那一部史,小宇写满极重要的一章。藏在最私密的角落,我一次一次重温,一次一次读出温暖感动,一次一次帮我在艰难日子挺过来,令我为这个世界顾盼,眷恋,欲别不能。


      小宇姓凌。凌宇。

      我曾问:怎么有这样奇怪的姓?

      她白我一眼:凌霜华就姓我这个凌。你读武侠罢?

      我笑:金庸都不姓金,他写出来的人,就更作不得准。

      她迭声保证:我是真的,我是真的。

      那又气又急的神情同一本正经的语气极可爱,我常禁不住撩拨她。小宇直来直去,带不经意的豪迈侠气,有事一拍胸脯大力承担,怕是真有两肋插刀的潜质,却叫我不自觉要保护她。

      自与她相识一日起,我便知我们不会走同样的路。于是在相逢那个交点,我做回平常人,放纵自己亲近她,婉转缱绻,几乎恋恋不舍。然而时空变幻,辗转轮回,都抵不过宿命。她毕竟远离我的世界,而她的,我又怎么能长久涉足。

      我只得说:你不是我,你不会懂。不懂也好,她便会记得我,以长久来清冷婉约的形象。


      陆辰本身便是一个错误。九岁前我叫何辰,没有父母亲,入学表格亲属栏里只有爷爷一名关系人。爷爷十分严厉,不苟言笑,整日整日关在书房不出来。一日三餐由邻居刘妈来做,衣服向来自己洗,实在穿不下,才同爷爷开口。印象里儿时的我一向是灰扑扑的样子,背退色军用包,铅笔用到握不住,从来没有童话书同漂亮头筋。

      那个时代,没有父母亲且说不出所以然的确是奇怪的事。同学们年纪小,还不懂得厚道同隐饰,我便常常受欺侮。我一例装聋作哑,谁若敢动手,我会拼命。年纪那样小,也懂得奋不顾身,也许骨子里我便有暴利因子同自弃意识。

      我的童年何止灰色,简直黑暗一片。

      九岁一天,凭空里冒出一个女人,说是我妈妈。这名妈妈十分年轻美丽,穿电视里人穿的衣服,说话腔调也一样,表情夸张,说落泪就落泪,完全象开水笼头。与她一起的男子年纪同爷爷相近,十分和气,三下五除二替我办好转学,我甚至来不及反对。

      爷爷一例阴着脸送客,看到我,眼神闪烁一下,立即恢复常态,一句话也没有说。

      十年后他弥留之际,只有我守在他床边,这名固执的老头儿歉然看着我,垂落两行浊泪。直到死,他都没有留给我一句话。


      我立即明白这名爸爸不是爸爸,在我还不清楚妈妈是不是妈妈之前,虽然他对我很好。我生命里充斥着古里古怪同乱七八糟的人物,爷爷,妈妈,邻居刘妈,路人甲同乙。这名老年男子是唯一一名正常和蔼的角色,我不介意叫他一声爸爸。我猜他是不希罕的,因为叫他爸爸的人很多,有的年纪看上去较妈妈更大。他们全部语气冰冷,态度拘傲,盛气凌人。

      这种生活我一直没有习惯。但从来没有人问我意见,从来没有。多年来我被丢在角落里自生自灭,阳光永远照不到我身上。我猜前生我是苔藓,靠一点点水便活下来,阴暗潮湿,一如我今世的性格。

      直到我遇到小宇。


      小宇开启一扇门,那边的世界五光十色,干净明丽。她带来阳光同温暖,友谊同信赖,青春同激情。我错过了我的童年,若不是她,我会继续错过青春少年。

      “你有十分特别的味道,”她说,“你真的不适合同大姐头她们混在一起。”说这话时,我们还只是第三次见,我身边尚有圈子里别的姐妹在。她真的不怕死。“我喜欢你,不想看你跟她们学坏。”句句掷地有声。

      我心一颤,几乎承受不住这样单纯且一厢情愿的信赖。至今我都记得那种心悸,有一点甜,渐渐酸楚,最后微微疼痛起来。

      那时候我毕竟才十四岁,同别的女孩一样,为极简单的原因便喜欢一个人,毫无原则,不论结果,费心费力地经营。甚至不敢叫她知道,一颗心成日提在半空,象捧着越窑青瓷,生怕一失手打碎了。

      如此傻里傻气,小宇还说我聪明。

      那时候她同林鹏举走得很近,整个人都柔软温婉起来,会不自觉微笑,脸红,此地无银三百两地分辩。在我心底有一点酸涩,总还是高兴的。小宇快乐,我便快乐。

      然而这一切不过是偷来的。总会有一场变数,终结这短暂的快乐。

      果然,两个月后小宇举家西迁,从此芳踪杳然。


      初中毕业我自做主张考到一所很远的中专。爸爸十分失望,他一直想我读高中的。他的儿女全部自名校毕业,一定不习惯鼠目寸光的异类。

      十六岁,并不是自己能够站起来的年纪,但我要试。教师不是我喜欢的职业,我完全没有把握将来真的做成老师,然而这所师专学费全免,更补贴生活费,已经算得理想选择。也许从此我可以割裂过去,尝试不一样的人生。

      我想我是成功的。功课不好也不坏,言少是非更少,宿舍里八卦时段一例塞着耳机听广播,份外事从来没有兴趣,找两份家教,替小学生解难题写作文。从此我只是名稍稍孤僻的普通女生,简单干净,不乖张不喧嚣,没有过去未来。


      尘封记忆显然不是好主意。我十分流利自然地怀念小宇,牵挂翟欣。

      翟欣高我两届,是我的邻居,自小学便十分照顾我。那时候她还不是大姐头,气势也不如后来那样足,但若有人欺侮我,她向来不依不饶。我真想不出有那样多的好事者喜欢揭人疮疤,完全损人不利己,却颇以为业,乐此不疲。翟欣逢见,提拳便打,并不问青红皂白。一来二去,竟打出些名堂来,来投拜抑或挑战的络绎不绝,渐渐成就小小名头。

      归根结底,翟欣走上这条路我多多少少负有责任,何况她那帮姐妹大多是好事之徒,有勇无谋,但求痛快,不计后果,我是很担心她的。自小学起我一直跟着她,起初自然受她保护,后来我练到对流言听而不闻,再也不会受伤,便单单是为她了。

      小宇叫翟欣大姐头,敬而远之。翟欣其实是磊落女子,侠气十足,事事有担待,同小宇一样,有直来直去的性子。

      只要待我好,无论什么样的人在我都一样。我不管她是否负尽天下人,是否天下人都与她为敌,我都一样纯粹地回馈她。小宇如是,翟欣如是。

      这样想念,也没有联系。也许是怕心中那记忆被添充后反倒损坏了原本的完美,又或是不忍心看长大了的她们对生活的无可奈何,又抑或只是想将她们定格在从前的岁月经历里,我自己也不明白,为何完全不曾去追逐她们的消息。


      我心安理得蛰伏年余,两耳不闻窗外事,日子悠哉悠哉。

      那个春节,妈妈十二道金牌追我回家。

      回家便回家。恁人喜欢也好讨厌也罢,我反正是这个样子,从来不求额外分数。再不习惯,统共只有十数天假期,怎么也都过得。

      妈妈皱纹多些,衣服颜色却不服老,想必自以为依旧是一枝花的。由她去罢,人各有志。爸爸不见老。男人老到一个年纪就定住,两鬓霜白,额头眼角满是智慧,真正谆谆长者。他不见得视我为己出,无所谓,至少表面文章做得极好,叫人舒服,有谁傻到要去追究阴暗底子。兄姐一例客气疏远,我每每微笑以对。比客气,谁不会。

      这个小城并不吸引我,它其实不是我的城市。我是没有来处的,爷爷的城市,妈妈的城市,学校的城市,对我都不过是寄居的壳子,我缩到极小极小,只有一颗心那样大,自己温暖自己。


      孵在屋里看小说,不知今夕何夕。这日忽然气闷,想出去透口气。

      我搭辆公车,靠窗坐下,漠然打量这个城市。车子转一个弯,我看到从前那片海,鸥鸟翩旋,泊船林立,一点喜悦渐渐漫上来。再向前,是母校。我的脚象是有自主意志,下车,在路对面站定。依旧是狭长的白底黑字的木牌校名,花岗岩雕大门。校门口冷清清,传达室里依稀有人。

      这个城市熟悉的过往象潮水一般涌来,冲撞得我几乎站立不稳。我仿佛觉得头顶风云急骤变幻飞逝,身边掠过车水马龙,一些笑脸定格,又飞速远去,一例象老照片似透着陈黄。有小宇的,有翟欣的,也有我自己的。

      这一刻,我生平第一次,感觉到这个城市对我的意义。它终究与众不同。

      身后有人试探着唤我名字。我几乎不愿回到现实中来。

      是黄明玉。她一点也没变。我忽然心平气和,微笑问:“高中生不能烫头发罢?”


      翟欣看到我,愣半晌,渐渐红了眼睛,落下泪来。飞快背过身,不语。

      没有人见过翟欣落泪。黄明玉才笑嘻嘻开口:“老大……”便没了下文。

      或者翟欣也没有变,甚至我也没有变,只有消岁流年逝去,日月星辰轮转,日子不再是从前那些日子。

      翟欣高中毕业便不再读书,自己做一点小生意,“赚些零花钱买花戴。”她说。依稀是当年豪放语气。

      依她的手笔,可不止是“零花钱”那么简单。一部只在电影上见过的砖头似的手机装背包里,时而叮呤呤响,忙碌非常。吃饭选最贵的地段,每道菜都有名堂。健身卡来自四星级宾馆,门卫服务生个个熟得很。我疑虑渐生,私下里问她。

      她哈哈笑:“尽管吃你的玩你的,管那么多。”一会儿见搪塞不过去,才正色答:“你知不知走私汽车很好赚?”


      “我知,我知,趁早好抽身。总得叫我做完这几单罢,江湖有江湖的规矩,不依规矩办事,我会被砍死。”翟欣连哄带吓,我哭笑不得。

      “别忘记你已满十八岁,不能当少年犯轻办了。”

      她来一个杨子荣式的亮相,气宇轩昂。然而那右手的劈分,我怎么看怎么象铡刀斩落。

      翟欣的爸爸在市里有头有脸,有他罩,翟欣总不会出事。我略微放心。

      假期过完,我回校去。翟欣十分不舍,答应来看我。


      春天过完的时候,翟欣果然来了。她先寻到住处,换了T恤牛仔裤才来找我,央我请半周假陪她。

      只有同小宇一起的日子才能同这四日相提并论。翟欣完全没有大姐头气势,十分胡闹赖皮,有时甚至要哄着她高兴。我戏称她是驴子,要顺着毛摸。奇怪的是,我也完全不象自己,嘻骂痞气,笑容异常多。我夜夜同翟欣挤一张床,几乎舍不得睡。

      第四日傍晚,翟欣同我告别。

      她爸爸终于没能护得了她。正逢严打,翟欣整个走私汽车团伙尽数落网,翟欣因是头目人物之一,正受警方通缉。“我这次进去,不知何时才出得来。来看一看你,了却一桩心事,也就是时候束手就擒。”她笑容如常。

      我蓦然心酸,啐她:“还真视死如归。倒便宜了你,祸害是要遗千年的。”

      “是,等我出来接着祸害,这会子要走了,不然连累到你。”


      我帮翟欣藏在郊区一户农家,那是我们学校农业科的试验区。翟欣安全藏身三个月,只当风头已过,一日傍晚摸进市区找我,被警察逮个正着。

      学校取消了我的学籍。虽然翟欣再三重申不关我的事,法院对我免于起诉。

      这个结局在意料中,我依旧有一点悲伤。悲伤我不能帮翟欣做到更多,悲伤翟欣为我做的一切,终究成空。


      之后两年我自一个城市游荡到另一个城市,写一点文字,打些短工。有太阳的日子,我会想起小宇,想起她大大咧咧的笑同恼羞成怒的斥骂,想起她欲语还休的朱靥同毫不做作的孩子脾性,还有她宁做真小人不当伪君子的油腔滑调。

      后来我走进爷爷的城市。十年过去,它对我已经完全陌生。爷爷生命的最后半年我一直陪在他身边。这个倔强的老头子是我同这个世界最后一点血脉联系。

      爷爷态度恶劣,从来只肯对住墙说话。我给他按摩擦身,换来大声诅咒,我只当听不见。装聋作哑是我本色。直到最后一刻,他都没有面对我说一句话。我至今不明了,我的父母亲是怎么样伤了这名孑然老人的心。


      我想我本身便是一个错误。

      我依旧在世间游荡,并不知自己在找寻什么。我试过很多种职业,遇到形形色色的人,没有一处能令我停留。有时候我深深想念翟欣,想念她对我的好,她凌人的霸气,她明明白白的错。

      更多时候我怀念小宇同她的世界,干净,健康,堂堂正正。那个世界离我太远,我曾交汇而过,欲留却留不住。一切是我痴心妄想。

      这阙《桂枝香&#8226;陆沉》唱给小宇听:

      疏华间雪,正漏浅星初,黛穹凝澈。畅展琼枝半圃,恣情时节。玉颜摇作娇娆笑,并潺溪,舞吟风月。烁灯泼点,乾坤应和,朗然争冽。

      慨十万红尘踏歇,叹六道轮回,堪容超脱。难省三生痴念,愁沉情切。百年宠辱终枯骨,又谁人、命达文杰。遍焚黄卷,烬烟犹恨,死生契阔。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