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0 日,大寒。
有一群华人,要在最寒冷的天气,聚冰成河,在多伦多Dundas Square 游行抗议,政府对11岁头巾少女撒谎抹黑亚裔事件的不作为。“我们看到真相却一言不发之时,便是我们走向死亡之日“(马丁路德)
整个事件从始到末的新闻真相再清楚不过。只不过这一次让小编倒吸一口冷气,案件发生地,离多伦多家不过四分钟车程;这个学校的背景,正是小编打算三年后送孩子去上法语的学校;再进一步了解,这个学校的穆斯林祷告团,也就是这个11岁的孩子母亲是主要负责人,参与过韦省长的接见合照,有图有真相。。。这一突发事件,直接飞乱了小编三年妥妥的人生计划。
而这个事件,可能会影响整个多伦多华裔社区,更广的说,将影响北美华人社区很多年。小编目睹所在几年的社区已经从华裔悄然向有色社区和头巾社区转化,排华情绪黯然潜伏,而这季闷棍加奸笑的导演戏剧,直接撕破头巾后面的虚伪,跟着是政客的唱戏搭台,十足多元社会的反面镜,伤透华人人心。
然而,小编在这里做些回顾,就会让我们能更加明白,我们经历过的,其他族裔也经历过,弱者才会用欺骗的手段去赢得眼泪和同情,真正的强者和勇士,永远是擦干眼泪继续奔跑。圣经里说“日光之下,本无新事。”
梅新育在“群体造假代价是群体丧失社会信任”的一微文中说:
早在1980年代,美国就发生过轰动全美的“白人歧视欺压黑人”假案,今天美国知名民权组织“国家行动网络”首领、大牌民权活动家、奥巴马密友阿尔·沙普顿(Al Sharpton)就是凭藉黑人不良少女谎言煽动抗议示威,制造了这起震惊全美的大案,在民权活动界一举成名,当事白人警察则含冤负屈自杀身亡。
那是1987年11月28日,美国纽约州16岁黑人少女塔瓦娜(Tawana Brawley)失踪4天后被发现,自称被6名白人绑架轮奸后丢弃,而且其中一人是警察,施暴者在她胸部写下了“3K党”字样,在她腹部写下了“黑鬼”(Nigger)字样。此案一经报道,顿时震惊全美内外,再经过阿尔·沙普顿(Al Sharpton)等黑人民权活动家一番推波助澜,急剧升温成为种族歧视和种族暴力大案。
经过克服阻挠深入全面调查,仅证词就整理了180多个证人的6000余页证词,纽约州检察官最终发现此案纯属骗局,塔瓦娜在撒谎,她和同伙共同制造了被绑架轮奸的假象。6个月后,这个黑人不良少女的前男友公开承认,整个骗局均由塔瓦娜一手策划制造,目的是避免因私奔出走4天而挨母亲的男友打。案件真相大白之后,哈里和斯蒂芬得到平反昭雪,但哈里逝去的生命、他们及其家人遭受的精神重创已经无法挽回。
令人齿冷的是,案情真相大白之后,这起冤案的祸首竟然没有一人表现出半点愧疚羞耻之心,制造了这番弥天大谎的塔瓦娜被戳穿之后接受采访时依然振振有词,声称自己没有责任。沙普顿当初的同事们则尖锐地指出,他们都是骗子,从一开始就是,他们真正关注的是借此案跃居纽约、乃至全国黑人的老大。”
时隔三十六年后,2016年末美国大选开票至2017年1月20日特朗普正式就职前后,美国等西方国家迎来少数族群伪造“种族宗教仇恨”案件的新高潮。2016年11月10日,路易斯安那州大学拉斐特分校一名18岁穆斯林女生报案,自称遭到两个男性特朗普支持者袭击和抢劫,袭击者抢走了她的钱包和穆斯林头巾,但经警方调查,这个女生报的是假案,所述“仇恨犯罪”行为纯属子虚乌有。此事纯属Yasmin捏造,她因伪证等罪行而拘留,最高可判刑一年。
屈指一数,能报出十个以上种族歧视的假案。。。
纽约,一个纽约人报案,愤怒地对媒体说,他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的房子到处是纳粹党徽标记。最后证明,这件是他干的。
加拿大Concordia大学接到炸弹威胁,要攻击穆斯林学生,最后证实发布耀眼的是一个黎巴嫩籍学生,冒充保守派人士。。。。。假做真时真亦假,再次想说,越是声泪俱下的控诉被欺凌者,越是有可能是贼喊捉贼的始作俑者。但是,真相到底是什么,谎言的诉求是什么?无非是求保护,求平等,求自由!
但是,请别忘了,“手段代表了在形成中的理想和进行中的目的,人们无法用邪恶的手段来达到美好的目的“(马丁路德金)
人类总是如此健忘。距离林肯时代的解放黑奴宣言已经有过去了一个半世纪,距离真正的3K 党欺凌黑人事件已近一百年。小编在加拿大读法学时,作为班上惟一不知3K党怎么拼写的大陆学生,引起过班上的哄堂大笑。然后,一半黑人血统一半白人血统的雇佣法任课老师,向我绘声绘色的描述其非裔母亲,在上世纪中叶还受到的种族歧视故事,开化了第一代华人移民的种族眼界。有人说,只想做法律,不想触摸政治。然而,每一步北美法典背后,哪一个不是具体鲜活案例凝成的历史,哪一个不是政治的斗争产物?
今天在美的华裔不要只看到黑人的地位高,看看他们曾经的白骨和眼泪,他们的怒吼和枪声,前几代的生命抗争,到今天依然持续。
让我们不谈历史旧案,再来谈谈现行法律依据。
加拿大有项青少年法,未成年人受到法律保护,媒体不得公开公布其 身份及姓名。但多伦多教育局在报警四小时后就让未成年人出镜,公布年龄,似乎已不是以上举例的不是私自的报假案行动了。。。想起小编给他们为孩子入学写信四个月未回,打电话永不回留言,这个效率真是大跌眼镜啊。非常想知道这些人力物力用在哪里了?
再来看于报假案的法律处罚依据吧。
欺骗公众误导社会违反刑法S140(c), 如果说多伦多警方说11岁的孩子欺骗大众但免于进一步调查起诉。但是,我们都知道其戴头巾的母亲,在记者招待会上明确说明女儿被亚裔撕破头巾,这个成年人误导欺骗大众,是否可免于刑法140条的调查起诉呢?退一万步说,案发时间,她母亲不在现场,所有在后来转述中听到的,这是在法律上的hearsay(听说), 不能做为直接证据,在法庭上是被法官呵斥不得举证的。而媒体和教育局都反复播放母亲的“hearsay”,就因为这个荒诞的听说,让无辜者躺着中枪,媒体和教育局在这件事上,是否可称为共同被告。
再说伤害等级的诉讼,很多进步社区反复咨询我对此事的法律意见。我只能说,理解大家的心情,但在法律上认定的伤害一定是能量化定级的。例如前面说到的1980年的假案,最后肇事民权律师被吊销执照,因为在此无辜事件中当事人自尽。但面巾事情调查迅速,结案果断,涉面较窄,至始至终除了政客比主角发言还多外,没有其他具体受害者。
这里不得不提被法律人士奉为法律界圣经的加拿大权利与自由宪章(英语:Canadian Charter of Rights and Freedoms也被简称为权利与自由宪章或宪章)是由加拿大宪法确立的一个权利法案。它的第一部分成形于《1982年宪法法案》。宪章保证了加拿大公民的政治权利以及在加拿大内每个人的民权,包括各个方面和各级政府的政策和行为。
这个框架下,对公众特别是某个具体族裔的伤害已经严重违宪了。而能做的,就是聘请人权律师的权益维护。
题外话,除了法律之外,我们还能做些什么,来跟进这个事件,推动政府从不作为到作为?
事件一出,有人说要写信给MP,MPP,连夜抄送很多当地议员。我们看看最重要的保守党领袖迄今为止的发言,更期待他为口中的公义,采取更多的实际行动!
也有人积极签名,要求问责,调查,小编都积极填写,但我们知道,就我们填过的很多签名一样,最后都石沉大海。还有勇者,直接怂回总理,让他定位正确,不然以为大家移民到了中东。
小编也诚恳建议,大家众筹聘律师团,像滑铁卢社区抱团与市政厅打官司一样,推一寸是一寸,拖一时成一时。只不过,没有具体起诉对象,腹地太大很难组织。
小编更期望,那些在更种光鲜亮丽场合亮相的议员,媒体人士,能在这个节骨眼上,不是集体沉默失声,而是组织一场记者招待会,把华裔民众最关心的问题,用各种方式发声给主流媒体,能最快方式的直达民心。
在这些美好愿望还没实现之前,我听到看到彼时,最朴实的乡亲们,用脚量步,准备踏出今冬的游行。默默地为他们叫好祝福。想起大寒的节气古诗云:“万里故乡灯火,腊雪除旧饰新,暖榻与新被,只待游子归。只是故里乡音客,小儿终不识。一年终章,至此轮回”。
加拿大教会了我这个南方人在风雪中前行。更教会我永远以积极的心态,不抱怨,讽刺,更不必伤感,灰心。这个事件敦促我们来结伴前行。这一次,需要大家心更齐,声更大,力更足。不是为我们自己,是为我们的孩子,和孩子的孩子。
万锦渔人村教育委员 Billy Pang 在前天的社交媒体说:
”最近发生的穆斯林学生声称头巾被剪事件闹剧最终证明是假的,我们所有人都从中能学到教训:把一件普通的案件无限扩大为仇恨,无限政治化,是无助于族权平等,无助于加拿大社会多元宽容。身居要职的政治人物不能以此期望为自己获取政治资本,不惜罔顾事实,实在不是加拿大民众之福。而对于青少年(含儿童),我们应该注意保护他们的成长,我非常反对在第一时间将涉案少女暴露给媒体的做法,无论是少女的家庭和CBC,都不应该无视一个少女的隐私,急切地制造舆论压力。本人认为,第一时间报警,寻求法律处理才是法制社会的精义。加拿大民众平等受法律和宪法保护,我们应该对此保有信心。当然,对于亚裔这次被误伤,我认为有关政治人物应该从善如流,以同样的反应速度来纠正先前没有事实基础的言论,进行反思,对敏感问题要慎思谨行,而不是成为假新闻的追随者和传播者,如果有人因此获益,则加拿大社会中将出现鼓励假新闻的动向,值得警惕“。
这是我迄今为止听到最高层的中肯评论了。
Darkness cannot driveout darkness; only light can do that. Hate cannot drive out hate; only love cando that.
If you can’t fly thenrun, if you can’t run then walk, if you can’t walk then crawl, but whatever youdo you have to keep moving forward.
Free at last, Free atlast, Thank God almighty we are free at last.
——马丁路德金
黑暗不能驱除黑暗,只有光明可以做到;仇恨不能驱除仇恨,只有爱可以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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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衡法律事务所创办者简介:苏姗吴,L.P&M.B.A, 先后求学于中,美,加三国。曾在最温暖的城市从事最感性的工作,多次斩获两岸三地创意及新闻大奖,主理中英刊物发行到109个国家和地区。现在最寒冷的国家从事最理性的工作,深耕加国法律,擅长刑法,民法,移民法。相信惟才华和美食不能辜负。人生座右铭“繁花看尽,义礴云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