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方社会,我们都知道很多人并不热衷于登记结婚,特别是在如此包容的加拿大,谁和谁住在一起真没多少人关心,但对于同性恋群体为什么同性婚姻合法化显得如此重要?那么是什么在推动合法化的运动?背后的推手恐怕还是争取同性恋群体的经济和家庭的法律地位。首当其冲的是在税务上可以享受和异性家庭同等的权利,接下来是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和继承权的问题。如果同性婚姻不被法律承认,孩子的生父或生母去世,同性伴侣则必须将孩子交还孩子的亲生父母,当然同性伴侣也没有财产继承权。当同性婚姻合法化那么一切问题都解决了。
再来看看Sharia Law,如果承认Sharia Law之后会发生什么?首先就是要在法律上承认四个妻子都是合法的,全部可以移民,接下来自然是税法上也要承认四个妻子都必须享有税务上的权利,报过税的人不难算出如果有四个不上班的妻子可享有多少免税额,十个八个孩子的福利更不用说,他们永远属于低收入家庭。
其他的宗教族裔也不傻,肯定要反对。事实上2004年有团体已经提出在经济和家庭法实行Sharia Law,理由当然是以宗教为借口,被麦坚迪政府否决了,连议会讨论的机会都没有。在这一点上,麦坚迪还是守住了底线。这次卷土重来,采用迂回战术。去年搞一个M103,今年要搞一个纪念日,明年就应该要对phobia立法,然后提出实施Sharia Law,到时候谁敢反对就是违法。大家有兴趣可以Google,“sharia law in Ontario”网上就有相关的内容。
有人会说,大不了就是帮人养家养小孩,纳税人就多交点税,加拿大人不计较这点小利。你如果认为他们会止步从此回家过日子,你就是too young, too simple, 低估了人性的贪婪。看看LGBT运动完全没有消停的迹象,不断冲击大众的底线,就证明了这点,南边川普的当选就是沉默的大多数忍无可忍之后的反击。
我们努力工作,努力培养下一代,追求美好生活,我们也应该停下来想一想,这个社会是否在向我们所期望的方向发展?我们的后代将会生活怎样的一个社会?符合当年带孩子来到这个国家的初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