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科医生开门三件事儿:查房,手术,骂媒体。
最近,央视和《人民日报》的一则“捧杀”式宣传,又让医疗圈炸了锅,医疗自媒体声讨无良媒体的声音一浪高过一浪,至今依然群情激愤。
这篇宣传报道的题目叫做《20名医生15000次按压,150分钟后他们战胜了死神》,讲某医院对一个心跳停止的患者,在患者已经没有生命体征,家属也已经绝望的情况下,持续心脏按压150分钟,最终让患者恢复了心跳,挽救了患者生命。
这则报道出来后,医疗圈的炸锅完全是预料之中的。因为对一个无任何生命体征的患者进行不休止的心脏按压,持续抢救150分钟,是完全不符合临床常规的。而这种违背常规的宣传一旦形成社会影响,就会给公众造成极大的误解,导致群众产生严重的认知错误。让民众以为:只要医生 不放弃,就有可能创造奇迹。进而就会出现情绪激动的家属强迫医生违反医疗常规,进行远超正常时间的无意义抢救,导致大量的医疗资源浪费并引发大量的医疗冲突,甚至导致伤医事件和杀医事件。
换句话说,这样的宣传,完全就是一种对医疗行业的“捧杀”。这种宣传,严重违反科学常识,无限拔高患者期望值,暗示患者只要医生坚持不放弃就会有奇迹发生。这种宣传对医疗行业造成的巨大伤害,甚至比丢肾门和纱布门这样的“棒杀”还要恶劣的多。
但问题是,这种“捧杀”式宣传的板子,到底该打在谁身上?严重误导大众进而严重伤害正常医疗秩序的罪魁祸首,是不专业的媒体?还是我们那些名利熏心,热衷于自吹自擂的同行?
我做医生事件也不短了,说句掏心窝子话:我工作的头十年,经常觉得自己在创造奇迹。在我工作十年之后,我已经不在相信什么奇迹了。
你觉得那是奇迹,只是因为你自己无知和肤浅而已。
任何奇迹的背后,都有一个符合科学逻辑的解释。如果你这辈子很幸运的碰上一个现代医学解释不了的奇迹,那么恭喜你,你可以青史留名了。如果你能最终把这个奇迹解释清楚,让奇迹不再是奇迹,那么,恭喜你,你可以得诺贝尔奖了。
这些年,我经常碰到一些人,甚至一些基层医院的医生,和我鼓吹他们创造的“奇迹”。甚至时不时有一些自信满满地江湖医生拿自己的烧伤神药要约战国内顶级烧伤专家。
其实,那些所谓的“奇迹”,在真正的专家眼中,绝大部分就是荒唐可笑的闹剧。极个别情况下,则是他们因为知识贫乏而不理解或者因为观察不仔细而未发现的正常病情变化而已。
回过头来说这个报道。
这个报道引起严重争议的原因在于:报道中病例的诊疗过程完全不符合诊疗常规,但却取得了满意的效果。
这就造成了一个极大的困扰:当患者拿这个“奇迹”来质问医生的时候,医生到底是要遵守诊疗常规,还是服从患者的要求去尝试创造“奇迹”?
如果150分钟依然无法创造奇迹,那医生是不是还要继续延长复苏时间?如果要延长的话,那么到底要按压到什么时候,医生才可以终止复苏?
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先得明确一点:这个案例到底是真正可以挑战现有诊疗常规的奇迹,还是一场不严谨的夸大宣传?
在室温下,心脏骤停4分钟后脑细胞就会出现不可逆的损害,如果时间超过10分钟,即使病人抢救过来,也往往是脑死亡或者植物人。在黄金时期内给予及时规范的心脏按压,可以一定程度上维持循环,但其效果是有限的。如果循环长时间无法恢复,那么患者最终的死亡是不可避免的。
美国国家急诊(救)医生协会建议:20分钟标准的高级生命支持治疗后患者没有任何反应的复苏努力可以终止。
在临床工作中,医生放弃心肺复苏的时间一般设定为30分钟,持续复苏30分钟没有任何生命反应,则患者已经没有生还可能,复苏应该终止。
30分钟这个数值已经是出于万一的可能性而大大放宽后的,实际上,20分钟没有任何生命反应的话,患者就已经没有生还可能了。
这些建议和常规,不是凭空来的,而是无数专家依据海量案例统计得出的严谨科学的结论。
但是,注意一点:无论是美国建议的20分钟还是我们临床执行的30分钟,都有一个前提:没有任何生命反应。
如果病人在这期间出现了生命反应,包括心脏电生理反应和短暂心脏复跳,那30分钟倒计时就结束。
事实上,很多患者在抢救中,会出现种种的反复。经过复苏后心脏出现短暂电生理反应和心脏复跳等生命反应,然后又很快消失。经过继续抢救后又短暂再次出现,然后又消失。部分患者经过多次反复之后,才真正从死神手中逃脱。
在电视节目中,虽然节目一遍遍的强调和渲染病人已经没有任何生命反应。但无意中提了一句:患者期间出现微弱心电反应。
因此,我高度怀疑:患者并不是在150分钟后才出现生命反应,而是很早就有了--可能极其微弱并有反复的--生命反应。
或者说:这并不是一个违反医疗常规创造的奇迹,而是一个遵循医疗常规后获得的难能可贵但却绝谈不上神奇的结果。
当然,我也不排除,患者如媒体报道所宣扬的:医生违反正常诊疗常规,在没有任何生命反应的情况下抢救了150分钟,靠绝不放弃的精神最终战胜死神创造了奇迹。
如果是这样,那医生要做的,是将这个严重挑战现有诊疗规范,可能导致医学指南和教科书进行重大修改的案例,交由同行进行科学评议和讨论。
我们要根据抢救过程中的主观和客观记录来审查这个案例的可信度和真实性。要听取医生做出违反诊疗常规的医疗决策的考虑和理由。探讨救治成功的成功经验和理论解释。如果必要,对现有的医学理论和诊疗指南做出重大修改。
我重复一遍:如果当事医生真的认为这个案例挑战了现有医学理论和诊疗常规。那这个案例首先应该交给同行评议讨论。而不是在尚未得出明确的科学结论之前,就去媒体上宣传和吹嘘。
阿宝多年来一直尽心尽力为医疗行业维权,一直对造谣生事的谣媒恨之入骨。
但是,我也不得不说,我们某些医学的宣传部门,乃至我们的某些医学同行,热衷于名利,不肯脚踏实地,浮躁不堪,完全没有医生应有的严谨作风和谦虚精神。好不容易救治成功一个有难度的患者,就自吹自擂,进行严重夸大事实的虚假宣传-----尽管这个救治水平确实很高。
至于这样的宣传给医疗会造成什么样的负面影响,会给医疗行业造成多大的伤害,会对正常医疗秩序造成何等的冲击和破坏。则完全不在这些猪油蒙了心的医院宣传部门和汲汲于名利的医务人员考虑范围之内。
至于那些义愤填膺对媒体开火的同行们,请别忘了:
把这样的“奇迹”提供给媒体的,是我们医院的宣传部门,在电视上得意洋洋侃侃而谈自己如何战胜死神创造奇迹的,也是我们自己的同行。
媒体不专业,你医生也不专业?媒体不懂,你医院也不懂?媒体没有节操,医务人员自己的节操又在哪里?
先正己,再正人。对这种“捧杀”式宣传,最该打板子的,并不是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