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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心请教一下分居的问题….. 先谢谢大家了!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 我是女生,家里那位出轨外遇。 去年年初曾经搬出去住了几个月,后来又搬回来但是一直单独住一个房间。 一直处于分居状态。 曾经问过律师同一屋檐下没有任何肢体接触也算是分居。除了银行账户分开了,家里的水电气房贷车贷保险地税等账单还是联名的,因为分居协议没有达成还在商讨阶段。 今年报税的时候就报了分居, 现在问题来了,CRA来信要求提供能证明分居的文件:水电气房贷车贷保险地税等账单是在个人名下,若是不能提供这些文件,就要出具两封第三方的证明信来证明我们是住在不同的地址下(第三方必须是你的房东,雇主,社工,学校,乐队理事(band council),保险公司,医生,律师,牧师等)。
- 我的问题是分居必须要在不同的地址吗?为什么律师说同一地址也叫分居? 在分居阶段怎么可能就要把水电气房贷车贷保险地税等账单从联名改成个人名下?因为分居协议未达成,房子等各项费用还是在两个人的名下的,现在每人各自负担一半的。所以无法提供这些账单在个人名下。 
- 可是上述第三方证明也无法提供,因为分居是非常个人隐私的事不可能广而告之给所有的人,从开始我只告诉了周围非常近的几个朋友,她们又不在可以提供证明的list上。律师也是一个月前因为草拟分居协议才开始联系的,律师也不可能证明从去年就开始的分居。
- 像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啊?必须在七月二号前回复CRA。   
再次谢谢大家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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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枫下家园 / 生活杂事 / 诚心请教一下分居的问题….. 先谢谢大家了!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 我是女生,家里那位出轨外遇。 去年年初曾经搬出去住了几个月,后来又搬回来但是一直单独住一个房间。 一直处于分居状态。 曾经问过律师同一屋檐下没有任何肢体接触也算是分居。除了银行账户分开了,家里的水电气房贷车贷保险地税等账单还是联名的,因为分居协议没有达成还在商讨阶段。 今年报税的时候就报了分居, 现在问题来了,CRA来信要求提供能证明分居的文件:水电气房贷车贷保险地税等账单是在个人名下,若是不能提供这些文件,就要出具两封第三方的证明信来证明我们是住在不同的地址下(第三方必须是你的房东,雇主,社工,学校,乐队理事(band council),保险公司,医生,律师,牧师等)。
    - 我的问题是分居必须要在不同的地址吗?为什么律师说同一地址也叫分居? 在分居阶段怎么可能就要把水电气房贷车贷保险地税等账单从联名改成个人名下?因为分居协议未达成,房子等各项费用还是在两个人的名下的,现在每人各自负担一半的。所以无法提供这些账单在个人名下。 
    - 可是上述第三方证明也无法提供,因为分居是非常个人隐私的事不可能广而告之给所有的人,从开始我只告诉了周围非常近的几个朋友,她们又不在可以提供证明的list上。律师也是一个月前因为草拟分居协议才开始联系的,律师也不可能证明从去年就开始的分居。
    - 像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啊?必须在七月二号前回复C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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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是对的。同一屋檐下(不是一个卧室)也是分居。然而你现在并非分居 +1
      分居即不能以夫妻联名的名义处理各种事情。你那些水电气贷款等等必须分开。分居虽然不能广而告之(我俩不在一个卧室了),但是可以反证,即你能证明从某一时刻开始已经没有联名的任何事情了,所有东西都是你自己的名义了。
      • 谢谢回复。 可是房子没有分, 那些跟房子相关的东西怎么 分开呢?
        • 为什么不能呢?当然可以。
      • 请问那些水电气账单可以随便打电话取消另一个人的名字吗?
        • 你水电气账单都是联名的?
          • 是呀, 因为房子在两人名下所以所有的账单都是联名的。 难道你们不是这样的吗?我以为大家都一样呢。
            • 不知道你在纠结啥。只要你们双方同意分居或者离婚, 法院都不会多管闲事,who cares?
              • 楼主不是说了,税务局care啊,好像分居的税交的少
                • 真的分居又怕啥呢?首先分开所有帐单支出
                  • 他们不是没分开吗,现在开始分开以前的就说不清了
            • 不需要。我家的都在老公名下
            • 我真的才听说所有这些账单也是联名的......这些居然也能联名
              当初买房先是写我的名字,老婆本无意见,但是受娘家人挑唆非要加名字。律师说可以,但我要见她本人并且要谈话。然后要选择title,其中一个叫joint tenant,我说买了房怎么还是tenant,律师解释此处的tenant非彼tenant,........扯远了
              • 你只写你的名,是听了谁的教唆;)告诉她不用加了,婚房都一样,加上还要花钱
                • 不是的,我主动要加她,她嫌麻烦不愿意动,因为律师必须要见本人.....是的,加不加都有她的份;加不加律师收费都不变,尽管要再约一次见面。
              • 听上去加个名字很复杂呀。我还准备加名字呢。以前以为房子写一个人和夫妻共同名字都一样,但上次听律师办的讲座,是不一样的。
                • 活着的时候权利一样,死了不一样
              • 好象新房子的 utility 是 builder 帮着接的,所以账单上的名字是购房合同上的名字,多数人买房子都是联名。
    • 应该可以让你的律师出一封信。同住分居并不是什么稀奇事儿。谁付账单并不能否定分居的事实,而这个事实是由你们双方说了算。当然如果CRA 怀疑你分居只是为了避税,那么你得提供足够的证明。
      • 谢谢。 哎,怎么会为了避税去想这些烦人的事情呢。 原来以为 离婚手续办完了才能把这些账单分开呢。 另外律师也只能出具一封信,可是税局需要两封。 +1
        • 可不可以请双方各自的律师各写一封?如果没有税局的介入,分居不分居,何时开始分居,就是你们自己口说有凭,和任何人都没有关系。
          • 看来只能这样了。 再次谢谢你
    • 分居准确理解是感情分居--也就是感情破裂,而不是same physical address。 +1
      • 是啊, 可是税局需要材料你证明你是分居。
        • 真到了分居和离婚的地步,把hydro帐单分开是最小的事情
    • CRA报分居是离婚的前提条件吗?如果是,那就只有按CRA要求提供证明没其他办法
      • 是的,税局要求分居90天以上没有和好的可能就得上报。
        • 那你就告诉税局已分居无证明的实际情况
      • 离婚和CRA没有什么关系,但是CRA有权要求你出具文件来证明你有资格以分居身份报税。
        • 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