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加西网报导了自从加拿大和美国边境实现双方数据信息共享后,多年的档案文件电子化各种一清二楚。
加拿大安省居民Mark,因37年前的一件误认为吸大麻被捕的案例被翻出,结果被美国海关拍照、取手印和终生禁止入美。
在他看来,这一遭遇简直是奇耻大辱,“我觉得像个犯人一样,像是杀了什么人一样”。他说。
虽然这都是旧账,只要是有案底,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被入坑。。。
边境记录是这样,而加拿大税局严查海外资产翻旧账的记录也没闲着。
加拿大华人林先生,被税务局钓鱼摸底(fishing expedition)
林先生一家人在2005年移民加拿大有PR身份,移民14年里,林先生每年仍以加拿大税收居民的身份正常进行报税。
今年年初,林先生在收到一笔来自中国的境外汇款后,也收到了一封来自加拿大国家税务的调查信。
税务部要求林先生及其任何关联实体,申报过去10年间所有的海外资产和收入;
如果申报过,要求林先生提供申报证明。
面对税务局这突如其来、且毫无证据的要求,林先生拒绝提供相关资料。
然而,加拿大联邦法院表示,税务局有权这么操作
林先生你说你自己非加拿大税收居民?
可是你妻女长期在加拿大生活,按加拿大税法规定,你在加拿大有重要居住关系,虽1年内待在加拿大时间未超过183天,税局依然可以认定他是加拿大税收居民,所以林先生是妥妥的加拿大税收居民。
其全球所得都要向加拿大报税,与此同时,只要海外资产在10万加元以上,还要申报海外资产。
接受来自中国的汇款对于加拿大华人移民来说非常普遍,但是最近不少华人遇上了被税务局查税的事。
可以预期,后面华人收到CRA调查信要求申报海外资产的信件会越来越多。
还有人资产都在“非税务居民”的先生名下,由于先生长居中国,而太太收入又很低,每年先生给太太和孩子汇款生活费,也会引起税务局的注意,被查对象一旦被证明逃税迹象属实,可能面临巨额罚款。
这是由于全球CRS的实施,由各国税务机关将该国金融机构所掌握的外国个人和企业账户信息,与他国进行交换,从而提高全球范围内的税收遵从水平。
按照CRS的协议,早在2017年9月就已经有54个国家及地区,进行了信息互换。
金融信息共享和交换的账户信息包括:
海外机构账户:包括存款,托管,投资,保险公司在内的金融机构。
资产信息:存款账户,托管账户,年金合约,现金保值合约,持有金融机构股权权益。
账户内容:账户以及账户余额,姓名以及出生日期,税收居住地。
举例说就是,如果有一个中国人,在加拿大开设了一个银行账户,并存入一笔很可观的钱;
以前,中国税务总局压根儿不会知道这笔存款的存在。
但中加两国实行信息交换之后,加拿大银行会将中国人的存款信息、财务状况,披露给中国税务总局。
同理,在华加拿大人的账户信息,也会上报给加拿大税务机关,这就是所谓的,“信息交换”。
自中加CRS开启以来,本财年已经举报了疑似偷税者6万次,创下了历史新高。
因为每年因为隐瞒收入而导致500亿元的损失,因此加拿大税务局鼓励这种举报行为。
2018年9月1日起,中加也开始了第一次信息交互!
这个意思就是:
如果你是在加拿大的中国留学生
2018年9月1日前:你在国内的父母给你转学费+生活费,只在是在汇款额度之内,无论一次汇多少,税务局都不会过问。
2018年9月1日后:你父母汇来你加拿大账户上的每一笔交易记录,加拿大银行都必须汇报给中国税务部门。
同理,如果你是陪读的父母
在来到加拿大之后,通过国内汇款支撑在加拿大的经济开销,甚至是置业买房,这些家长的加拿大账户,即属于“非税务居民账户”,
加拿大银行将自动告知给中国税务局。
如果你持有加拿大PR:
有很大的可能性,被两国争抢成为双重税务居民。按政策,双重税务居民将必须向两个国家都开放银行账目,两边都得“税”!
因为你的加拿大资产会交到中国方,你的中国资产会交给加方;
一旦银行存款达25万刀,你的资产信息会被送到相应国家的税务局,接受审查。
如果你的银行存款高达100万刀的话,那么恭喜你……你成为了两国税务局的“重点优先监控对象”!
而什么时候被查就需要自己思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