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wy 17 在多伦多北面小镇(Blind River距离多伦多400km)路段限速50km,我从高速路段刚进小镇没看到限速牌,警察说我开到85km/h,给我的罚单上只写了75km/h(我自己也记不清开了多少,但肯定比75km快)。
查看了下扣分表,按罚单上写的75km的话3分(超速30km以内),但按实际85km/h的话有可能会扣4分(超速30km~49km)。
请问有经验的,这种情况选Option 3去出庭有必要吗? 路途远倒不是主要原因,如果在庭上警察说我实际开了85km并拿出测速记录是不是反倒对我不利。
另外有个小插曲,警察跟我说他跟我跟了大概300m,期间闪着警灯但没鸣警报,而我没有主动靠边停车pull over,所就给了我一个Warning。我是真没注意到后面有警车所以一直开到一个广场才主动停下来。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