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在这次申请MATENITY EI前才发现,可能上次还有三天的OVERPAYMENT,上次的EI搞的这么复杂是因为:上次领EI两月后找到工作,但刚开始雇主让我VOLUNTEER 2 周,然后又让我SELF-EMPLOYED 两周多,而且刚开始SELF-EMPLOYED的三天工钱,们在1个半月后才补给我(且用PERSONAL CHEQUE,又没什么PAY STUB),那时我的EI已被报停了1个月了(自己有收入就要报HRDC停发EI),所以想不起要向HRDC报告那三天的收入。
直到现在我才发现这三天OVERPAYMENT,虽然数额小,只有$192,但也在递MATERNITY EI申请时陈述了原因,并表示愿赶快偿还这三天的OVERPAYMENT。
因为这三天的OVERPAYMENT,又拖了快一年才发现,虽然我主动报告,数额也很小,但过后老担心对的我MATERNITY EI的批准有什么阻碍...
真复杂,不知你们是否能看明白?
直到现在我才发现这三天OVERPAYMENT,虽然数额小,只有$192,但也在递MATERNITY EI申请时陈述了原因,并表示愿赶快偿还这三天的OVERPAYMENT。
因为这三天的OVERPAYMENT,又拖了快一年才发现,虽然我主动报告,数额也很小,但过后老担心对的我MATERNITY EI的批准有什么阻碍...
真复杂,不知你们是否能看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