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你来的时候什么都没有带来
可你走的时候却把自己忘在了我心里”
当荞麦把这个留言写在比尔的留言薄上,同时发往他的电子信箱和他们相识的那个网站时,已是凌晨一点。凡好象还在和朋友们在茶坊里打牌,可能还会去吃宵夜。荞麦从晚饭后就蜷在电脑前的藤椅里一直等到现在,比尔却一直都没有出现。关机的时候,荞麦有点儿想哭,眼睛似乎酸涩地眨不了。她知道这是最后一次的等待,包括一个月后比尔从地球的另一端飞来的期待,都该随时间而淡忘了。
(一)
荞麦是那种表面上看起来很沉静可内心却充满激情甚至有点儿不安分的女孩子。她常觉得自己在渴望燃烧,渴望体验从巅峰跌落将自己跌的粉碎的淋漓畅快。
荞麦实在是个很平常的女孩,但她却总不甘于平凡的生活。在毕业分配的那个公司工作不到一年,她就稀里糊涂又毅然决然地辞职去了南方。在那个热带小岛上,她住过鸽子棚样的宿舍,当过遭人白眼的推销员、杂志社编辑、旅行社导游……艰苦的打工生活依然过得自信灿烂。她不太会有计划地安排和照料自己的未来,在旅行社赚到一点钱后就独自去旅行,一个人坐飞机火车一个人住旅馆,眯着眼睛自以为忧伤或快乐地子孓在异乡的街头。念书时荞麦没有恋爱过。她实在平常地让人记不住她是谁,却在一次校园诗歌朗诵比赛中让所有认识和不认识自己的男生都记住了她。她自写自诵了自己的心事,把自己种种的梦想和渴望诉说给了所有的人。那是她的一个梦,她渴望一次就遇见那个人,爱上他嫁给他,然后和他演绎“执子之手,与汝同老”的人生。
在那个海滨城市辗转生活了两年搬了无数次家之后,在所有年轻的梦想都支离破碎在她准备放弃自己的时候,凡带着她所有曾经的渴望浪漫执着地来到了她的身边。优秀的人儿、绝无仅有的爱情故事……荞麦在流浪了两年后终于决定自己将自己嫁出去了,其时她甚至没有见过凡。没有通知父母,没有邀请朋友,没有请柬没有婚宴没有任何形式的喧闹,只是安安静静的把自己的行李从公司宿舍搬进了凡的小屋。在他们相识仅有二十天后开始了她的另一种生活。
爱情生长在的平凡日子里。经历了种种挣扎和磨合之后,日子重复着一种简单的甜蜜。
(二)
比尔漫不经心的出现了,确切地说是从万水千山之外的另一个国度寄来了一封电子邮件、一个简单的问候。凡是银行的高级计算机工程师。虽然荞麦对计算机和网络一无所知,他仍给她申请了几个电子信箱。第一次上网闲逛,荞麦闯进了一个英文交友网站,荞麦好奇又兴奋地给自己注册了一个网名,后来她很快就忘了这件事。后来,荞麦发现她的信箱里总会出现一些不相识的人给她的或长或短的信。这一切让荞麦惊奇地睁大了眼睛:这些信分别来自内地和国外如澳大利亚、美国甚至法国……这些荞麦只有在地图上才熟悉的地方。这时候荞麦像个兴奋的孩子发现了一处乐园,迷上了让她觉得世界原来可以这么小的网络。
这些信中有一封是比尔写的,如果说有什么不同的话,那就是比尔说他是个自幼就生活在加拿大的中国人,他喜爱旅游,尤其喜欢到中国来旅游。已记不得当时的反应,荞麦只觉得对比尔有一种莫名的亲切感,或许因为他是个中国人吧?
荞麦给比尔回了一封短信,可后来一直都没有他的回音。照往常的做法,如果没有回音,荞麦肯定不会再写信了。可是对比尔,她总觉的他应该会回信的,为什么却没有回呢?
荞麦喜欢加拿大,缘于幼时吃过的枫叶饼干,那该是个多么可爱的地方啊。幼年温馨的记忆使她愈加对远方的比尔多了一份好奇。于是,她又写了一封短信,信中她开了个小小的玩笑,她问比尔没有回信是不是因为她的上封信里满页都是spelling mistake(没有收到比尔的回信,再读自己写的信时,她脸红地发现自己这个外语学院的毕业生竟在那封短信中写了那么多错别字),她小小地幽了自己一默。
大约在信发出三天后比尔回信了。原来他没有收到荞麦的第一封信。信很短,但仍能感觉出比尔也一样对她的回信很兴奋,对她也一样充满了好奇。
于是就这样,他们不经意却又好奇地开始了对对方的了解并彼此将自己真实的生活一点点地敞开给对方。比尔回信的时间并不固定,大约都在收到信一周之后,有时甚至两周才回信。这种写信和等信的方式让荞麦想起了年少时的日子,那种简单而充满阳光的渴望。读比尔的伊妹儿,荞麦觉得像在读老朋友的信,平缓的语调,平缓的叙说他在另一个国度的生活。荞麦也常常很忙,她喜欢在做完了所有的事,屋子里只有自己的时候,安安静静地写信,这时写信于她是一种享受。所以她通常都在凡不在身边或不在家的夜晚给朋友们写信,包括比尔。渐渐地荞麦知道比尔的老家在广东台山,他现在住在屋太华、他的工作以及他的女友…….
(三)
快到年底的时候,荞麦很忙,又出差去了一次德国,似乎就是她回来以后,他们的通信密了一点,有了更多的话题,旅行见闻、感情处理方式等等。荞麦似乎未加思索,就把自己在欧洲拍的相片发了几张给比尔,随后比尔也寄来了他和他的女友的三张相片。比尔原来是个这么可爱的家伙啊,看到相片后荞麦这样想。真的,照片中的比尔笑的多灿烂啊。回信时荞麦开玩笑说如果自己现在只有二十三岁,她会至少在虚拟世界里抓住他的心的。为什么要在二十三岁?比尔回信时问到,荞麦没有告诉他,二十三岁那年嫁给了凡。比尔接着又反问: 你怎么知道你现在没有抓住我的心呢?
荞麦从来没有和比尔在网络聊天室见过面。那时她有一个很要好的美国网友,和他写信聊天的时侯远远多过比尔。可是就在荞麦去德国的前一天,因为琐事的争吵,和凡吵的极凶。荞麦记得当时她在和那个美国人用ICQ聊天,同时和凡在说着什么,凡不知动了什么心思突然就拔了电话线。荞麦觉得凡没有道理,她把什么事都告诉他了啊,何况是他给自己申请的ICQ。她现在是翻译,和史密思的网络交谈,她的英文进步很快,每次上网的时候她都备着词典在手边,她从未觉得自己有什么瞒着凡的地方,史密思是个多严肃的人啊,他知道荞麦已结婚了。荞麦觉得自己没错,早早结婚已丢了几乎所有的朋友,现在认识一两个网络朋友也要大动肝火,没有理由嘛。所以,她一点儿都不示弱地和凡顶了起来。结果凡愈加恼火,竟然挥手就打了荞麦两巴掌。
一种愤怒又悲哀的情绪一直控制着她,心驰神往的欧洲之行也未能改变她的心境。每晚大家去逛街的时候,只有荞麦独自留在酒店房间里发呆。到法兰克福的第二天荞麦就生病了,等行程到达阿姆斯特丹已是第八天了,身体的状况愈加糟起来。
每过一段日子,荞麦就想到离家远一点的地方旅行一次。可真的离开家,像此时夜晚来临的时候,孤独总在自己左右,间杂着对他乡的恐惧感。荞麦真的很渴望有一天能够和自己所爱的人牵手走在他乡的路上,牵手再踏上归家的路,让自己的旅途不再孤独,不再恐惧,就像今夜:行走在阿姆斯特丹的大街上,呼啸的电车擦肩而过,形形色色的人群在街头游弋……荞麦只是更加强烈地觉得自己是个陌生的过客。荞麦想拉着自己熟悉、信赖的爱人的手,可以乘着电车满城呼啸,甚至根本不需要知道自己的终点站在哪里;或者就在这光怪陆离的都会中迷失了自己,然后再找到自己。仔细想来,荞麦恋爱的过程是那么短暂,和凡从没有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共同旅行。记忆中唯一的一次旅行,还是刚结婚登记那一年秋天,凡在广州参加一个会议,荞麦特意选择在那时去北京出差,想在广州做个小小的停留。荞麦还记得那时自己的身份证丢了,还没来得及补办。但她固执地买了机票,在机场几乎上不了飞机,最后那个安检员不知怎么还是让她上了飞机。结果和凡在广州还是闹了别扭,自己伤心地去了北京。荞麦想,和相爱的人执手走在回家的路上,大约是自己这一辈子将固守的情结了。
婚姻生活在四年的光阴里已变的如此平淡,荞麦和凡似乎均已忍受不了对方的缺点和过错。荞麦希望凡能够用欣赏的目光在生活中注视着自己。真的是自己做的太差劲吗?荞麦对自己也充满了失望,日记写到这里的时候,荞麦不觉已泪流满面了。
回来后,荞麦给比尔回了一封信,很短。因为工作忙,所以也没有谈在欧洲的浮光掠影,并且荞麦一直开心不起来。在后来的一封邮件中,她不经意间告诉比尔她不快乐,所以不想写信,她说或许是因为天气的原因吧,那些天一直在下湿露露的小雨。
比尔回信笑说天气不会对你的心情有这么大的影响吧。如果觉得合适可以讲出来,就会好受些。于是荞麦告诉了他凡打她的事。或许就是从那以后,荞麦对比尔的诉说多了,又因为他说美国人骄傲自大,她觉得史密思确实有这样的特点,渐渐就不再和史密思写信聊天了。这时她突然醒悟和比尔也可以在网上聊聊啊,她问比尔有没有ICQ,比尔说没有,但可以很快申请一个。
荞麦就是这么一个粗心的人,在比尔申请了ICQ以后曾在一封邮件中告诉了她他的号码,可她竟没有在意。又过了二十来天直到要过新年了,有一天中午她打开自己ICQ 才发现比尔早已找到了她并给她发了好多短消息。在那一刻,荞麦兴奋极了,感觉比尔好象突然就近在眼前了一样。第二天上午,她又打开了ICQ,然后就在网上瞎逛,比尔肯定回来的。果然没出五分钟,他上线了。凡因为“千年虫”问题一直留在办公室,荞麦就从十一点钟和比尔一直谈到了下午五点。要说再见的时候比尔说他听见他母亲好象起床了,也就是说比尔一夜都没睡,荞麦不可思议似地向电脑做了个鬼脸:真的吗?
新年前一天他们又聊了一次,比尔问荞麦有什么庆贺计划,荞麦说想参加原来的英文补习班的聚会,可凡有个大学校友聚会,要求带太太参加。荞麦说她一点儿都不想去,因为他们都说当地的土话,她又不懂,一个人坐着多无聊啊,她可是情愿和一个陌生人跳舞,如果可能的话。比尔笑说从照片上可一点都看不出你是个会发发疯的人。荞麦想在这世纪之末,又有谁不想发发疯呢?于是,比尔许诺如果将来他们见面了,他一定会圆了荞麦和陌生人共舞的愿望:陪她跳一支舞。
在有一天荞麦上班后习惯地打开计算机,发现比尔回复了她前夜的信的惊奇这时都已成为习惯了。也记不得是从哪一天他们开始了每日的邮件往来。无论多忙,荞麦都会回个短信给他,偶尔收不到他的回复,她也会觉得气馁,工作起来也无法安心,老想去敲CHECK EMAIL,连办公室刚分来的小男生都发现了荞麦的变化。
比尔所处的城市和荞麦这里刚好有十三个小时的时差,所以荞麦中午下班后也是比尔刚好忙完了全天的工作安静下来的时候。待办公室安静下来,荞麦就会坐下来,冲一杯咖啡,和比尔聊聊各自的心情和生活,不过总是荞麦话比较多。没认识比尔前,荞麦中午也会经常留在办公室,尤其是冬天太阳很好的时候。一个人独自行走在午后安静的人行道上,阳光灿烂高爽,没有夏季的躁热干晒,低头细数脚下的砖石,心也高远的如远山的云。现在有时候家里做好了午饭打电话来问,她也不回去了。凡偶尔也来电话问过,有时她会撒个小谎。第一次这样做时,放下电话时她觉得心砰砰跳,脸也有些微热。荞麦一直没有告诉过比尔自己对凡的热爱,但是荞麦也觉得自己越来越喜欢比尔。和他的谈话总是那么默契,想起他的时候也会突然发觉已被日子磨砺的粗糙的内心世界重又柔软起来;自己好像轻盈成一片清晨沐浴着阳光的树叶,所有的脉络都是透明的。荞麦觉得自己漂亮了,每天都神采飞扬的,所有点滴的快乐事都会化成她唇边的微笑。她又开始写日记,开始仔细的护理皮肤、每一天都整洁漂亮的……浅白的流行情歌会像二十岁时一样,带给她别样的情绪悸动。直到有一天听到一首简单的英文歌,荞麦偷偷笑了。她觉得自己就像歌里的那个傻姑娘,简单的喜悦充溢着她的全身直至指趾间。她毫无保留地告诉了比尔自己的快乐心情。在他们日渐频繁的对话中,荞麦渐渐觉出了自己对比尔和比尔对自己的亲密。比尔比自己大三岁,但荞麦总觉得他像个腼腆的大孩子。即使他们偶尔谈一些成人的话题时,也改变不了荞麦的这种映象。
荞麦很惊奇于自己种种自外而内的变化,她从未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妥。她不觉得自己是爱上比尔了。比尔只是她一直在找寻的那个特殊的朋友,给予她某种程度心灵深处的安慰。她和凡的生活依然是甜蜜的。
(四)
后来又发生了一件事,荞麦想大约就是这件事导致了她和比尔现在的处境。那是一个周六晚上,凡不喜欢小女儿的哭声,就用一种愚蠢的方式吓她,结果适得其反,女儿有了新的心理负担。荞麦恼了,生气地告诉女儿凡在撒谎。凡的恶习又一次暴露了,他似乎无法扼止自己的冲动情绪,在荞麦给女儿念完睡前故事后,突然挥拳打向已入睡的荞麦。这一次,荞麦的惊愕和愤怒达到了极点。她手和臂上的红肿青紫让她在接下来的一周内对凡视而不见,她铁了心决定要离婚,虽然她知道凡除了这个缺点以外,几乎是个十全十美的丈夫。她也知道,凡或许是因为那个在杭州工作的美国人出差顺访自己而借题发挥,可是荞麦无法忘记他挥拳相向那一刹那间的恐怖。愤怒像冰块冻结在心间,没有眼泪,但心情沉重潮湿的像大雨将至的夏日午后。像往常遇到麻烦时一样,荞麦想和好朋友平聊聊,不巧平出差去了上海。这时,她极渴望见到比尔。
在网上又见到比尔时,荞麦什么都没有告诉他。可她语无伦次不知自己在说些什么,思维似乎完全停顿了。比尔觉出了她的异常,但也没多问什么。第二天她还是写了封信,将事情的缘委都告诉了他。比尔很快回信了,他一贯的方式,平缓的语气中透着老朋友特有的关切,只是这封信写的很长很长。读着比尔的鼓励,荞麦冻结的眼泪纷纷落下来。这时,离比尔和母亲回乡省亲的旅行计划只剩两个月吧,比尔计划要来荞麦生活的这个岛上住一周……可是荞麦要离婚了.
荞麦从未将自己的现实生活和比尔联系在一起。即使在凡又打她之后,荞麦只觉得对比尔多了一点依恋,只是在心底愈加珍视着这份不太真实的温情。荞麦在想着离开凡后怎样安排自己的生活时,她的计划里丝毫都没有比尔的影子。
凡道歉了,当着荞麦父母亲的面在一天晚饭的时候说自己错了,并给女儿解释了自己的粗鲁。当夜,当荞麦流着泪表示了自己的决心后,所有的决心却被凡的眼泪化解了。荞麦知道日子还要一起过下去,分离的恐慌和无助暂时忘却了。荞麦有些恨自己的软弱,可是日子真的已经成长为长久的习惯时,分离并不容易。
好几天没有比尔的消息,直到荞麦再三发邮件询问,他才道出理由。原来他的女友无意中读到了比尔写给荞麦的信,那封最长的信。她认定荞麦是比尔的情人,认为荞麦在美国,而不是一个从虚拟世界来的人,她要求比尔不得再和荞麦有任何联系。比尔决定听从女友的意见,荞麦赌着气同意了。
(五)
又是几天小雨,荞麦中午还是留在办公室里。窗外,那棵苦楝不知何时悄悄地开花了,细碎的小花密密地撑出一片淡香的忧伤。
其实荞麦根本无法说服自己和比尔从此以后又成了不相识的陌生人。她无法停止内心里和比尔的对话,每晚依旧到他们过去常去的那个聊天室无言的等待,表现出没有过的傻气和执着,比尔却真的再也没有出现过。
在他们终于清楚地知道对方是像自己一样真实地生活在同一个世界的有幸福也有苦恼的平常人后,荞麦想比尔是对的。她记起了网络上看到的一句戏谑的调侃:“天使注定不能下凡太久,否则也会水土不服”。比尔是吗?是那个曾经为她下凡的天使?
有空时,或当往日玩皮默契的话语再涌上心头时,荞麦想自己还会去那些熟悉的地方看看,会去那里任记忆在心间纷飞片刻。但荞麦心里知道,她已不再等待比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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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荞麦把这个留言写在比尔的留言薄上,同时发往他的电子信箱和他们相识的那个网站时,已是凌晨一点。凡好象还在和朋友们在茶坊里打牌,可能还会去吃宵夜。荞麦从晚饭后就蜷在电脑前的藤椅里一直等到现在,比尔却一直都没有出现。关机的时候,荞麦有点儿想哭,眼睛似乎酸涩地眨不了。她知道这是最后一次的等待,包括一个月后比尔从地球的另一端飞来的期待,都该随时间而淡忘了。
(一)
荞麦是那种表面上看起来很沉静可内心却充满激情甚至有点儿不安分的女孩子。她常觉得自己在渴望燃烧,渴望体验从巅峰跌落将自己跌的粉碎的淋漓畅快。
荞麦实在是个很平常的女孩,但她却总不甘于平凡的生活。在毕业分配的那个公司工作不到一年,她就稀里糊涂又毅然决然地辞职去了南方。在那个热带小岛上,她住过鸽子棚样的宿舍,当过遭人白眼的推销员、杂志社编辑、旅行社导游……艰苦的打工生活依然过得自信灿烂。她不太会有计划地安排和照料自己的未来,在旅行社赚到一点钱后就独自去旅行,一个人坐飞机火车一个人住旅馆,眯着眼睛自以为忧伤或快乐地子孓在异乡的街头。念书时荞麦没有恋爱过。她实在平常地让人记不住她是谁,却在一次校园诗歌朗诵比赛中让所有认识和不认识自己的男生都记住了她。她自写自诵了自己的心事,把自己种种的梦想和渴望诉说给了所有的人。那是她的一个梦,她渴望一次就遇见那个人,爱上他嫁给他,然后和他演绎“执子之手,与汝同老”的人生。
在那个海滨城市辗转生活了两年搬了无数次家之后,在所有年轻的梦想都支离破碎在她准备放弃自己的时候,凡带着她所有曾经的渴望浪漫执着地来到了她的身边。优秀的人儿、绝无仅有的爱情故事……荞麦在流浪了两年后终于决定自己将自己嫁出去了,其时她甚至没有见过凡。没有通知父母,没有邀请朋友,没有请柬没有婚宴没有任何形式的喧闹,只是安安静静的把自己的行李从公司宿舍搬进了凡的小屋。在他们相识仅有二十天后开始了她的另一种生活。
爱情生长在的平凡日子里。经历了种种挣扎和磨合之后,日子重复着一种简单的甜蜜。
(二)
比尔漫不经心的出现了,确切地说是从万水千山之外的另一个国度寄来了一封电子邮件、一个简单的问候。凡是银行的高级计算机工程师。虽然荞麦对计算机和网络一无所知,他仍给她申请了几个电子信箱。第一次上网闲逛,荞麦闯进了一个英文交友网站,荞麦好奇又兴奋地给自己注册了一个网名,后来她很快就忘了这件事。后来,荞麦发现她的信箱里总会出现一些不相识的人给她的或长或短的信。这一切让荞麦惊奇地睁大了眼睛:这些信分别来自内地和国外如澳大利亚、美国甚至法国……这些荞麦只有在地图上才熟悉的地方。这时候荞麦像个兴奋的孩子发现了一处乐园,迷上了让她觉得世界原来可以这么小的网络。
这些信中有一封是比尔写的,如果说有什么不同的话,那就是比尔说他是个自幼就生活在加拿大的中国人,他喜爱旅游,尤其喜欢到中国来旅游。已记不得当时的反应,荞麦只觉得对比尔有一种莫名的亲切感,或许因为他是个中国人吧?
荞麦给比尔回了一封短信,可后来一直都没有他的回音。照往常的做法,如果没有回音,荞麦肯定不会再写信了。可是对比尔,她总觉的他应该会回信的,为什么却没有回呢?
荞麦喜欢加拿大,缘于幼时吃过的枫叶饼干,那该是个多么可爱的地方啊。幼年温馨的记忆使她愈加对远方的比尔多了一份好奇。于是,她又写了一封短信,信中她开了个小小的玩笑,她问比尔没有回信是不是因为她的上封信里满页都是spelling mistake(没有收到比尔的回信,再读自己写的信时,她脸红地发现自己这个外语学院的毕业生竟在那封短信中写了那么多错别字),她小小地幽了自己一默。
大约在信发出三天后比尔回信了。原来他没有收到荞麦的第一封信。信很短,但仍能感觉出比尔也一样对她的回信很兴奋,对她也一样充满了好奇。
于是就这样,他们不经意却又好奇地开始了对对方的了解并彼此将自己真实的生活一点点地敞开给对方。比尔回信的时间并不固定,大约都在收到信一周之后,有时甚至两周才回信。这种写信和等信的方式让荞麦想起了年少时的日子,那种简单而充满阳光的渴望。读比尔的伊妹儿,荞麦觉得像在读老朋友的信,平缓的语调,平缓的叙说他在另一个国度的生活。荞麦也常常很忙,她喜欢在做完了所有的事,屋子里只有自己的时候,安安静静地写信,这时写信于她是一种享受。所以她通常都在凡不在身边或不在家的夜晚给朋友们写信,包括比尔。渐渐地荞麦知道比尔的老家在广东台山,他现在住在屋太华、他的工作以及他的女友…….
(三)
快到年底的时候,荞麦很忙,又出差去了一次德国,似乎就是她回来以后,他们的通信密了一点,有了更多的话题,旅行见闻、感情处理方式等等。荞麦似乎未加思索,就把自己在欧洲拍的相片发了几张给比尔,随后比尔也寄来了他和他的女友的三张相片。比尔原来是个这么可爱的家伙啊,看到相片后荞麦这样想。真的,照片中的比尔笑的多灿烂啊。回信时荞麦开玩笑说如果自己现在只有二十三岁,她会至少在虚拟世界里抓住他的心的。为什么要在二十三岁?比尔回信时问到,荞麦没有告诉他,二十三岁那年嫁给了凡。比尔接着又反问: 你怎么知道你现在没有抓住我的心呢?
荞麦从来没有和比尔在网络聊天室见过面。那时她有一个很要好的美国网友,和他写信聊天的时侯远远多过比尔。可是就在荞麦去德国的前一天,因为琐事的争吵,和凡吵的极凶。荞麦记得当时她在和那个美国人用ICQ聊天,同时和凡在说着什么,凡不知动了什么心思突然就拔了电话线。荞麦觉得凡没有道理,她把什么事都告诉他了啊,何况是他给自己申请的ICQ。她现在是翻译,和史密思的网络交谈,她的英文进步很快,每次上网的时候她都备着词典在手边,她从未觉得自己有什么瞒着凡的地方,史密思是个多严肃的人啊,他知道荞麦已结婚了。荞麦觉得自己没错,早早结婚已丢了几乎所有的朋友,现在认识一两个网络朋友也要大动肝火,没有理由嘛。所以,她一点儿都不示弱地和凡顶了起来。结果凡愈加恼火,竟然挥手就打了荞麦两巴掌。
一种愤怒又悲哀的情绪一直控制着她,心驰神往的欧洲之行也未能改变她的心境。每晚大家去逛街的时候,只有荞麦独自留在酒店房间里发呆。到法兰克福的第二天荞麦就生病了,等行程到达阿姆斯特丹已是第八天了,身体的状况愈加糟起来。
每过一段日子,荞麦就想到离家远一点的地方旅行一次。可真的离开家,像此时夜晚来临的时候,孤独总在自己左右,间杂着对他乡的恐惧感。荞麦真的很渴望有一天能够和自己所爱的人牵手走在他乡的路上,牵手再踏上归家的路,让自己的旅途不再孤独,不再恐惧,就像今夜:行走在阿姆斯特丹的大街上,呼啸的电车擦肩而过,形形色色的人群在街头游弋……荞麦只是更加强烈地觉得自己是个陌生的过客。荞麦想拉着自己熟悉、信赖的爱人的手,可以乘着电车满城呼啸,甚至根本不需要知道自己的终点站在哪里;或者就在这光怪陆离的都会中迷失了自己,然后再找到自己。仔细想来,荞麦恋爱的过程是那么短暂,和凡从没有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共同旅行。记忆中唯一的一次旅行,还是刚结婚登记那一年秋天,凡在广州参加一个会议,荞麦特意选择在那时去北京出差,想在广州做个小小的停留。荞麦还记得那时自己的身份证丢了,还没来得及补办。但她固执地买了机票,在机场几乎上不了飞机,最后那个安检员不知怎么还是让她上了飞机。结果和凡在广州还是闹了别扭,自己伤心地去了北京。荞麦想,和相爱的人执手走在回家的路上,大约是自己这一辈子将固守的情结了。
婚姻生活在四年的光阴里已变的如此平淡,荞麦和凡似乎均已忍受不了对方的缺点和过错。荞麦希望凡能够用欣赏的目光在生活中注视着自己。真的是自己做的太差劲吗?荞麦对自己也充满了失望,日记写到这里的时候,荞麦不觉已泪流满面了。
回来后,荞麦给比尔回了一封信,很短。因为工作忙,所以也没有谈在欧洲的浮光掠影,并且荞麦一直开心不起来。在后来的一封邮件中,她不经意间告诉比尔她不快乐,所以不想写信,她说或许是因为天气的原因吧,那些天一直在下湿露露的小雨。
比尔回信笑说天气不会对你的心情有这么大的影响吧。如果觉得合适可以讲出来,就会好受些。于是荞麦告诉了他凡打她的事。或许就是从那以后,荞麦对比尔的诉说多了,又因为他说美国人骄傲自大,她觉得史密思确实有这样的特点,渐渐就不再和史密思写信聊天了。这时她突然醒悟和比尔也可以在网上聊聊啊,她问比尔有没有ICQ,比尔说没有,但可以很快申请一个。
荞麦就是这么一个粗心的人,在比尔申请了ICQ以后曾在一封邮件中告诉了她他的号码,可她竟没有在意。又过了二十来天直到要过新年了,有一天中午她打开自己ICQ 才发现比尔早已找到了她并给她发了好多短消息。在那一刻,荞麦兴奋极了,感觉比尔好象突然就近在眼前了一样。第二天上午,她又打开了ICQ,然后就在网上瞎逛,比尔肯定回来的。果然没出五分钟,他上线了。凡因为“千年虫”问题一直留在办公室,荞麦就从十一点钟和比尔一直谈到了下午五点。要说再见的时候比尔说他听见他母亲好象起床了,也就是说比尔一夜都没睡,荞麦不可思议似地向电脑做了个鬼脸:真的吗?
新年前一天他们又聊了一次,比尔问荞麦有什么庆贺计划,荞麦说想参加原来的英文补习班的聚会,可凡有个大学校友聚会,要求带太太参加。荞麦说她一点儿都不想去,因为他们都说当地的土话,她又不懂,一个人坐着多无聊啊,她可是情愿和一个陌生人跳舞,如果可能的话。比尔笑说从照片上可一点都看不出你是个会发发疯的人。荞麦想在这世纪之末,又有谁不想发发疯呢?于是,比尔许诺如果将来他们见面了,他一定会圆了荞麦和陌生人共舞的愿望:陪她跳一支舞。
在有一天荞麦上班后习惯地打开计算机,发现比尔回复了她前夜的信的惊奇这时都已成为习惯了。也记不得是从哪一天他们开始了每日的邮件往来。无论多忙,荞麦都会回个短信给他,偶尔收不到他的回复,她也会觉得气馁,工作起来也无法安心,老想去敲CHECK EMAIL,连办公室刚分来的小男生都发现了荞麦的变化。
比尔所处的城市和荞麦这里刚好有十三个小时的时差,所以荞麦中午下班后也是比尔刚好忙完了全天的工作安静下来的时候。待办公室安静下来,荞麦就会坐下来,冲一杯咖啡,和比尔聊聊各自的心情和生活,不过总是荞麦话比较多。没认识比尔前,荞麦中午也会经常留在办公室,尤其是冬天太阳很好的时候。一个人独自行走在午后安静的人行道上,阳光灿烂高爽,没有夏季的躁热干晒,低头细数脚下的砖石,心也高远的如远山的云。现在有时候家里做好了午饭打电话来问,她也不回去了。凡偶尔也来电话问过,有时她会撒个小谎。第一次这样做时,放下电话时她觉得心砰砰跳,脸也有些微热。荞麦一直没有告诉过比尔自己对凡的热爱,但是荞麦也觉得自己越来越喜欢比尔。和他的谈话总是那么默契,想起他的时候也会突然发觉已被日子磨砺的粗糙的内心世界重又柔软起来;自己好像轻盈成一片清晨沐浴着阳光的树叶,所有的脉络都是透明的。荞麦觉得自己漂亮了,每天都神采飞扬的,所有点滴的快乐事都会化成她唇边的微笑。她又开始写日记,开始仔细的护理皮肤、每一天都整洁漂亮的……浅白的流行情歌会像二十岁时一样,带给她别样的情绪悸动。直到有一天听到一首简单的英文歌,荞麦偷偷笑了。她觉得自己就像歌里的那个傻姑娘,简单的喜悦充溢着她的全身直至指趾间。她毫无保留地告诉了比尔自己的快乐心情。在他们日渐频繁的对话中,荞麦渐渐觉出了自己对比尔和比尔对自己的亲密。比尔比自己大三岁,但荞麦总觉得他像个腼腆的大孩子。即使他们偶尔谈一些成人的话题时,也改变不了荞麦的这种映象。
荞麦很惊奇于自己种种自外而内的变化,她从未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妥。她不觉得自己是爱上比尔了。比尔只是她一直在找寻的那个特殊的朋友,给予她某种程度心灵深处的安慰。她和凡的生活依然是甜蜜的。
(四)
后来又发生了一件事,荞麦想大约就是这件事导致了她和比尔现在的处境。那是一个周六晚上,凡不喜欢小女儿的哭声,就用一种愚蠢的方式吓她,结果适得其反,女儿有了新的心理负担。荞麦恼了,生气地告诉女儿凡在撒谎。凡的恶习又一次暴露了,他似乎无法扼止自己的冲动情绪,在荞麦给女儿念完睡前故事后,突然挥拳打向已入睡的荞麦。这一次,荞麦的惊愕和愤怒达到了极点。她手和臂上的红肿青紫让她在接下来的一周内对凡视而不见,她铁了心决定要离婚,虽然她知道凡除了这个缺点以外,几乎是个十全十美的丈夫。她也知道,凡或许是因为那个在杭州工作的美国人出差顺访自己而借题发挥,可是荞麦无法忘记他挥拳相向那一刹那间的恐怖。愤怒像冰块冻结在心间,没有眼泪,但心情沉重潮湿的像大雨将至的夏日午后。像往常遇到麻烦时一样,荞麦想和好朋友平聊聊,不巧平出差去了上海。这时,她极渴望见到比尔。
在网上又见到比尔时,荞麦什么都没有告诉他。可她语无伦次不知自己在说些什么,思维似乎完全停顿了。比尔觉出了她的异常,但也没多问什么。第二天她还是写了封信,将事情的缘委都告诉了他。比尔很快回信了,他一贯的方式,平缓的语气中透着老朋友特有的关切,只是这封信写的很长很长。读着比尔的鼓励,荞麦冻结的眼泪纷纷落下来。这时,离比尔和母亲回乡省亲的旅行计划只剩两个月吧,比尔计划要来荞麦生活的这个岛上住一周……可是荞麦要离婚了.
荞麦从未将自己的现实生活和比尔联系在一起。即使在凡又打她之后,荞麦只觉得对比尔多了一点依恋,只是在心底愈加珍视着这份不太真实的温情。荞麦在想着离开凡后怎样安排自己的生活时,她的计划里丝毫都没有比尔的影子。
凡道歉了,当着荞麦父母亲的面在一天晚饭的时候说自己错了,并给女儿解释了自己的粗鲁。当夜,当荞麦流着泪表示了自己的决心后,所有的决心却被凡的眼泪化解了。荞麦知道日子还要一起过下去,分离的恐慌和无助暂时忘却了。荞麦有些恨自己的软弱,可是日子真的已经成长为长久的习惯时,分离并不容易。
好几天没有比尔的消息,直到荞麦再三发邮件询问,他才道出理由。原来他的女友无意中读到了比尔写给荞麦的信,那封最长的信。她认定荞麦是比尔的情人,认为荞麦在美国,而不是一个从虚拟世界来的人,她要求比尔不得再和荞麦有任何联系。比尔决定听从女友的意见,荞麦赌着气同意了。
(五)
又是几天小雨,荞麦中午还是留在办公室里。窗外,那棵苦楝不知何时悄悄地开花了,细碎的小花密密地撑出一片淡香的忧伤。
其实荞麦根本无法说服自己和比尔从此以后又成了不相识的陌生人。她无法停止内心里和比尔的对话,每晚依旧到他们过去常去的那个聊天室无言的等待,表现出没有过的傻气和执着,比尔却真的再也没有出现过。
在他们终于清楚地知道对方是像自己一样真实地生活在同一个世界的有幸福也有苦恼的平常人后,荞麦想比尔是对的。她记起了网络上看到的一句戏谑的调侃:“天使注定不能下凡太久,否则也会水土不服”。比尔是吗?是那个曾经为她下凡的天使?
有空时,或当往日玩皮默契的话语再涌上心头时,荞麦想自己还会去那些熟悉的地方看看,会去那里任记忆在心间纷飞片刻。但荞麦心里知道,她已不再等待比尔。
2000年3月25日夜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