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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日起,加拿大人的免税储蓄账户(TFSA)额度提高500元,达到6500元,这是自2019年以来这一限额首次上调。
这是因为在2015年,政府宣布年度TFSA限额将固定在5000元,2009年之后每年与通胀率挂钩,但四舍五入到最接近的500元。换句话说,只有当累计指数化年度缴款限额超过6250元(即2022年)时,额限才会从6000元上升500元至6500元。
对于从未向TFSA账户供款的人来说,2023年1月1日的新累计额度将为8.8万元。要获得TFSA的总限额,个人必须是加拿大居民,并且自2009年以来至少年满18岁。近日是一宗税务案例的判决表明,如果你一次性缴纳的TFSA补缴款超过了你的限额,可能会出现问题。
这位纳税人的麻烦开始于2019年12月,当时她的GIC存款即将到期。她的银行一位理财顾问建议她用这笔钱购买另一个GIC,并将其存入TFSA。她听从了这一建议,向TFSA供款6万3500元,并在2020年1月新增2020年供款额度时,又缴纳了6000元。她说这是她在银行的全部存款。
2020年1月31日,这位纳税人飞往多米尼加共和国,预计在那里待三个月,但是全球大流行改变了她的计划,两国之间的航班暂停。她直到2021年6月25日才回到加拿大,并隔离了14天,之后才回到爱德华王子岛的家中。
当她不在的时候,她让一个朋友用相机拍下了她的信件。
加拿大税务局曾在2020年6月4日向这名纳税人发出一封“教育信”,通知她向TFSA多缴了1.5万元,并告诉她需要“立即取出多缴的金额”。
不幸的是,这位纳税人的朋友没有将CRA的信封照片发给她,所以直到她回到王子岛,才意识到这一点。
在2021年7月终于打开CRA的教育信后,纳税人立即联系了她的银行,了解发生了什么事。另一名理财顾问解释说,最初让她向TFSA供款的顾问(已不再受雇于该银行)在计算她的供款额度时犯了错误。该顾问将纳税人是非加拿大居民的3年(2009-2011年)计算在内,因此这3年不应该有TFSA供款额度(1.5万加元)。得知此事后,纳税人立即收回了她的多供款。
如果你不小心向TFSA多缴了,超过你的上限,你可能会受到相当于多缴部分每月1%的罚款税。你可以要求CRA豁免或取消这一罚款税,前提是可以确定这是“合理错误的结果”,并且超额缴款“毫不拖延地”从TFSA中取出。
如果CRA拒绝取消罚款,你可以提交给联邦法院,法官将决定CRA的决定是否合理。
2021年7月20日,纳税人被征收1800元的超额供款罚款税,以及90元的罚款和5.18元的利息拖欠。她向CRA申请减免税款、罚款和利息,但被拒绝。随后,她要求对CRA的决定进行独立的第二次审查,但再次被拒绝,于是她向联邦法院上诉。
这位纳税人解释说,她是一名单身女性,“靠微薄的退休金生活……远远低于贫困线。”超额缴款税、罚款和利息总计近1900元,占纳税人2020年总收入的近20%。她说:“我只有每年大约1万元的收入,这笔钱对我来说是困难的。”
CRA拒绝纳税人请求的依据有两个。一是,她没有“在合理的时间范围内”取出TFSA的超额缴款。其次,在CRA看来,她依赖理财顾问的建议并不是一个“合理的错误”,而是“你和你的银行之间的事情”。
法官不同意这两种说法。纳税人没有立即提取TFSA超额供款,是因为她没有收到CRA的教育函,因为她因疫情无法返回加拿大。如果不是因为大流行,她应该在家里,在信寄到时就会收到。此外,她得知此事后,确实立即取出了超额供款。
至于她倚赖银行的建议,法官指出,CRA未能提供任何分析,说明为何在这种情况下,纳税人倚赖理财顾问的错误建议,不是犯合理的错误。在2020年的一起案件中,一名非居民纳税人根据银行的错误建议向TFSA多缴了款,法官下令将此事退回CRA进行复核。
在这一个案中,法官批准了纳税人的申请,将CRA的决定搁置,并命令由另一位CRA官员“重新”进行独立审查。
法官承认,“新的审查结果可能是相同的”,但在这种情况下,纳税人可以“向(她的银行)寻求赔偿她的损失”。毕竟,“令人难以理解的是,怎么会有人建议一个收入低到无需缴纳所得税的客户去投资TFSA。这是不必要的,因为TFSA是一种避税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