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服役人员保护法
美国服役人员保护法(英语︰American Service-Members' Protection Act,美国联邦公法第107–206号,H.R. 4775,116 Stat. 820,2002年8月2日颁布),又常被非正式称为《海牙入侵法案》[1][2]。这是一项美国联邦法律,旨在“保护美国军事人员和美国政府其他当选和任命的官员免受美国未参加的国际刑事法院的刑事起诉 ”,该法案的文本已编纂为美国法典第22篇第81章的第二分章。
该法律授权美国总统使用“一切必要和适当的手段来释放任何被国际刑事法院拘留或监禁的美国或盟国人员”,由于该法案在理论上允许总统采取军事行动,比如军事入侵国际刑事法院所在地荷兰海牙,导致该法案被通俗地称为“海牙入侵法案”[3][1]。该法案由美国参议员杰西·亚历山大·赫尔姆斯和美国众议员汤·德利提出[4],是作为2002年补充拨款法案的修正案[5]。该修正案以75-19票通过,并于2002年8月2日由乔治·W·布什总统签署成为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