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粹主义(德语:Nationalsozialismus,意即国家社会主义或民族社会主义),在1930年代的欧洲常称为“希特勒法西斯主义”(德语:Hitlerfaschismus),是法西斯主义的一种形式,指1933年至1945年间阿道夫·希特勒和纳粹党在纳粹德国的相关实践和意识形态,主要表现为一种激进的反犹主义、种族主义、民族主义(沙文主义)、平民主义、反基督教、社会达尔文主义、反共产主义、反自由和民主主义[1][2][3][4]。与之相关的“新纳粹主义”一词适用于在纳粹政权垮台后形成的具有类似思想的其他极右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