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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6月28日签署第26号主席令,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已经由第14届人大代表常务委员会通过,自2025年5月1日实施,这意味著中国在农业和农村管理上的重大变革,重新强调了集体经济的地位。
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指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以土地集体所有为基础,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和集体经营相结合的区域性经济组织,包括乡镇级、村级及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而该法旨在发展壮大新型农业集体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以提升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力凝聚力,并巩固党在农村执政根基的重要保障。
不过当此法公布后,引发外界广泛关注与批评,资深媒体人王剑指出,“集体经济就是公有制,接下来就是人民公社”,不少人认为中国这是在加速“开倒车”,有报道指出,若回归上个世纪50年代末实行的人民公社制度,会过度降低人民的劳动积极性,最终导致经济倒退、工业停顿的结果,甚至会造成数千万中国人民被活活饿死。
后来中国在改革开放后,将人民公社制度彻底废除,迎接市场经济的同时开始逐渐崛起,如今通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恐怕将重蹈覆辙过去的悲惨历史,引发外界巨大反弹。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涵盖城镇居民
据了解,该法将进一步调整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定义、成员确认制度的规定,强化有关的救济措施。
人民法院报报道,根据草案三次审议稿,首先调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定义”,将“农村居民”修改为“居民”,以涵盖“村改居”后成员转为城镇居民,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仍然保留的情况,而修改后的定义为“农村居民”修改为“居民”,以涵盖“村改居”后成员转为城镇居民,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仍然保留的情况”。
草案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成员大会确认组织成员;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得违反本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删除“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生产生活需要或其他原因加入”的规定,防止实践中被滥用,另外,对于妇女出嫁后的身份定义,三次审议稿也明确指出,无论是“从夫居”,还是仍在娘家居住,只要未取得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都不得取消其成员身份。
图为1989年习近平(右)担任福建省宁德县委书记时,带领干部下乡劳动。(美联社)
公共食堂制度 加剧粮食危机
“人民公社”制度是中国人心中的悲惨过去,该法于1958年开始实施,当初设立旨在通过集体化生产与政社合一的模式,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社会管理水平,但因导致中国严重的经济倒退和社会问题,在1984年遭倒废除。
一名中国笔者鲁云湘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及《人民公社制度》进行分析比较,人民公社制度主要的特点是“政社合一”和“集体化生产”,这一模式在初期确实提高农作物的生产效率,但随著时间推移,过度集体化导致农民劳动力下降,最终导致经济倒退及粮食短缺的情况,而“公共食堂制度”的失败,更是加剧了粮食危机,导致农村经济和农民生活质量大幅下降。
而如今的新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旨在现代化管理和技术的支持下,试图通过集体食堂等措施,降低个人膳食的成本外,也希望提高生产效率,但这同时面临潜在风险,即可能会重蹈覆辙人民公社制度所带来的问题,即便短期内或许有所成效,但长期仍存有不确定性。
根据数据显示,1958年至1962年间,由于人民公社制度的实施,中国的粮食产量从3750亿斤下降到3000亿斤,导致严重的粮食短缺,鲁云湘表示,若不想重蹈覆辙,在实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政府适当的政策指导与资金投入,不仅可作为农民的保障依靠,也可避免重蹈旧制度的覆辙,同时也将是成功的关键因素。
(资料照片)
中国随时可能“一夜回到解放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发布后随即引来外界关注及批评,许多网友认为,自从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开始执政后,中国随时都有可能“一夜回到解放前”,对此,王剑指出,“集体经济就是公有制,接下来就是人民公社”,公民记者张展也在X平台批评,“这是要开倒车吗?还是叫民间互害再来一波?人大常委会和人民代表大会形同虚设”。
海外时事评论人士蔡慎坤也表示,“很多人认为不可能再搞集体经济。没有想到习近平稳扎稳打一步步把中国强拉回到毛泽东时代”,对于中国近期“加速开倒车”的情况越来越明显,“德润传媒”也在X平台上发布推文指出,过去奴役人民的“农奴制”隐隐有复辟的迹象,部分地方政府甚至已经做出了“『小田并大田』改革意向承诺书”,准备往“人民公社”迈进。
另外,中国近期也重新推动“集体食堂”,虽然号称每餐只要1到2元人民币就能吃饱,人民再也不用在家做饭,但“德润传媒”认为,这与50年代的“人民公社”并无显著的差别,称这只会在刚开始运作时有粮食可以吃,等到数年过后就会出现饿殍遍地、人吃人的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