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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adforroom(forrent)的行为有错吗? '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加拿大是一个私有制国家,每个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都可以争取自己的私人利益。 adforroom利用父母移民的条款,争得这一利益。然后发现如果太多人享有这一利益,将对自己的利益造成冲击,于是反对别人得到这一利益。

这个行为被翻译成过河拆桥.

就像在跑步比赛中,规则允许人过河,然后也允许人建议拆桥以保留自己的领先地位。没过河的人应该如何表现?我想应该是赶紧建桥吧。而不是指着前面的人说: "你这小人!" 。你可以争取你的利益,比如游行反对拆桥;但是你没有理由谩骂拆桥的人(通常说他已经过了河)。人家只是在规则范围内争取自己的利益,就这么简单。”

道理确实很明白,没有人有理由谩骂别人。但是我们确实有理由指责这个人。我们也只是在为自己争取利益嘛。:)如果建议拆桥的人在众人的指责下最后放弃了,那么我们岂不是连桥也不用建了?更何况建这座桥殊为不易,有道是拆桥容易建桥难啊。退一步讲,即算我们建好了桥,你这个人还可以继续拆桥的,那我们岂不是永无宁日?假设有人就凭着先走了一步,一辈子在你面前拆桥,碰上狠毒一点的主儿,大概就不止于谩骂了。

以上只是说笑。承认私有制的国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每个人都可以争取自己的私人利益。但是如果你要争取的利益会妨害他人利益,那就导当别论了。这就象人人都享有自由,但是你的自由不能以牺牲别人的自由为代价。为了防止大家因为私利互相争夺,搞得满社会你死我活的,国家在这方面上建立了很多制度。比如说法官,如果被审理案件和法官有潜在利益冲突,那么你就不能审理这个案子。注意这里还只是‘潜在’,覆盖范围可相当广泛。哪怕是没有利益冲突,如果可以证明法官因为某种原因存在偏向,那么法官也可以走人了。发表政治见解的,如果被发现有利益冲突,那么多数是羞愧难当辞职下台。前任移民部长不久前被人指控有利益冲突之嫌疑,虽然没有证实,但百口莫辩,无奈辞职以示清白。就连很多上市公司,都会要求管理层的亲属不在同一管理架构下工作。如果你是隐瞒不报而被公司发现,那么一般来说,你会很生气,后果很严重。为什么会这样?防止潜在利益冲突嘛。如果被发现有直接利益冲突,那么可能就是法庭上见了。

具体到平民老百姓,倒确实没有那么多条条框框。我们楼下也没有写禁止乱吐痰,我就放开手脚吐了个美。如果我因此遭人骂,我一般还是忍了。:)我家附近有很多树,倒没有说禁止撇些小树枝,我就放开手脚撇了一小捆(回家烧壁炉嘛)。嘿嘿,树可是活着呢。如果我因此遭人骂,我一般还是忍了。:)要知道自私是人的天性,有人做了自私的事情,没有人说,那么大家渐渐地都会这么做。怎么办?法例不可能面面俱到,鸡毛蒜皮的小事就只能靠道德来制约。

自私是人的天性。有人做了自私的事情,不许人说;而我们还真都听他的,不敢说,那么渐渐地社会就会接受这件事。就好象国内的贪污腐化,贪污的人不以为耻,周围的人也不指责。渐渐地,更多的人留下了口水(我怎么贪不到呢?)。错事没有人说,久而久之,道德在这件事上就丧失了防线,这就是道德沦丧的开始吧。

于是我感叹,这个世界太阴暗了,做了自私的事情还不许人说!

退一步讲,如果他有错误,他可不可以发言权呢?我来举个例子,不是少儿不宜:)

一个死囚犯争取上诉,终于在高院冤案得正。第二天有人建议取消所有死囚上述权,认为浪费公堂。他强烈支持,不遗余力奔走。为什么?谁知道呢?因为过多死囚平反,就会影响平反赔偿发放金额?含冤入狱的死囚可不可以指责他呢?当然可以。也许他真的是伟大地替政府着想,希望给国家节省资源。可是现在没人可以确认这一点。因为他是既得利益者,他的平反已经是过去时了。现在所有的人都有权怀疑,如果他还在上诉期间,他还会持同一观点吗?

我明天会以一个车主的身份建议省政府没收所有私有汽车。为什么呀,开私家车污染环境,破坏臭氧层,加剧交通堵塞,导致交通事故,争夺TTC客源...。我有什么好处?我支持京都条约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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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哟不好,被你发现了,我今天才卖了车。我因此遭人骂,我一般还是忍了。

希望这个论坛少些谩骂,多些沟通。少些人身攻击,多些务实行动。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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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枫下茶话 / 政治经济 / 驳‘adforroom(forrent)的行为有错吗? '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加拿大是一个私有制国家,每个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都可以争取自己的私人利益。 adforroom利用父母移民的条款,争得这一利益。然后发现如果太多人享有这一利益,将对自己的利益造成冲击,于是反对别人得到这一利益。

    这个行为被翻译成过河拆桥.

    就像在跑步比赛中,规则允许人过河,然后也允许人建议拆桥以保留自己的领先地位。没过河的人应该如何表现?我想应该是赶紧建桥吧。而不是指着前面的人说: "你这小人!" 。你可以争取你的利益,比如游行反对拆桥;但是你没有理由谩骂拆桥的人(通常说他已经过了河)。人家只是在规则范围内争取自己的利益,就这么简单。”

    道理确实很明白,没有人有理由谩骂别人。但是我们确实有理由指责这个人。我们也只是在为自己争取利益嘛。:)如果建议拆桥的人在众人的指责下最后放弃了,那么我们岂不是连桥也不用建了?更何况建这座桥殊为不易,有道是拆桥容易建桥难啊。退一步讲,即算我们建好了桥,你这个人还可以继续拆桥的,那我们岂不是永无宁日?假设有人就凭着先走了一步,一辈子在你面前拆桥,碰上狠毒一点的主儿,大概就不止于谩骂了。

    以上只是说笑。承认私有制的国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每个人都可以争取自己的私人利益。但是如果你要争取的利益会妨害他人利益,那就导当别论了。这就象人人都享有自由,但是你的自由不能以牺牲别人的自由为代价。为了防止大家因为私利互相争夺,搞得满社会你死我活的,国家在这方面上建立了很多制度。比如说法官,如果被审理案件和法官有潜在利益冲突,那么你就不能审理这个案子。注意这里还只是‘潜在’,覆盖范围可相当广泛。哪怕是没有利益冲突,如果可以证明法官因为某种原因存在偏向,那么法官也可以走人了。发表政治见解的,如果被发现有利益冲突,那么多数是羞愧难当辞职下台。前任移民部长不久前被人指控有利益冲突之嫌疑,虽然没有证实,但百口莫辩,无奈辞职以示清白。就连很多上市公司,都会要求管理层的亲属不在同一管理架构下工作。如果你是隐瞒不报而被公司发现,那么一般来说,你会很生气,后果很严重。为什么会这样?防止潜在利益冲突嘛。如果被发现有直接利益冲突,那么可能就是法庭上见了。

    具体到平民老百姓,倒确实没有那么多条条框框。我们楼下也没有写禁止乱吐痰,我就放开手脚吐了个美。如果我因此遭人骂,我一般还是忍了。:)我家附近有很多树,倒没有说禁止撇些小树枝,我就放开手脚撇了一小捆(回家烧壁炉嘛)。嘿嘿,树可是活着呢。如果我因此遭人骂,我一般还是忍了。:)要知道自私是人的天性,有人做了自私的事情,没有人说,那么大家渐渐地都会这么做。怎么办?法例不可能面面俱到,鸡毛蒜皮的小事就只能靠道德来制约。

    自私是人的天性。有人做了自私的事情,不许人说;而我们还真都听他的,不敢说,那么渐渐地社会就会接受这件事。就好象国内的贪污腐化,贪污的人不以为耻,周围的人也不指责。渐渐地,更多的人留下了口水(我怎么贪不到呢?)。错事没有人说,久而久之,道德在这件事上就丧失了防线,这就是道德沦丧的开始吧。

    于是我感叹,这个世界太阴暗了,做了自私的事情还不许人说!

    退一步讲,如果他有错误,他可不可以发言权呢?我来举个例子,不是少儿不宜:)

    一个死囚犯争取上诉,终于在高院冤案得正。第二天有人建议取消所有死囚上述权,认为浪费公堂。他强烈支持,不遗余力奔走。为什么?谁知道呢?因为过多死囚平反,就会影响平反赔偿发放金额?含冤入狱的死囚可不可以指责他呢?当然可以。也许他真的是伟大地替政府着想,希望给国家节省资源。可是现在没人可以确认这一点。因为他是既得利益者,他的平反已经是过去时了。现在所有的人都有权怀疑,如果他还在上诉期间,他还会持同一观点吗?

    我明天会以一个车主的身份建议省政府没收所有私有汽车。为什么呀,开私家车污染环境,破坏臭氧层,加剧交通堵塞,导致交通事故,争夺TTC客源...。我有什么好处?我支持京都条约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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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哎哟不好,被你发现了,我今天才卖了车。我因此遭人骂,我一般还是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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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看完整个辩论没有?我就是找个命题玩玩.我投降不行吗?
      其实就算明显错误的观点,辩论的时候也能有N多的理由。所以象父母移民这种事情想完全驳倒对方根本没戏。只不过我实在看不惯有人只是骂人。你可以说明拍砖理由(就象你的贴,我就直接投降就是了)。问题是很多人上来就一句BS。实在是只能激化矛盾,于事无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