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读刀锋,是来多伦多之前。从初中把它从床下找出来,一直带着它,可是一直摆在书架一处不起眼的角落,近十年来它跟其他许多书籍一样,只是成了书架的装饰。被灰尘和时间所浸蚀,以至于纸页发黄,像蚊虫一样死去堆积的铅字,散发出锈迹的气息。如果不是那时我整天躺在床上,忍受创伤的折磨,我是不会去擦莱雷这把刀的,尽管那双眼睛还有苍白和瘦弱从来都还在心底。尘土和时间已成了我体内的锈迹和污垢,我擦亮它无疑是想擦亮我内心里的那双蒙昧的眼睛。我擦亮了吗?实际上我感到更加迷茫,任何间接的想法同样难以化解我灵魂里的困惑,依然难以越过灵魂的锋刃。依然还是爱它,这次的爱变得主动专一起来。没有初恋时巧遇的激情,却来的冷静持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