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同性恋婚姻问题,马丁总是借口“同性恋”团体权益。似乎他是同性恋的救世主。他解决了同性恋的权利问题。
真正的问题在于马丁解决此问题的手法是极权式的。有其他的方法他没有用(比如政府退出婚姻定义,而接受民间团体的注册-中国几千年的历史,形成世界上人口最大的国家,亦是用此法)。
或者-起第二个名字,而将同性婚姻与异性结合都包阔在内,而政府用此新词为婚姻法基础,保障同性结合的平等权利(包括名字权)。
还有其他方法。
所以你的问题如果照字面意思,已经是马丁的曲解式问题:通过将问题归结于”同性恋结婚“将马丁的极权最为推加给同性恋团体负责。于是得出结论,“这些人不应该负责呀”。因为根本是马丁的作为,却要同性恋团体负责,当然得出没有责任的结论。
真正的问题在于马丁解决此问题的手法是极权式的。有其他的方法他没有用(比如政府退出婚姻定义,而接受民间团体的注册-中国几千年的历史,形成世界上人口最大的国家,亦是用此法)。
或者-起第二个名字,而将同性婚姻与异性结合都包阔在内,而政府用此新词为婚姻法基础,保障同性结合的平等权利(包括名字权)。
还有其他方法。
所以你的问题如果照字面意思,已经是马丁的曲解式问题:通过将问题归结于”同性恋结婚“将马丁的极权最为推加给同性恋团体负责。于是得出结论,“这些人不应该负责呀”。因为根本是马丁的作为,却要同性恋团体负责,当然得出没有责任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