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国庆其间请假登陆,一周返回,现又考虑到求职困难,想办返加证,等新法6月28实施(据传取消183天限制,只要5年呆2年即可)再作安排,但依旧法必须于4月份返回,所以想办一个返加证。
请教各位前辈如下问题:
1. 是否可以以照看父母的名义申请, 是否需要一些证明,比如父母的疾病诊断等(父母虽无大病,但小病还有).
2. 我太太依据工作合同(比如2001.8 - 2002.8)是否可以申请到返加证,如果可以,合同是否需要翻译公证.
3. 假如我太太申请到返加证后, 我是否可以据此申请返加证, 如果我太太回加, 那我据此申请的返加证是否还有效,我还可以留在国内.
4. 一般申请返加证整个过程需要多长时间. 在香港申请好,还是在北京申请好, 需要如何办理.
5. 各位是否还有其它好的建议,不吝赐教!
多谢各位!
请教各位前辈如下问题:
1. 是否可以以照看父母的名义申请, 是否需要一些证明,比如父母的疾病诊断等(父母虽无大病,但小病还有).
2. 我太太依据工作合同(比如2001.8 - 2002.8)是否可以申请到返加证,如果可以,合同是否需要翻译公证.
3. 假如我太太申请到返加证后, 我是否可以据此申请返加证, 如果我太太回加, 那我据此申请的返加证是否还有效,我还可以留在国内.
4. 一般申请返加证整个过程需要多长时间. 在香港申请好,还是在北京申请好, 需要如何办理.
5. 各位是否还有其它好的建议,不吝赐教!
多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