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音乐和人的动物性以及社会性都有关系。古典音乐(是不是称交响乐更确切一点?)比较形而上,触及灵魂;港台日流行比较形而下,触及感官;摇滚和rap之类,我觉得是触及皮肉了。据说音乐是从劳动号子来的,那时候的音乐全都触及皮肉,就只讲个节奏。后来慢慢分工了,分阶层了,那么有闲的上层就有功夫来发展一些越来越脱离肉体享受的音乐,因为他们离劳动远了。于是追求旋律乃至意境,发展到交响乐,是为一个大成,不费脑子是听不成的。所谓音乐家就是靠音乐吃饭的家伙,给工钱的老板爱听啥就得写啥。当时给得起大钱的都是达官贵人,那么大家伙er自然都怎么高雅怎么来,不然不显档次了。然而音乐的另外一支仍然在劳动大众之中薪火流转默默传承,这个分支比较粗糙简单,就图个日落而息的时候,歌之叹之舞之蹈之,怎么爽快怎么来。到后来,技术进步了,贩夫走卒也有点小钱小闲了,做音乐的人也想从人民口袋里扣钱,于是就有了流行音乐工业(注意,这是个工业)。工业嘛,讲究的就是个大生产大流通。大生产就要制作周期短平快,那么太长太复杂的作品是不行的。大流通就要人人喜欢,那么把群众平常就爱听的民乐发展过来就对了。所以摇滚是从黑人的民谣来的,好嘛,最底层的人都爱听,就好卖了就赚钱了嘛。然后花样翻新再翻新,不能往高雅那边走,人民群众没空费脑子,客户需求这一分析,就往节奏方向反璞归真去了。在我自己来说,小时候不懂事,就知道追求个感官享受,现在年纪大了,感觉要么就图个灵魂出窍,那么就彻底回归自然煽动皮肉好了。什么?你不知道我说啥?嗯,这就对了,反正我也不知道,以上纯属想象yy忽悠,各位观众请自行抉择。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