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1. 加拿大各个行业工会组织/行业协会, 向政府提出劳动力短缺数量, 比如建筑工人协会, 护理人员协会等; 由工会来提出劳动力短缺数量, 目的在于保护加拿大的就业机会.
2. 加拿大联邦政府, 根据工会组织/行业协会提出的"劳动力短缺数量", 会同移民部人力资源部, 核发"劳务签证配额".
3. 然后, 加拿大各住外使领事馆发出"劳务招聘"信息, 在世界各个国家收集"劳务签证申请人"的信息, 并对申请人的背景(学历工作经验等)进行初步核实;
4. 加拿大联邦政府建立"外国劳动力人才数据库", 所有被加拿大住外使领馆初步审查合格的"劳务签证"申请人信息, 都可以在这个数据库里面查到.
5. "外国劳动力人才数据库"对加拿大所有的雇主开放, 在"劳务签证配额"允许的前提下. 雇主可以直接与国外的劳务申请人联系(EMAIL,电话, 雇主派人去国外面试等), 决定是否录用.
6. 雇主将他决定招聘的人员, 通报加拿大行业工会/协会, 由工会/协会指定的工程技术人员对被招聘的人进行技术考察, 对合格者写出书面报告, 通报加拿大住外使领事馆.
7. 加拿大住外使领事馆, 对雇主/工会决定招聘的人员, 有权进行最后的资格审查, 包括背景调查, 语言能力考核, 工作能力考察等等, 以避免不法雇主与偷渡集团里应外合相勾结的犯罪活动.
8. 加拿大住外使领事馆, 对通过上面程序的技术工人, 最后签发为期3至6个月的"劳务签证".
9. 取得"劳务签证"的技术工人, 在3至6个月的"劳务签证"期(试用期)内, 必须服务于招聘他/她的雇主, 不能"跳嘈". 在3至6个月的"劳务签证"期(试用期)结束后, 由雇主书面报告加拿大移民与公民部, 通过试用期的"劳务签证"技术工人可以立刻取得"移民签证", 这时候其家属也可以自动取得移民资格, 来加拿大团聚.
10. 对在3至6个月的"劳务签证"期(试用期)内, 由于语言沟通工作能力等等原因而被雇主解聘的, 由加拿大移民部递解出境. 被递解出境的"劳务签证"技术工人在回到其祖国后, 可以再次等候其他雇主的招聘.
11. 对雇主建立监督机制, 以避免出现雇主利用"劳务签证"机会对海外技术工人的非人道残酷剥削. 被递解出境的"劳务签证"技术工人, 可以通过所在国的加拿大使领事馆, 提出复议/申述请求.
以上方案的优点:
1. 每个劳务签证进而移民来加拿大的家庭, 入境之日, 就有了收入来源, 也有了基本的生活基础;
2. 雇主, 行业工会/协会, 直接参与考核申请人, 更具有实用性, 避免出现移民部门和劳动力市场脱节的现象.
3. 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浪费", 杜绝出现大量高学历新移民的人力资源浪费现象
4. 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移民的"盲目性", 移民还没有进入加拿大前, 就和雇主有了直接的接触, 对具体工作内容也就比较了解, 更好地帮助申请人决定是否移民.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2. 加拿大联邦政府, 根据工会组织/行业协会提出的"劳动力短缺数量", 会同移民部人力资源部, 核发"劳务签证配额".
3. 然后, 加拿大各住外使领事馆发出"劳务招聘"信息, 在世界各个国家收集"劳务签证申请人"的信息, 并对申请人的背景(学历工作经验等)进行初步核实;
4. 加拿大联邦政府建立"外国劳动力人才数据库", 所有被加拿大住外使领馆初步审查合格的"劳务签证"申请人信息, 都可以在这个数据库里面查到.
5. "外国劳动力人才数据库"对加拿大所有的雇主开放, 在"劳务签证配额"允许的前提下. 雇主可以直接与国外的劳务申请人联系(EMAIL,电话, 雇主派人去国外面试等), 决定是否录用.
6. 雇主将他决定招聘的人员, 通报加拿大行业工会/协会, 由工会/协会指定的工程技术人员对被招聘的人进行技术考察, 对合格者写出书面报告, 通报加拿大住外使领事馆.
7. 加拿大住外使领事馆, 对雇主/工会决定招聘的人员, 有权进行最后的资格审查, 包括背景调查, 语言能力考核, 工作能力考察等等, 以避免不法雇主与偷渡集团里应外合相勾结的犯罪活动.
8. 加拿大住外使领事馆, 对通过上面程序的技术工人, 最后签发为期3至6个月的"劳务签证".
9. 取得"劳务签证"的技术工人, 在3至6个月的"劳务签证"期(试用期)内, 必须服务于招聘他/她的雇主, 不能"跳嘈". 在3至6个月的"劳务签证"期(试用期)结束后, 由雇主书面报告加拿大移民与公民部, 通过试用期的"劳务签证"技术工人可以立刻取得"移民签证", 这时候其家属也可以自动取得移民资格, 来加拿大团聚.
10. 对在3至6个月的"劳务签证"期(试用期)内, 由于语言沟通工作能力等等原因而被雇主解聘的, 由加拿大移民部递解出境. 被递解出境的"劳务签证"技术工人在回到其祖国后, 可以再次等候其他雇主的招聘.
11. 对雇主建立监督机制, 以避免出现雇主利用"劳务签证"机会对海外技术工人的非人道残酷剥削. 被递解出境的"劳务签证"技术工人, 可以通过所在国的加拿大使领事馆, 提出复议/申述请求.
以上方案的优点:
1. 每个劳务签证进而移民来加拿大的家庭, 入境之日, 就有了收入来源, 也有了基本的生活基础;
2. 雇主, 行业工会/协会, 直接参与考核申请人, 更具有实用性, 避免出现移民部门和劳动力市场脱节的现象.
3. 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浪费", 杜绝出现大量高学历新移民的人力资源浪费现象
4. 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移民的"盲目性", 移民还没有进入加拿大前, 就和雇主有了直接的接触, 对具体工作内容也就比较了解, 更好地帮助申请人决定是否移民.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