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一些具体法律条文是没有详细到把每个细节都考虑到,因此才会有“司法解释”这一说,但“司法解释”本身却也是人大通过的具有合法地位的。
就玉案,从常识角度,以及普世哲学来说(包括绝大多数其他国家的司法实践及法律条纹),我认为中国法院按玉是本国公民的标准来审判没有什么不妥。
对于中国政府也好,法院系统也好,不承认玉的加拿大国籍,完全是从本国法律角度来的。如果按本国法律,玉是加拿大国籍的人,中国政府照样可以审判/判罪外国人。
至于有人担心的:你在中国没有任何犯罪嫌疑,合法进入加拿后,取得加拿大国籍。中国政府自然会认为你放弃了加拿大国籍。但你以后对中国犯罪。如果你进入中国后,照样可以审判你。因此,如果你有被中国逮捕/审判的嫌疑,你就别去中国旅行了。如果你以已经被中国政府通缉了,就别去与中国有引渡条约,或者中国的友好国家旅行了。
就玉案,从常识角度,以及普世哲学来说(包括绝大多数其他国家的司法实践及法律条纹),我认为中国法院按玉是本国公民的标准来审判没有什么不妥。
对于中国政府也好,法院系统也好,不承认玉的加拿大国籍,完全是从本国法律角度来的。如果按本国法律,玉是加拿大国籍的人,中国政府照样可以审判/判罪外国人。
至于有人担心的:你在中国没有任何犯罪嫌疑,合法进入加拿后,取得加拿大国籍。中国政府自然会认为你放弃了加拿大国籍。但你以后对中国犯罪。如果你进入中国后,照样可以审判你。因此,如果你有被中国逮捕/审判的嫌疑,你就别去中国旅行了。如果你以已经被中国政府通缉了,就别去与中国有引渡条约,或者中国的友好国家旅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