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大纪元9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魏德综合编译报导)美国众议院9月7日以220对175的票数通过了一项50多来最大的专利法改革议案。这个议案的通过被媒体称为是电脑和金融公司,如微软和高盛(Goldman Sachs Group),的重大胜利,但是它的批准是在最后时刻作出某些修改后达成的,以使反对者,包括布什政府、劳工团体、大学和制药商辉瑞(Pfizer)等能够接受。反对者表示最初的议案对现行专利制度改动太大,削弱了专利拥有者所具有的权利,可能伤害对新技术的投资,影响美国就业机会。
白宫没有对新议案作出评论,没有说明所做的最后改变是否大到满足布什政府的预期,从而给新议案予以支持。
参众两院在今年四月提出相同的专利改革议案,参院的议案可能在今年年底前进行投票表决。
该议案的主要提起人、加州民主党国会众议员博曼(Howard Berman)说,当议案提交参院讨论时将还会针对有关抱怨做更多修订。
专利改革部份条款
新议案将使得专利更难获得批准,同时使得专利的申请更容易受到挑战。这个议案的一大目的是试图限制专利的诉讼量,以此来限制耗费在专利诉讼上的无端成本。具体的做法是通过限制起诉者可以提出诉状的地点,以及给出一套计算在他们打赢官司后能够获得赔偿金数目的具体方法。
根据波士顿大学法学院的倍森(James Bessen)和莫尔(Michael Meurer)所收集从1976到1999年的资料显示,美国上市公司持有的专利在1997年大约有84亿美元的全球利润,1999年则上升到93亿美元,但是国内的专利诉讼成本却从1997年的80亿元上涨到1999年的160亿元。这表示,专利诉讼的成本高出专利的利润许多。从1990年代晚期开始,专利诉讼增加的状况趋于严重:1999年有2318件专利相关的诉讼案,2004年竟高达3075件,2006年虽然较少,也有2830件诉讼案。
新的专利条款将允许第三方提出反对某个专利申请的证据,并将设立一个系统来允许人们挑战新颁布的专利。在此之前,美国商标专利局已在今年六月开始了一个为期一年的试验,开放250项专利申请给民众公开评论,希望藉此可以帮助专利审查人员更容易发现这些申请是否和先前的发明重复。公开的专利申请皆放在 www.wikipatents.com网页上。
此外,在解决纠纷时,新条例将限制专利告状提交的地点,以消除人们到处寻找对专利申请者有利的法院地点。
新措施也将产生一个新方法来计算损失,即考虑该专利对总体产品价值的贡献,以此来决定一个合理的版税,而非像目前的情形,一个很小的发明都可以漫天要价。它也允许在案子的进行中直接对法庭关于专利条款的裁决进行上诉。
第一申请人 vs 第一发明人争论
美国在过去五年中,第一申请人 vs 第一发明人的争论日趋激烈,新议案的通过使得这个争论暂时尘埃落定。
新的措施将改变美国专利和商标办公室(U.S. 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的现行规则,专利将颁发给第一个申请的人,而不一定给第一个发明人,这使得美国与世界上其它国家的专利法规真正接轨。目前在世界其它大部份地区都是将专利授予第一个申请人,而美国在该新议案通过前还是将专利授予第一发明人。
国会参众两院在过去皆有提出限制诉讼及有害判决的专利改革提案,然而连续三年这些改革提案都因大型企业的反对而延宕。对于科技业而言,将现有的第一发明人原则改为第一申请人原则,是减少诉讼麻烦的转机,毕竟要找出真正的发明者还是比较困难的,不过对于相当依赖专利来获利的大制造商如通用(General Electric)、制药商、生物科技业、奈米科技业、还有大学与研究机构则认为这样的改革将会损害他们的利益。
在美国目前以第一发明人为准的专利制度下,从事研究与开发的公司常常成为被告。倍森认为专利诉讼的风险会对公司,特别是对资讯科技业的研究与发展,造成抑制,因此现有的专利制度必须有所调整才能真正发挥其刺激产业进步的功用。每年花60亿元以上的预算致力于研究与开发的IBM就因为担心专利诉讼所造成的损失,雇用了370名企业专利律师来协助其公司的开发人员避免潜在的专利陷阱。尽管IBM本身有其避免专业诉讼的应对方式,它仍希望专利制度有所改革,让知识产权有避免诉讼的安全性保障。新议案的通过,反映立法者对这一亟待解决问题的了解与解决方案。
激烈游说
在该议案通过之前,代表不同公司和机构的游说者围绕专利改革这个话题对国会进行了激烈的游说,反映了专利对美国经济的重要性。根据位于华府支持自由贸易的“美国支持革新”(USA for Innovation)机构2005年的研究,美国的知识产权,主要以专利为主,具有高达5.5兆美元的价值。
世界上最大的软件制造商微软,最大的电脑芯片制造商因特尔,最大的电脑网络设备制造商思科公司,在过去五年来一直向国会游说,要求改变现行专利法。这些公司称,目前的专利条款太容易引发诉讼,他们因为官司而疲于奔命,而许多官司只是关于一些很小的发明,但要很高的版费。
贬褒不一
电脑巨擘微软公司和金融泰斗高盛集团对该议案全力支持。该议案共同发起人之一的德州共和党众议员史密斯(Lamar Smith)称,在现行专利框架下,许多公司被置于“法律化的敲诈”之中。他说:“美国现行专利法批准了太多具有争议性质的专利,而这些专利的持有者找到了一条赚钱的独特方法。”
不过即使做了最后的修改,该议案仍然遭遇一些制造商,如原始设备制造商(OEM)卡特彼勒(Caterpillar)、制药商Eli Lilly、和日用品制造商宝洁(Procter & Gamble)等的反对。反对者称,这一议案偏向某些工业,而对另一些工业不利。俄亥俄州的民主党国会议员卡波特(Marcy Kaptur)称,这个新法规“使得盗版者更容易盗窃美国的发明。”
代表国际知名制造商3M, 强生公司(Johnson & Johnson)和宝洁的一个团体的声明说,刚通过的新条款使得挑战专利更为容易,因而更“有利专利侵权者”。
资料来源:彭博新闻社、美联社、纽约时报
(http://www.dajiyuan.com)
9/10/2007 2:18:55 AM
本文网址: http://www.epochtimes.com/gb/7/9/10/n1828719.htm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白宫没有对新议案作出评论,没有说明所做的最后改变是否大到满足布什政府的预期,从而给新议案予以支持。
参众两院在今年四月提出相同的专利改革议案,参院的议案可能在今年年底前进行投票表决。
该议案的主要提起人、加州民主党国会众议员博曼(Howard Berman)说,当议案提交参院讨论时将还会针对有关抱怨做更多修订。
专利改革部份条款
新议案将使得专利更难获得批准,同时使得专利的申请更容易受到挑战。这个议案的一大目的是试图限制专利的诉讼量,以此来限制耗费在专利诉讼上的无端成本。具体的做法是通过限制起诉者可以提出诉状的地点,以及给出一套计算在他们打赢官司后能够获得赔偿金数目的具体方法。
根据波士顿大学法学院的倍森(James Bessen)和莫尔(Michael Meurer)所收集从1976到1999年的资料显示,美国上市公司持有的专利在1997年大约有84亿美元的全球利润,1999年则上升到93亿美元,但是国内的专利诉讼成本却从1997年的80亿元上涨到1999年的160亿元。这表示,专利诉讼的成本高出专利的利润许多。从1990年代晚期开始,专利诉讼增加的状况趋于严重:1999年有2318件专利相关的诉讼案,2004年竟高达3075件,2006年虽然较少,也有2830件诉讼案。
新的专利条款将允许第三方提出反对某个专利申请的证据,并将设立一个系统来允许人们挑战新颁布的专利。在此之前,美国商标专利局已在今年六月开始了一个为期一年的试验,开放250项专利申请给民众公开评论,希望藉此可以帮助专利审查人员更容易发现这些申请是否和先前的发明重复。公开的专利申请皆放在 www.wikipatents.com网页上。
此外,在解决纠纷时,新条例将限制专利告状提交的地点,以消除人们到处寻找对专利申请者有利的法院地点。
新措施也将产生一个新方法来计算损失,即考虑该专利对总体产品价值的贡献,以此来决定一个合理的版税,而非像目前的情形,一个很小的发明都可以漫天要价。它也允许在案子的进行中直接对法庭关于专利条款的裁决进行上诉。
第一申请人 vs 第一发明人争论
美国在过去五年中,第一申请人 vs 第一发明人的争论日趋激烈,新议案的通过使得这个争论暂时尘埃落定。
新的措施将改变美国专利和商标办公室(U.S. 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的现行规则,专利将颁发给第一个申请的人,而不一定给第一个发明人,这使得美国与世界上其它国家的专利法规真正接轨。目前在世界其它大部份地区都是将专利授予第一个申请人,而美国在该新议案通过前还是将专利授予第一发明人。
国会参众两院在过去皆有提出限制诉讼及有害判决的专利改革提案,然而连续三年这些改革提案都因大型企业的反对而延宕。对于科技业而言,将现有的第一发明人原则改为第一申请人原则,是减少诉讼麻烦的转机,毕竟要找出真正的发明者还是比较困难的,不过对于相当依赖专利来获利的大制造商如通用(General Electric)、制药商、生物科技业、奈米科技业、还有大学与研究机构则认为这样的改革将会损害他们的利益。
在美国目前以第一发明人为准的专利制度下,从事研究与开发的公司常常成为被告。倍森认为专利诉讼的风险会对公司,特别是对资讯科技业的研究与发展,造成抑制,因此现有的专利制度必须有所调整才能真正发挥其刺激产业进步的功用。每年花60亿元以上的预算致力于研究与开发的IBM就因为担心专利诉讼所造成的损失,雇用了370名企业专利律师来协助其公司的开发人员避免潜在的专利陷阱。尽管IBM本身有其避免专业诉讼的应对方式,它仍希望专利制度有所改革,让知识产权有避免诉讼的安全性保障。新议案的通过,反映立法者对这一亟待解决问题的了解与解决方案。
激烈游说
在该议案通过之前,代表不同公司和机构的游说者围绕专利改革这个话题对国会进行了激烈的游说,反映了专利对美国经济的重要性。根据位于华府支持自由贸易的“美国支持革新”(USA for Innovation)机构2005年的研究,美国的知识产权,主要以专利为主,具有高达5.5兆美元的价值。
世界上最大的软件制造商微软,最大的电脑芯片制造商因特尔,最大的电脑网络设备制造商思科公司,在过去五年来一直向国会游说,要求改变现行专利法。这些公司称,目前的专利条款太容易引发诉讼,他们因为官司而疲于奔命,而许多官司只是关于一些很小的发明,但要很高的版费。
贬褒不一
电脑巨擘微软公司和金融泰斗高盛集团对该议案全力支持。该议案共同发起人之一的德州共和党众议员史密斯(Lamar Smith)称,在现行专利框架下,许多公司被置于“法律化的敲诈”之中。他说:“美国现行专利法批准了太多具有争议性质的专利,而这些专利的持有者找到了一条赚钱的独特方法。”
不过即使做了最后的修改,该议案仍然遭遇一些制造商,如原始设备制造商(OEM)卡特彼勒(Caterpillar)、制药商Eli Lilly、和日用品制造商宝洁(Procter & Gamble)等的反对。反对者称,这一议案偏向某些工业,而对另一些工业不利。俄亥俄州的民主党国会议员卡波特(Marcy Kaptur)称,这个新法规“使得盗版者更容易盗窃美国的发明。”
代表国际知名制造商3M, 强生公司(Johnson & Johnson)和宝洁的一个团体的声明说,刚通过的新条款使得挑战专利更为容易,因而更“有利专利侵权者”。
资料来源:彭博新闻社、美联社、纽约时报
(http://www.dajiyuan.com)
9/10/2007 2:18:55 AM
本文网址: http://www.epochtimes.com/gb/7/9/10/n1828719.htm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