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華裔移民有一种逆反心理,那就是認為找上門的生意,不是隱藏著某种陰謀就是詐騙。在現實生活中,相信有不少華裔移民多多少少都曾接到過保險或者教育基金(RESP)的推銷電話,他們可能會忽略一些保險的推銷,但對教育基金的推銷,卻存在著欲拒還迎的心態,原因是作為孩子的父母,特別是華裔父母,骨子里都有“望子成龍”的期盼。但是,生活中,理想与現實,畢竟存在著差距。托爾斯泰說過:“幸福的家庭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下面這几則故事,帶給我們什麼樣的啟發呢?
女儿畢業了 錢卻拿不到
在多倫多總醫院作病員數据分析的胡女士,平時就十分留意數据的收集和整理,英語交流對她來說也不成問題。按理說,心細如絲的她,在投資的時候應該不會出現什麼紕漏,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她在投資教育基金時,卻遭到了麻煩。
1998年,一份教育基金的宣傳單張吸引了她的目光,這种為子女儲蓄又可以得到政府補助的計划,深得她的認同。由于女儿5年以后就會升入大學,經過她的仔細研究之后,她覺得要抓住這個尾巴,能為孩子多攢一點學費就多一點,因此就為當年13歲的女儿購買了一份教育基金。
女儿在2003年順利就讀多倫多大學,并在2007年5月畢業。畢業之后在日本找到了一份滿意的工作。
胡女士表示,女儿讀書的那几年,她按照存款時間安排存款,從來沒有耽擱過一天,因為怕出點什麼差錯孩子會拿不到錢。但是几年小心謹慎還是沒有躲過諸多的麻煩,比如政府每年補貼的400元,她最初僅拿到了兩年;當初說會退還的注冊費,也是經過交涉才拿到的;最讓她憤怒和不解的是,女儿大學已經畢業了,最后一筆還款一直沒有到。
胡女士表示,按照最初的合同,對于4年制的學生,全部教育基金分3部分返還。即從第二學年開始支付,其余兩次分別在第三和第四學年支付。但是胡女士的孩子在四年間僅僅收到了兩次付款,對方要求胡女士的女儿,除非現在繼續接受全職教育,否則不能拿到第三部分的款項。
讓胡女士不解的是,對方公司在女儿入學之初就知道她上的是四年制大學,如果她要繼續深造就讀研究生的話,按照入學要求必須有兩年的工作實踐經驗,也還要中斷在日本的工作,這顯然是她們難以接受的事情。對方公司也從來沒有告訴她如果第五年,不繼續全職讀書就拿不到第三部分付款。為此她從女儿大學畢業開始,近一年來沒有停止過和該公司交涉。她把孩子的畢業證書寄給對方,希望得到最后的付款,來償還近万元的學生貸款。也希望從此結束這個漫長的教育基金夢。他們之間來往的信件和電郵打印出來,有厚厚的一疊,結果還是無法理論清楚。
合約在前 法大于情
從記者掌握的資料可知,胡女士的這份教育基金購買于1998年6月1日,開始償還日是2004年6月1日,按照原計划胡女士的女儿應該在2004年升入大學,但由于2003年正逢加國教育体制改革,12年級和13年級的學生同時升學畢業,因此造成她提前在2003年讀大學,按照合同,從2004年6月以后,她的教育基金才開始生效返還,這樣累計下去應該到2008年,分三次將全部款項返還給她。但2007年她女儿就畢業了,當然無法提供2008年度的入學證明,因此最后一部分資金暫時不能給她。
教育基金代理公司指出,當年胡女士已經知道,合約的生效返還期和女儿的入學時間不相符。按理是可以更改這個生效日期,但是她選擇了不作更改,因此責任應該由她自己來付。
胡女士表示,當年她确實被告知生效日和孩子的學業安排不相符合,代理公司也通知她需要對生效日作以更改,但是根据當時的計算她將損失一部分資金,就選擇了不作更改。其實從那時起她已開始擔心,在付款問題上會出現糾紛。雖然當初沒有改生效日,但是公司方面從來沒有警告過她,在付款的時候會出現這些問題,令她深感不滿。
事實上,人情歸人情,合約歸合約。沒有符合合同要求就不能拿到最后一部分款項,也是無可厚非的。如今,胡女士确實后悔當初不愿意損失一部分錢去更改生效日,導致后來付款的种种困難。
這個例子對新移民來說應該起到警示作用,在加國,合同比道理更加重要,稍為的違規,結果將由自己承受。
經紀態度差 傷心又傷財
今年初,記者也曾經接到過一份關于教育基金投訴。投訴者王女士稱去年10月她在2名女經紀的勸說之下買了一份教育基金,之后的兩個月里,她因此精神備受折磨,為此還大病一場。
原因是到了去年12月份,她的銀行帳號上已被划走2、3千元,卻看不到政府補助的一分錢,因此頓起疑心,打電話質問經紀并要求退出。結果這兩名經紀左推右拖,最終不再接听她的電話,同是來自中國大陸的經紀還稱:“你們大陸來的怎麼這麼不信任人?你們要改變觀念。”
王女士說她從不怀疑教育基金的真實性,她只是不明白經紀為什麼要有意無意地隱瞞一些情況,而當她因困惑而失去信心要退出時,經紀用所謂的規定和會造成損失要挾和威脅。她感到對方完全是為了要做成一個單子,就不擇手段、不顧職業操守、不管公司聲譽。正當記者准備接受王女士的投訴展開調查時,她卻中斷了投訴,估計事情已得到圓滿的解決。
這個例子說明,很多客戶對這种上門勸說式的推銷疑心太重。比如王女士,剛剛存了兩個月的錢,還沒到政府補貼的日子,就希望看到補貼款入帳,顯然是過于緊張,忽略了開戶和補助到帳需要一個過程。一看這麼長時間還沒錢進來,就覺得徹底上當了,希望毀約撤銷,當然是損失慘重。當顧客出現疑惑時,如果代理經紀能發揮當初推銷的精神和態度,相信是不難解釋清楚的,卻偏偏又碰上一個專業不精的新手,把一件本來挺好的事情,辦到這般境地,對代理公司來說也算是一個教訓。
也有讀者在接受采訪時表示,在購買教育基金后的第二年不想繼續供款,結果基金代表不停打電話去追數,好似追債一樣,還恐嚇說自己毀約的話后患無窮,有點下賊船難的感受。
有苦就訴 專家解答
就讀者的投訴,記者為此采訪了從事稅務和理財服務多年的代理王燕,她听了記者關于胡女士經歷的敘述之后表示,最后一部分款沒有付,不代表胡女士拿不到這筆錢了,只要孩子以后一旦讀書,還是可以領回這筆錢,每份合同的有效期從購買開始是25年,胡女士從1998年算起,离過期的日子還早著呢,完全不用著急。
至于2003年很多學生提前升入大學這個特殊情況,她認為代理公司一定曾經要求胡女士更改教育基金生效日,其他類似情況的學生應該就是這麼做的。如果胡女士擔心損失一部分利益,那麼后來產生的付款問題是很正常的。而且這不應該稱之為問題,條款就是這麼規定的,不是說不給,等孩子再讀書的時候就可以拿到,畢竟這筆錢是專門的教育基金。
以前大部分人是關心投資收益到底有多少,而隨著時間的發展,很多新移民的孩子已經長大成人,開始進入大學學習,教育基金也隨之進入支取時代,人們的注意力漸漸地轉移到支付是否方便上來了。她表示,教育基金分為多种購買方式,有自己到銀行購買的,也有委托5家大的專門机构購買,現在的代理經紀多是這5家机构的代理。自己到銀行購買的比較隨意,自主投資想停就停,但收益效果則由決定。委托机构代理的所謂團体獎學金計划,由于是集体行為,就要受到諸多條款的限制。就收益來說,胡女士的例子就很有代表性,短短5年有一倍的增長,當然實際上十几年的投資,各個机构都有不同的增長率,100%的增長率只是短期效益,但由專家操控,保證本金,購買政府債券,因此收益上會有保證,家長也不用自己操心。缺點就是不能隨心所欲,不能隨意取消,如有條款的更改會損失部分利益。
另外,購買團体獎學金計划的在支付上,每個公司都會有不同的規定,胡女士所選用的公司就是分三次(學年)支付完畢,也有一年一次性支付的,這就要看自己的選擇。如果孩子正常讀大學直到畢業的話,分几次支付也不算問題,且收益會更好一點。有的家長比較在意和擔心,那麼選一次性支付的也不錯。這就需要在机构的選擇上多讀讀條款,向經紀問清楚,相信專業素質好的經紀都樂意回答清楚。
令人惊訝的是,反而在客戶這一端卻總出現問題。比如,臨時改變主意已經不再新鮮。更主要的問題,對所有的新移民來都是新問題,那就是孩子長大了不愿意上學。
新移民多是技術移民,在中國都經受過高等教育,因此很少人會想到自己的孩子未來不去讀大學。沒想到在加拿大孩子不讀大學并不是什麼稀奇的事情,而是很正常的事情。孩子的心中沒有太多職業高低貴賤的區別,占主導的是自己的興趣。
因此,家長在孩子幼年買的教育基金,沒想到孩子高中畢業就開始走向社會,儿大不由娘在新移民身上有著特別的含義。她就有一名客戶,孩子第一年讀多大,后來感到吃力,轉到約克大學,又听說讀大專輕松就轉到大專,結果兩年就找到了工作,讓父母大跌眼鏡,真的是“無奈明月照溝渠”啊。
另一位從事金融保險服務十几年的大陸移民蔡洁,出于職業的原因對教育基金也多有研究。她表示當初給自己孩子買教育基金的時候,就對自管和團体計划這兩种方式作過比較。結果發現,團体計划雖然有保障,收益率可能會高一些,也正因為代理机构需要拿這筆錢做穩定長期的投資,才會對資金的穩定性有較高的要求,也就是時說會制定一些比較嚴格的條款,限制客戶隨意改變計划挪動資金,如果一切順利按照合同進行那還好說,一旦客戶心隨境遷,對不起,就要承擔責任損失金錢。
蔡洁表示,教育基金正式開始是在1998年,當初人們對它了解不多,總想著資金使用的自由度和其他的一樣,對團体獎學金計划的繁雜條款不完全了解,所以即使是自己違約在先,也很自然地埋怨自己的錢怎麼就動不得,感覺是上當受騙,實際上是有約不守,責任在己。這就要求客戶在購買之前,一定要向代理問清楚。目前來說,高等教育的模式也有了很大的改變,比如一般在大學三年級學生都會有和海外高校交流學習的机會,如果按照原來團体計划的合約,海外學習就不會被認可,就會出現付款的空檔和糾紛。
因此,她認為自管式比較人性化,符合人們對自己金錢高度可控性的心理,同時委托專家操盤投資,收益也相當穩定和可觀。最關鍵的是在投資6年之后,就可以停止計划而不需繳付任何罰金和費用,這個6年之限也是為了防止客戶隨意改變心意,而讓教育基金從業者為之白白做出一些無效勞動。在支取的時候也很方便,只要有高校的錄取證明即可,無論海內外院校,也無論你拿錢要做什麼,只要上學就給。不像團体計划,一定要拿學費收据才可以,限制了學生的開銷計划,也不适應當今多樣化的高校教育。
對于家里孩子較多的家庭,個人家庭計划會更适合,即使一個孩子不上大學,另一個孩子也可以享受這個計划,而團体計划則是針對具体一個人,不上學就拿不到政府補助。
對于有讀者對經紀人的投訴,蔡洁認為,很多代理經紀業時才入行不久的新移民,他們認為自己從事的行業是正當合法的,政府的政策也是好的,應該說是心底無私,掙自己應得的錢無可厚非。但是存在一個對合約的理解是否透徹、推銷的方式和方法是否妥當的問題。
比如,一些代理經紀可能會認為,政府不會騙你,我個人也不可能騙你,你買就是了,問那麼多問題,我都還搞不清楚呢,總之是好事儿,別那麼多廢話。于是在推銷過程中急于簽單,忽略了對合同詳情的說明,沒有明确雙方的責任和義務,沒有講清利害關系,對客戶的疑問沒有深入解答,以至于將好事儿變成坏事儿。
蔡洁表示,加拿大的金融服務相對來說已經很成熟,發展也很健康,如果說教育基金真的存在很多致命問題,有很多實質性的投訴,政府也絕對不會坐視不管,所以大可不必為是否上當而操心。現在所表露出來的問題,很多是責權不分,代理沒有幫助客戶選對适合自己的計划,造成后來的种种違約和不便,也有可能是客戶自身對未來估計不足所造成的。從長計議,對新移民來說也是一种新的生活態度的培養。
如此說來,為孩子購買一份教育基金是一個非常正确的選擇。那麼多研究、多問,選一個适合自己的計划才是正道。安省證券監管委員會(OSC)的网站上,就有關RESP的相關宣傳資料,它也是安省范圍內管理和執行證券法律規定的机构,居民有關金融投資的投訴,可以直接向該委員會提出。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女儿畢業了 錢卻拿不到
在多倫多總醫院作病員數据分析的胡女士,平時就十分留意數据的收集和整理,英語交流對她來說也不成問題。按理說,心細如絲的她,在投資的時候應該不會出現什麼紕漏,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她在投資教育基金時,卻遭到了麻煩。
1998年,一份教育基金的宣傳單張吸引了她的目光,這种為子女儲蓄又可以得到政府補助的計划,深得她的認同。由于女儿5年以后就會升入大學,經過她的仔細研究之后,她覺得要抓住這個尾巴,能為孩子多攢一點學費就多一點,因此就為當年13歲的女儿購買了一份教育基金。
女儿在2003年順利就讀多倫多大學,并在2007年5月畢業。畢業之后在日本找到了一份滿意的工作。
胡女士表示,女儿讀書的那几年,她按照存款時間安排存款,從來沒有耽擱過一天,因為怕出點什麼差錯孩子會拿不到錢。但是几年小心謹慎還是沒有躲過諸多的麻煩,比如政府每年補貼的400元,她最初僅拿到了兩年;當初說會退還的注冊費,也是經過交涉才拿到的;最讓她憤怒和不解的是,女儿大學已經畢業了,最后一筆還款一直沒有到。
胡女士表示,按照最初的合同,對于4年制的學生,全部教育基金分3部分返還。即從第二學年開始支付,其余兩次分別在第三和第四學年支付。但是胡女士的孩子在四年間僅僅收到了兩次付款,對方要求胡女士的女儿,除非現在繼續接受全職教育,否則不能拿到第三部分的款項。
讓胡女士不解的是,對方公司在女儿入學之初就知道她上的是四年制大學,如果她要繼續深造就讀研究生的話,按照入學要求必須有兩年的工作實踐經驗,也還要中斷在日本的工作,這顯然是她們難以接受的事情。對方公司也從來沒有告訴她如果第五年,不繼續全職讀書就拿不到第三部分付款。為此她從女儿大學畢業開始,近一年來沒有停止過和該公司交涉。她把孩子的畢業證書寄給對方,希望得到最后的付款,來償還近万元的學生貸款。也希望從此結束這個漫長的教育基金夢。他們之間來往的信件和電郵打印出來,有厚厚的一疊,結果還是無法理論清楚。
合約在前 法大于情
從記者掌握的資料可知,胡女士的這份教育基金購買于1998年6月1日,開始償還日是2004年6月1日,按照原計划胡女士的女儿應該在2004年升入大學,但由于2003年正逢加國教育体制改革,12年級和13年級的學生同時升學畢業,因此造成她提前在2003年讀大學,按照合同,從2004年6月以后,她的教育基金才開始生效返還,這樣累計下去應該到2008年,分三次將全部款項返還給她。但2007年她女儿就畢業了,當然無法提供2008年度的入學證明,因此最后一部分資金暫時不能給她。
教育基金代理公司指出,當年胡女士已經知道,合約的生效返還期和女儿的入學時間不相符。按理是可以更改這個生效日期,但是她選擇了不作更改,因此責任應該由她自己來付。
胡女士表示,當年她确實被告知生效日和孩子的學業安排不相符合,代理公司也通知她需要對生效日作以更改,但是根据當時的計算她將損失一部分資金,就選擇了不作更改。其實從那時起她已開始擔心,在付款問題上會出現糾紛。雖然當初沒有改生效日,但是公司方面從來沒有警告過她,在付款的時候會出現這些問題,令她深感不滿。
事實上,人情歸人情,合約歸合約。沒有符合合同要求就不能拿到最后一部分款項,也是無可厚非的。如今,胡女士确實后悔當初不愿意損失一部分錢去更改生效日,導致后來付款的种种困難。
這個例子對新移民來說應該起到警示作用,在加國,合同比道理更加重要,稍為的違規,結果將由自己承受。
經紀態度差 傷心又傷財
今年初,記者也曾經接到過一份關于教育基金投訴。投訴者王女士稱去年10月她在2名女經紀的勸說之下買了一份教育基金,之后的兩個月里,她因此精神備受折磨,為此還大病一場。
原因是到了去年12月份,她的銀行帳號上已被划走2、3千元,卻看不到政府補助的一分錢,因此頓起疑心,打電話質問經紀并要求退出。結果這兩名經紀左推右拖,最終不再接听她的電話,同是來自中國大陸的經紀還稱:“你們大陸來的怎麼這麼不信任人?你們要改變觀念。”
王女士說她從不怀疑教育基金的真實性,她只是不明白經紀為什麼要有意無意地隱瞞一些情況,而當她因困惑而失去信心要退出時,經紀用所謂的規定和會造成損失要挾和威脅。她感到對方完全是為了要做成一個單子,就不擇手段、不顧職業操守、不管公司聲譽。正當記者准備接受王女士的投訴展開調查時,她卻中斷了投訴,估計事情已得到圓滿的解決。
這個例子說明,很多客戶對這种上門勸說式的推銷疑心太重。比如王女士,剛剛存了兩個月的錢,還沒到政府補貼的日子,就希望看到補貼款入帳,顯然是過于緊張,忽略了開戶和補助到帳需要一個過程。一看這麼長時間還沒錢進來,就覺得徹底上當了,希望毀約撤銷,當然是損失慘重。當顧客出現疑惑時,如果代理經紀能發揮當初推銷的精神和態度,相信是不難解釋清楚的,卻偏偏又碰上一個專業不精的新手,把一件本來挺好的事情,辦到這般境地,對代理公司來說也算是一個教訓。
也有讀者在接受采訪時表示,在購買教育基金后的第二年不想繼續供款,結果基金代表不停打電話去追數,好似追債一樣,還恐嚇說自己毀約的話后患無窮,有點下賊船難的感受。
有苦就訴 專家解答
就讀者的投訴,記者為此采訪了從事稅務和理財服務多年的代理王燕,她听了記者關于胡女士經歷的敘述之后表示,最后一部分款沒有付,不代表胡女士拿不到這筆錢了,只要孩子以后一旦讀書,還是可以領回這筆錢,每份合同的有效期從購買開始是25年,胡女士從1998年算起,离過期的日子還早著呢,完全不用著急。
至于2003年很多學生提前升入大學這個特殊情況,她認為代理公司一定曾經要求胡女士更改教育基金生效日,其他類似情況的學生應該就是這麼做的。如果胡女士擔心損失一部分利益,那麼后來產生的付款問題是很正常的。而且這不應該稱之為問題,條款就是這麼規定的,不是說不給,等孩子再讀書的時候就可以拿到,畢竟這筆錢是專門的教育基金。
以前大部分人是關心投資收益到底有多少,而隨著時間的發展,很多新移民的孩子已經長大成人,開始進入大學學習,教育基金也隨之進入支取時代,人們的注意力漸漸地轉移到支付是否方便上來了。她表示,教育基金分為多种購買方式,有自己到銀行購買的,也有委托5家大的專門机构購買,現在的代理經紀多是這5家机构的代理。自己到銀行購買的比較隨意,自主投資想停就停,但收益效果則由決定。委托机构代理的所謂團体獎學金計划,由于是集体行為,就要受到諸多條款的限制。就收益來說,胡女士的例子就很有代表性,短短5年有一倍的增長,當然實際上十几年的投資,各個机构都有不同的增長率,100%的增長率只是短期效益,但由專家操控,保證本金,購買政府債券,因此收益上會有保證,家長也不用自己操心。缺點就是不能隨心所欲,不能隨意取消,如有條款的更改會損失部分利益。
另外,購買團体獎學金計划的在支付上,每個公司都會有不同的規定,胡女士所選用的公司就是分三次(學年)支付完畢,也有一年一次性支付的,這就要看自己的選擇。如果孩子正常讀大學直到畢業的話,分几次支付也不算問題,且收益會更好一點。有的家長比較在意和擔心,那麼選一次性支付的也不錯。這就需要在机构的選擇上多讀讀條款,向經紀問清楚,相信專業素質好的經紀都樂意回答清楚。
令人惊訝的是,反而在客戶這一端卻總出現問題。比如,臨時改變主意已經不再新鮮。更主要的問題,對所有的新移民來都是新問題,那就是孩子長大了不愿意上學。
新移民多是技術移民,在中國都經受過高等教育,因此很少人會想到自己的孩子未來不去讀大學。沒想到在加拿大孩子不讀大學并不是什麼稀奇的事情,而是很正常的事情。孩子的心中沒有太多職業高低貴賤的區別,占主導的是自己的興趣。
因此,家長在孩子幼年買的教育基金,沒想到孩子高中畢業就開始走向社會,儿大不由娘在新移民身上有著特別的含義。她就有一名客戶,孩子第一年讀多大,后來感到吃力,轉到約克大學,又听說讀大專輕松就轉到大專,結果兩年就找到了工作,讓父母大跌眼鏡,真的是“無奈明月照溝渠”啊。
另一位從事金融保險服務十几年的大陸移民蔡洁,出于職業的原因對教育基金也多有研究。她表示當初給自己孩子買教育基金的時候,就對自管和團体計划這兩种方式作過比較。結果發現,團体計划雖然有保障,收益率可能會高一些,也正因為代理机构需要拿這筆錢做穩定長期的投資,才會對資金的穩定性有較高的要求,也就是時說會制定一些比較嚴格的條款,限制客戶隨意改變計划挪動資金,如果一切順利按照合同進行那還好說,一旦客戶心隨境遷,對不起,就要承擔責任損失金錢。
蔡洁表示,教育基金正式開始是在1998年,當初人們對它了解不多,總想著資金使用的自由度和其他的一樣,對團体獎學金計划的繁雜條款不完全了解,所以即使是自己違約在先,也很自然地埋怨自己的錢怎麼就動不得,感覺是上當受騙,實際上是有約不守,責任在己。這就要求客戶在購買之前,一定要向代理問清楚。目前來說,高等教育的模式也有了很大的改變,比如一般在大學三年級學生都會有和海外高校交流學習的机會,如果按照原來團体計划的合約,海外學習就不會被認可,就會出現付款的空檔和糾紛。
因此,她認為自管式比較人性化,符合人們對自己金錢高度可控性的心理,同時委托專家操盤投資,收益也相當穩定和可觀。最關鍵的是在投資6年之后,就可以停止計划而不需繳付任何罰金和費用,這個6年之限也是為了防止客戶隨意改變心意,而讓教育基金從業者為之白白做出一些無效勞動。在支取的時候也很方便,只要有高校的錄取證明即可,無論海內外院校,也無論你拿錢要做什麼,只要上學就給。不像團体計划,一定要拿學費收据才可以,限制了學生的開銷計划,也不适應當今多樣化的高校教育。
對于家里孩子較多的家庭,個人家庭計划會更适合,即使一個孩子不上大學,另一個孩子也可以享受這個計划,而團体計划則是針對具体一個人,不上學就拿不到政府補助。
對于有讀者對經紀人的投訴,蔡洁認為,很多代理經紀業時才入行不久的新移民,他們認為自己從事的行業是正當合法的,政府的政策也是好的,應該說是心底無私,掙自己應得的錢無可厚非。但是存在一個對合約的理解是否透徹、推銷的方式和方法是否妥當的問題。
比如,一些代理經紀可能會認為,政府不會騙你,我個人也不可能騙你,你買就是了,問那麼多問題,我都還搞不清楚呢,總之是好事儿,別那麼多廢話。于是在推銷過程中急于簽單,忽略了對合同詳情的說明,沒有明确雙方的責任和義務,沒有講清利害關系,對客戶的疑問沒有深入解答,以至于將好事儿變成坏事儿。
蔡洁表示,加拿大的金融服務相對來說已經很成熟,發展也很健康,如果說教育基金真的存在很多致命問題,有很多實質性的投訴,政府也絕對不會坐視不管,所以大可不必為是否上當而操心。現在所表露出來的問題,很多是責權不分,代理沒有幫助客戶選對适合自己的計划,造成后來的种种違約和不便,也有可能是客戶自身對未來估計不足所造成的。從長計議,對新移民來說也是一种新的生活態度的培養。
如此說來,為孩子購買一份教育基金是一個非常正确的選擇。那麼多研究、多問,選一個适合自己的計划才是正道。安省證券監管委員會(OSC)的网站上,就有關RESP的相關宣傳資料,它也是安省范圍內管理和執行證券法律規定的机构,居民有關金融投資的投訴,可以直接向該委員會提出。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