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xx和宏丰是多伦多地区华人安装门窗名气最大最响的两家。今年夏天想安装防风间隔,开始找得宏丰,但是销售态度不错,但就是拖着不给报价,心里不舒服,就找了XX。
XX的销售A话不多,讲广东话。人看起来老实,干事利落,很快量了尺寸报了价,协商结果:3200元,于7月28日签约,当场交订金1000元。合同上写着大概6周左右等待时间。
咱搞理工的就是实诚,说六周就信六周。在六周之前没打一个电话骚扰请求加速。
在第七周的第一天,我老婆打电话询问,答复是还要等等。
第八周的第一天,老婆又打电话询问,答复还是要等等,心里开始有点不高兴。
大概是第八到九周的一天,XX来电话说周四安装,大概是9月25号,心里想虽然迟了,但还可以接受吧。
结果就在周四早上,说好的安装时间,A主动打电话给老婆,说由于他的疏忽,原本侧窗是田字型的,他们做成日字型了。要是接受日字型,会在下一个周一安装,也就是9月29日;要是不接受,他们会重新订做,大概还要2-3周。我听了以后很生气:为什么当天早上才说?要是请假家里留人不是白等了?真是不把客户放在眼里。
我们仔细看了合同,才发现所谓田字和日字的差别。其实要是A不讲,我们不一定注意得到,而且,当初就是A建议做成田字型的,而且说不加钱,想到这里觉得A还不错。因为怕天快转凉,我们商量决定如果做日字的就要求一些折扣,如果做田字就要求快一些,不要再让我们等2-3周。
老婆打电话给A,结果大出意料之外:
1。做日字不给折扣;
2。做田字不能保证加快;
3。老婆在不能得到满意答复后,说我们等得太久了,能不能取消合同,结果居然A发怒,说不喜欢客户这么说话,说不是他的错云云;
4。A说你要找经理随便,来公司就能找到。
这样当然不欢而散。
第二天一下班,老婆和一个女同事就先来到XX公司办公室。我近一小时之后赶到时,发现老婆在里面很是气愤,而A则满口陪不是。问了一下才知:
1。老板B态度极差。他承认是他们工作中的错误,但没有赔偿;而且我们作为客户,这不是我们来的地方,"you have to stay at home", “you have to wait!”
2。B在和我老婆讲话时,身体靠得很近,几乎贴着我老婆的脸说话,一幅盛气凌人的姿势。
3。我老婆很气愤的问你们这么这样对客户,你们难道不要信誉了吗?要是你是客户被这样对待你会怎样云云。结果B来了一句:"if I were you I will stay at home", 之后转身直接走了。
在老婆和我叙述时,A则在旁边不停道歉,但是就是避开我们的要求:赔偿或加快。并且一再重复,这是订做的,不能取消。又僵持了半个小时,没有任何进展,A只是答应帮忙催促田字型,下周一告诉我们大概安装时间,但不能承诺。我们只好回家。路上,老婆的同事告诉我们她把B的丑恶嘴脸都用手机录下来了。
周一,9月29日,A告诉我们田字一定要再等2-3周,日字还要重新约安装,且未知。
我仔细的阅读了合同,开始在网络上寻找有关消费者保护法的规定。在安省的消费者保护部门,我找到了相关法律规定:即送货延误超过30天可以无条件取消合同。为了保险,老婆又打电话给这个部门,得到肯定答复。
我于是起草了一份notice,写了大致过程,并说明如果超过10月8日还没法安装,我们将根据消费者保护法取消和约并索回订金。
在我寄出但对方还没收到之间,我们和XX公司还有两通电话:
1。XX公司电话告诉我们日字安装日期是10月17日,我们没有接受,并告诉对方我们已经发了挂号信件给他们;
2。XX公司又来电话,告诉我们安装日期可以提前到10月10日。我们有些心动,但消费者保护法写明如果接受了新的日期,30天延迟的条件就要以新日期为准。而我们实在害怕XX公司是缓兵之计,于是回复一切等对方收到我们的notice再说。
10月6日,我们接到A的电话,说挂号信已收到,他们无法在10月8日安装。意思是他们无所谓。
10月7日,老婆又联系了安省消费者保护部门,确认了我们可以依法取消合同,但我们也被告知如果XX公司拒不偿还订金,他们没有权力强制执行;这种情况下我们必须去小额法庭打官司。
10月8日,在衡量了一切因素后,我们打算进行一次最后努力。电话A,要求:
1。若田字,赔偿延期损失
2。若日字,赔偿延期和与合同不符的折扣。
A说没有权力决定,要请示。之后很快回电,说另一个老板很重视云云,但最后:
1。若田字,没有补偿,且要再等
2。日字则有200元的折扣,但没有延期补偿
我们思前想后,认为:
1。日字和田字区别确实不大;
2。比起以前的铁公鸡,有200元确实是个不小的让步;
3。即使打官司能赢,还要重新找别家做,且价格基本不可能低于3000元;
4。既然是谈判,对方有让步,我们也应该有让步,否则任何谈判都没有可能成功。
于是第二天,我们答应了对方的要求,之后blabla还有小枝节,但还算一切顺利。
总结:我们之所以这么不顺利关键就在于XX公司订错了样式,但又不愿意为自己的错误买单(如补偿,或承诺在最短的时间重新订做正确的)。之后的一切我们也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无非就是气不过B的恶劣态度。而且,最终我们发现XX公司在告诉我们样式做成日字型后,根本没有去重新订做田字,其中一切的拖拉基本都是故意,最终目的是迫使我们等不及自己要求安装日字,等于要求我们替他们自己的错误买单,还陪上时间。我们斗争的结果是他们也不愿意事情搞大,最终补偿了样式的错误(但没有重做田字而浪费日字),而我们则是搭上了时间和精力(但得到了200元补偿),还算双赢吧。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XX的销售A话不多,讲广东话。人看起来老实,干事利落,很快量了尺寸报了价,协商结果:3200元,于7月28日签约,当场交订金1000元。合同上写着大概6周左右等待时间。
咱搞理工的就是实诚,说六周就信六周。在六周之前没打一个电话骚扰请求加速。
在第七周的第一天,我老婆打电话询问,答复是还要等等。
第八周的第一天,老婆又打电话询问,答复还是要等等,心里开始有点不高兴。
大概是第八到九周的一天,XX来电话说周四安装,大概是9月25号,心里想虽然迟了,但还可以接受吧。
结果就在周四早上,说好的安装时间,A主动打电话给老婆,说由于他的疏忽,原本侧窗是田字型的,他们做成日字型了。要是接受日字型,会在下一个周一安装,也就是9月29日;要是不接受,他们会重新订做,大概还要2-3周。我听了以后很生气:为什么当天早上才说?要是请假家里留人不是白等了?真是不把客户放在眼里。
我们仔细看了合同,才发现所谓田字和日字的差别。其实要是A不讲,我们不一定注意得到,而且,当初就是A建议做成田字型的,而且说不加钱,想到这里觉得A还不错。因为怕天快转凉,我们商量决定如果做日字的就要求一些折扣,如果做田字就要求快一些,不要再让我们等2-3周。
老婆打电话给A,结果大出意料之外:
1。做日字不给折扣;
2。做田字不能保证加快;
3。老婆在不能得到满意答复后,说我们等得太久了,能不能取消合同,结果居然A发怒,说不喜欢客户这么说话,说不是他的错云云;
4。A说你要找经理随便,来公司就能找到。
这样当然不欢而散。
第二天一下班,老婆和一个女同事就先来到XX公司办公室。我近一小时之后赶到时,发现老婆在里面很是气愤,而A则满口陪不是。问了一下才知:
1。老板B态度极差。他承认是他们工作中的错误,但没有赔偿;而且我们作为客户,这不是我们来的地方,"you have to stay at home", “you have to wait!”
2。B在和我老婆讲话时,身体靠得很近,几乎贴着我老婆的脸说话,一幅盛气凌人的姿势。
3。我老婆很气愤的问你们这么这样对客户,你们难道不要信誉了吗?要是你是客户被这样对待你会怎样云云。结果B来了一句:"if I were you I will stay at home", 之后转身直接走了。
在老婆和我叙述时,A则在旁边不停道歉,但是就是避开我们的要求:赔偿或加快。并且一再重复,这是订做的,不能取消。又僵持了半个小时,没有任何进展,A只是答应帮忙催促田字型,下周一告诉我们大概安装时间,但不能承诺。我们只好回家。路上,老婆的同事告诉我们她把B的丑恶嘴脸都用手机录下来了。
周一,9月29日,A告诉我们田字一定要再等2-3周,日字还要重新约安装,且未知。
我仔细的阅读了合同,开始在网络上寻找有关消费者保护法的规定。在安省的消费者保护部门,我找到了相关法律规定:即送货延误超过30天可以无条件取消合同。为了保险,老婆又打电话给这个部门,得到肯定答复。
我于是起草了一份notice,写了大致过程,并说明如果超过10月8日还没法安装,我们将根据消费者保护法取消和约并索回订金。
在我寄出但对方还没收到之间,我们和XX公司还有两通电话:
1。XX公司电话告诉我们日字安装日期是10月17日,我们没有接受,并告诉对方我们已经发了挂号信件给他们;
2。XX公司又来电话,告诉我们安装日期可以提前到10月10日。我们有些心动,但消费者保护法写明如果接受了新的日期,30天延迟的条件就要以新日期为准。而我们实在害怕XX公司是缓兵之计,于是回复一切等对方收到我们的notice再说。
10月6日,我们接到A的电话,说挂号信已收到,他们无法在10月8日安装。意思是他们无所谓。
10月7日,老婆又联系了安省消费者保护部门,确认了我们可以依法取消合同,但我们也被告知如果XX公司拒不偿还订金,他们没有权力强制执行;这种情况下我们必须去小额法庭打官司。
10月8日,在衡量了一切因素后,我们打算进行一次最后努力。电话A,要求:
1。若田字,赔偿延期损失
2。若日字,赔偿延期和与合同不符的折扣。
A说没有权力决定,要请示。之后很快回电,说另一个老板很重视云云,但最后:
1。若田字,没有补偿,且要再等
2。日字则有200元的折扣,但没有延期补偿
我们思前想后,认为:
1。日字和田字区别确实不大;
2。比起以前的铁公鸡,有200元确实是个不小的让步;
3。即使打官司能赢,还要重新找别家做,且价格基本不可能低于3000元;
4。既然是谈判,对方有让步,我们也应该有让步,否则任何谈判都没有可能成功。
于是第二天,我们答应了对方的要求,之后blabla还有小枝节,但还算一切顺利。
总结:我们之所以这么不顺利关键就在于XX公司订错了样式,但又不愿意为自己的错误买单(如补偿,或承诺在最短的时间重新订做正确的)。之后的一切我们也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无非就是气不过B的恶劣态度。而且,最终我们发现XX公司在告诉我们样式做成日字型后,根本没有去重新订做田字,其中一切的拖拉基本都是故意,最终目的是迫使我们等不及自己要求安装日字,等于要求我们替他们自己的错误买单,还陪上时间。我们斗争的结果是他们也不愿意事情搞大,最终补偿了样式的错误(但没有重做田字而浪费日字),而我们则是搭上了时间和精力(但得到了200元补偿),还算双赢吧。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