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针对这个故事,美国著名的道德教育家科尔伯格还设计了一系列关于道德两难抉择的问题,例如:海因茨应该偷药吗?这种行为是对是错?为什么?如果没有别的办法,为了妻子去偷药是做丈夫的职责吗?一个称职的丈夫应该去偷吗?没有法律条文限定价格时,药剂师有那么大的权利随意定价吗?为什么?
从被访者的对这种两难问题的回答中,科尔伯格确立了道德发展的三水平六阶段:
(1)前习俗道德水平 (preconventional reasoning)这是道德推论中最低级的水平,在这一级水平中,好或坏将由外部条款的奖或罚说明。规则是只是存在于自身之外的东西,儿童遵守权威任务制定的规则,以避免惩罚或者获得个人报偿。这一水平又可分为两个阶段:
▪ 阶段一:以惩罚与服从为取向阶段。这是道德成规前期的最早时期,在这个时期,道德思想与惩罚相联系。例如儿童认为他们必须遵从规定,否则就会因为不遵从而受到惩罚。下面两种回答反映了这种道德他律的惩罚和服从定向。
持赞成态度的回答:他应该偷药。如果他起初没有表示要付款而去偷是属于恶劣的行为,但他事先询问过,而且药本身只值200美元,他并不需要花2000美元去买药。
持反对态度的回答:他不应该偷药。他没有得到允许,破门而入偷取昂贵药品的行为是犯法的。
▪ 阶段二:以工具性的相对主义为取向阶段。 这是这一水平的第二时期。这是个体认为他们自身与其他人一样去寻求自我的利益是可以允许的,遵循互惠互利原则,他们认为如果自己对其他人友好,别人也会对自己友好。“一报回一报”是这一阶段的主导哲学,下面是两个典型的回答。
持赞成态度的回答:他可以偷药。因为他的妻子需要药品而他也希望妻子能活下来,他去偷药并不是出于自己的意愿,而是为了拯救妻子的而不得不这么去做。
持反对态度的回答:他不应该偷药。药商希望通过药品挣钱并没有错,每一个从事商业的人都是为了挣钱。
(2)习俗道德水平 (conventional reasoning) 这是科尔伯格关于道德发展理论的第二水平也可称为中间水平。处于这一水平的个体坚持某一确定的标准(内在的),但是这些标准是属于他人的(外在的),像是父母或者社会法律。个体努力遵守规则和社会规范,以获得他人的认同或者维持社会秩序。这一水平也可分为两个阶段:
▪ 阶段三:“好孩子”取向阶段。处于这个第三时期的个体将对待他人的信任,关心和忠诚作为道德评判的基础。这一时期的儿童和成年人经常接受他们父母的道德标准,希望成为父母认可的好孩子。下面的典型回答可以看出,处于阶段三的被试主要目标是被别人看作一个“好人”。
持赞成态度的回答:他应该去偷药。他只是做了一个本质善良的丈夫该做的事情。如果他不够爱妻子而不去救她,你可以责备他,但是你不应该因为他爱自己的妻子做出偷窃的事情而责备他。
持反对态度的回答:他不应该偷药。他并不会因为他妻子的死亡而受到责备,这并不表示他无情或者不爱自己的妻子,而是药商太自私和无情。
▪ 阶段四:法律与秩序为取向阶段。这一阶段道德的评判基于对社会规定、法律、正义和职责的理解基础上。例如,人们认为为了整体工作的效率提升,需要得到法律的保护,并且这个法律是每一个成员都坚持的。遵守合法权威制定的规则的行为就是对的,遵守法律不是因为害怕惩罚,而是相信规则和法律能够维持社会秩序。下面的典型回答就反映了这种“法律至上”、法律重于个人利益的观点。
持赞成态度的回答:他应该偷药。如果什么都不做,会眼睁睁的看着妻子死去,他有责任挽救自己的妻子,但是他也必须想办法付钱给药商。
持反对态度的回答:汉斯想要挽救他的妻子这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偷窃就不对了。而且他自己也知道没有得到允许从药商那里拿走药是偷窃行为。
(3)后习俗道德水平(postconventional reasoning )这是这个理论中最高的一个道德水平,这一水平的个体认可一部分道德准则,同时有新的想法,最后形成具有个性化的道德准则。达到道德推理第三个水平的人能用广泛的公正原则来判断是非,而且这些原则可能与法律或权威人物的命令相冲突,道德上的正确与法律上的合法并不总是一回事。这一水平同样可分为两个阶段:
▪ 阶段五:社会契约取向阶段。这是科尔伯格的第五时期,这时个体的价值观,权利和准则加强或超越了法律。人们通过他们保持和保护的基本人类权利和价值的程度,来评价现实法律的有效性和社会系统。从下面两个典型回答中我们已经可以看出守法与道德之间的区分已经开始出现。
持赞成态度的回答:这种情况并没有法律可循,在这种情况下偷药并不对,但是也是正当的,任何人处在那种情况下都会去偷药。
持反对态度的回答:你不能因为某人的偷窃而完全的指责他,但是特殊的情况也不是非得拿法律来判定。你不可能让每一个陷入绝望的人都去偷窃。结果是好的,但是好的结果也不能使错误的手段正当化。
▪ 阶段六:普遍的伦理准则为取向阶段。这是科尔伯格关于道德发展理论的最高时期,这一时期在普遍的人类权利基础上建立了道德准则。当面临法律和良心之间发生冲突的时候,人们会遵循自我内化的道德判断原则,尽管这一选择可能冒着很大风险。这些原则并不像基督教“十诫”那样具体,它们是有关普遍公正(对全人类权力的尊重)的抽象道德原则。这种普遍的公正超越了与之冲突的任何法律或规则。下面是阶段六的典型回答。
持赞成态度的回答:必须在偷药和眼睁睁看着妻子死亡两者中做出选择时,道德上偷药是正当的,他这是维持和尊重生命的行为。
持反对态度的回答:他面临是否应该考虑其他和他妻子一样迫切需要这种药的人的决定,他不应该局限于自己对妻子感情,而是考虑涉及的所有生命的价值。癌症患者那么多,药物如此之少,只有在所有有关的人都认为这样做是正确的时候,这种行为才是正确的。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从被访者的对这种两难问题的回答中,科尔伯格确立了道德发展的三水平六阶段:
(1)前习俗道德水平 (preconventional reasoning)这是道德推论中最低级的水平,在这一级水平中,好或坏将由外部条款的奖或罚说明。规则是只是存在于自身之外的东西,儿童遵守权威任务制定的规则,以避免惩罚或者获得个人报偿。这一水平又可分为两个阶段:
▪ 阶段一:以惩罚与服从为取向阶段。这是道德成规前期的最早时期,在这个时期,道德思想与惩罚相联系。例如儿童认为他们必须遵从规定,否则就会因为不遵从而受到惩罚。下面两种回答反映了这种道德他律的惩罚和服从定向。
持赞成态度的回答:他应该偷药。如果他起初没有表示要付款而去偷是属于恶劣的行为,但他事先询问过,而且药本身只值200美元,他并不需要花2000美元去买药。
持反对态度的回答:他不应该偷药。他没有得到允许,破门而入偷取昂贵药品的行为是犯法的。
▪ 阶段二:以工具性的相对主义为取向阶段。 这是这一水平的第二时期。这是个体认为他们自身与其他人一样去寻求自我的利益是可以允许的,遵循互惠互利原则,他们认为如果自己对其他人友好,别人也会对自己友好。“一报回一报”是这一阶段的主导哲学,下面是两个典型的回答。
持赞成态度的回答:他可以偷药。因为他的妻子需要药品而他也希望妻子能活下来,他去偷药并不是出于自己的意愿,而是为了拯救妻子的而不得不这么去做。
持反对态度的回答:他不应该偷药。药商希望通过药品挣钱并没有错,每一个从事商业的人都是为了挣钱。
(2)习俗道德水平 (conventional reasoning) 这是科尔伯格关于道德发展理论的第二水平也可称为中间水平。处于这一水平的个体坚持某一确定的标准(内在的),但是这些标准是属于他人的(外在的),像是父母或者社会法律。个体努力遵守规则和社会规范,以获得他人的认同或者维持社会秩序。这一水平也可分为两个阶段:
▪ 阶段三:“好孩子”取向阶段。处于这个第三时期的个体将对待他人的信任,关心和忠诚作为道德评判的基础。这一时期的儿童和成年人经常接受他们父母的道德标准,希望成为父母认可的好孩子。下面的典型回答可以看出,处于阶段三的被试主要目标是被别人看作一个“好人”。
持赞成态度的回答:他应该去偷药。他只是做了一个本质善良的丈夫该做的事情。如果他不够爱妻子而不去救她,你可以责备他,但是你不应该因为他爱自己的妻子做出偷窃的事情而责备他。
持反对态度的回答:他不应该偷药。他并不会因为他妻子的死亡而受到责备,这并不表示他无情或者不爱自己的妻子,而是药商太自私和无情。
▪ 阶段四:法律与秩序为取向阶段。这一阶段道德的评判基于对社会规定、法律、正义和职责的理解基础上。例如,人们认为为了整体工作的效率提升,需要得到法律的保护,并且这个法律是每一个成员都坚持的。遵守合法权威制定的规则的行为就是对的,遵守法律不是因为害怕惩罚,而是相信规则和法律能够维持社会秩序。下面的典型回答就反映了这种“法律至上”、法律重于个人利益的观点。
持赞成态度的回答:他应该偷药。如果什么都不做,会眼睁睁的看着妻子死去,他有责任挽救自己的妻子,但是他也必须想办法付钱给药商。
持反对态度的回答:汉斯想要挽救他的妻子这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偷窃就不对了。而且他自己也知道没有得到允许从药商那里拿走药是偷窃行为。
(3)后习俗道德水平(postconventional reasoning )这是这个理论中最高的一个道德水平,这一水平的个体认可一部分道德准则,同时有新的想法,最后形成具有个性化的道德准则。达到道德推理第三个水平的人能用广泛的公正原则来判断是非,而且这些原则可能与法律或权威人物的命令相冲突,道德上的正确与法律上的合法并不总是一回事。这一水平同样可分为两个阶段:
▪ 阶段五:社会契约取向阶段。这是科尔伯格的第五时期,这时个体的价值观,权利和准则加强或超越了法律。人们通过他们保持和保护的基本人类权利和价值的程度,来评价现实法律的有效性和社会系统。从下面两个典型回答中我们已经可以看出守法与道德之间的区分已经开始出现。
持赞成态度的回答:这种情况并没有法律可循,在这种情况下偷药并不对,但是也是正当的,任何人处在那种情况下都会去偷药。
持反对态度的回答:你不能因为某人的偷窃而完全的指责他,但是特殊的情况也不是非得拿法律来判定。你不可能让每一个陷入绝望的人都去偷窃。结果是好的,但是好的结果也不能使错误的手段正当化。
▪ 阶段六:普遍的伦理准则为取向阶段。这是科尔伯格关于道德发展理论的最高时期,这一时期在普遍的人类权利基础上建立了道德准则。当面临法律和良心之间发生冲突的时候,人们会遵循自我内化的道德判断原则,尽管这一选择可能冒着很大风险。这些原则并不像基督教“十诫”那样具体,它们是有关普遍公正(对全人类权力的尊重)的抽象道德原则。这种普遍的公正超越了与之冲突的任何法律或规则。下面是阶段六的典型回答。
持赞成态度的回答:必须在偷药和眼睁睁看着妻子死亡两者中做出选择时,道德上偷药是正当的,他这是维持和尊重生命的行为。
持反对态度的回答:他面临是否应该考虑其他和他妻子一样迫切需要这种药的人的决定,他不应该局限于自己对妻子感情,而是考虑涉及的所有生命的价值。癌症患者那么多,药物如此之少,只有在所有有关的人都认为这样做是正确的时候,这种行为才是正确的。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