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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我来到加拿大的第一百天。(作者不详)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  十二月初到多伦多时,阳光还特别的好,气温也比想象中高得多。朋友说往年这时候早下过头场雪了,今年的天气实在有些反常。我于是担心这样的好天气会一直持续下去,因为我想看雪的心情已积蓄了很久。不过这种担心很快就被证实为多余。因为住在地下室,看不见外面的世界,我一早起来仍象往常一样走出去,做一些可有可无的事情,那天预备去附近的社区学院报俩门课,既充充电也打发一些没事可做的无聊时光。一开门,就顿然觉得眼睛一晃,门外竟是白白厚厚的一片,我相信那是我这么多年见的第一场大雪,心中不由得一阵阵的惊喜。待走近汽车,我却愣住了,整个车身被埋在雪里,我简直难以相信在一夜之间会悄无声息地落下这几十厘米厚的雪来。我开始用手往下扒雪,却又慢又冷,看到远远的有人在用一种一头是铲一头是刷的东西扫车,才知道在北方是有这种专门工具的,连这都不懂真是让在北方生活多年的朋友们见笑。那天的心情本来象白雪一样明朗,谁知很快就被弄糟。事情说来简单,我因为图省钱省力,就把车泊在离学校一百米左右的一个购物中心。大约半个钟点我回来时,车已不见踪影。早上九点光景,偌大的停车场稀稀落落地泊了几辆车。遍寻无着,随便进一家店问店员,她给我写个号码,说试试看吧。于是我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回地下室,一拨电话报上车牌,还真在。那天的经历真是悲惨,我一路的问着,转了几次车,又走一段土路,才到一个汽车收容所。一个破木棚后面的烂泥地上,圈了许多脏兮兮的车,守门人说,因为我把车泊在商场,人却去了别的地方,所以被拖走,并告诉我不要抵赖,现场有四个人证明我离开了商场范围,且有照片为证。我争辩说,只离开了半小时,而且确实打算到商场买东西,他们说离开一分钟车也会被拖走,停车场有这样的标志。无奈之下,我只好付了一百八十元罚款把车开回。有趣的是,当时我边上一个老中也落得我一样的悲惨遭遇。回来的路上看里程表,竟开出三十多公里。后来听说,在多伦多,专门有以此为生的人,所以朋友们如开车来玩,务必注意。

  这件事确实搞坏了我对这个城市的印象,为弥补损失,我就把刚买的音响退掉,换了个最便宜的。接下去的一二十天,便是隔三差五的落雪,不久竟积了一百多厘米,成为本世纪之最,地铁机场公路一度陷入瘫痪,军队进驻城市,多伦多宣布进入紧急状态。碰巧那几天安大略省省长去了佛罗里达度假,成为报界的靶子。我却是十分庆幸,赶上了这百年不遇的大雪,今生今世也算了确了一桩心愿,以后再吟起老毛的诗“千里冰封万里雪飘”便有了身临过其境之感。

  因我在小镇住了几年,很快就感到不习惯大城市的种种不便。朋友本来就少得曲指可数,因住得远,很难有见面机会;想去多大找份工,也碍于市中心的交通拥挤,竟一次没试过;最重要的是,晚饭后爱散步的习性难以满足。因为地下室与房东同一出口,有种被“监视居住”的感觉;门外也满是车和人,没有安静的去处,烦躁的心情在这嘈杂的城市里便失去了安抚释放的场所。朋友们多数住在地下室里,成为我心中的一道风景,因为来多伦多以前,除了老家存食物的地窖,地下室的概念就是备战用的防空洞。多伦多的地窖,只要地段好一点,就非常走俏,从结构看,单间一室二室甚至三室都有,煤卫俱全,非常标准。有一晚我冒大雪去看一个刚认识的朋友,他住在一套地小室里很小的一间,里面有个旧沙发,一床被子摊在墙角,连个床垫也没有,房间里散发着一种见不到阳光落下的怪味。他是学土木的,在国内已是副高职称,手上有了十余万存款,便折腾来了加拿大。他说老婆孩子过三个月就来,现在只剩四千美元,光吃住也支撑不了几个月,找了个扛木板的活才干了三天,手磨破了,却被老板以干的不好为由解雇。他向我展视被磨破的手,不断地问我他该怎么办,还说只要能挣钱养家,做什么活都行。我抱歉不能给他个答案,因为我也没有工作。那老兄是东北汉子,长得五大三粗,在国内搞建筑必定也是吃香喝辣,想到这更让人感到心酸。据说在温哥华,到餐馆洗碗也要推荐信,不知这消息确实否?我却是立即打消了去享受太平洋阳光的念头。当然也有朋友很快就找到了高薪的工作,那也大多在计算机领域。我刚去时也翻看每天报纸广告,发现不是计算机就是推销员,便再没了翻看的兴致。

  遥想一百多年前的1833年,当英国宣布在所属殖民地全面废除奴隶制时,成千上万的非洲美国人冒着生命危险,躲过官府的补捉,借着朦胧的星光,渡过底特律河安大略湖,到达北方他们心目中向往的自由之乡;再向上追溯到四千年以前,印第安人从遥远的亚洲,历尽千辛万苦,远涉重洋,来到这块撒满阳光树木和河流的土地,他们狩猎捕鱼种植,屯集谷物和干肉,度过一个又一个漫长的严冬,顽强地生存了下来。从1610年一个年轻的法国旅行者踏上这块土地,白人开始从欧洲和美国大举来到今天的加拿大,并一跃成为这里的主人。以卑诗省(British Columbia)为例,1867年印第安人占当时人口的四分之三还多,但在投票表决卑诗省是归入加拿大还是美利坚时,印第安人,中国人和其他有色人种全被剥夺了投票权,最后只由12000名白人表决加入了加拿大。

  1881-1884年间,15000多名华人从中国和旧金山来到卑诗省,修建连接东西海岸的太平洋铁路。待铁路完工,大多数人便留在了那里。今天的温哥华,华人已达到六分之一;在多伦多,华人更有近四十万之巨。面对多伦多高得令人咋舌的房价,来自香港的富翁们却连连惊呼“便宜便宜”。由于加拿大宽松的移民政策,近年来有成千上万的华人从世界各地来到这里。据加拿大移民局统计,1998年来加的华人中,说国语的首次超过讲粤语的人数,并预计在今后数年这个比例会逐年上升。这表明,来自中国大陆的移民在迅速增加。这些人中的多数都直奔多伦多,温哥华和其他少数几个大城市。对于他们而言,加拿大使他们看到了外面的世界,却从此失去了安逸平和的生活以及故乡亲友的温馨,“生存”这个最基本的问题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困惑着他们,更用不着说那无数个冬夜里漫长的思乡梦。

  在多伦多过了一个多月的地下室生活后,我终于感觉到难以忍受的压抑。于是和妻子商议迁徙。往哪搬呢?朋友从蒙特利尔来电话说那里很不错,房租也便宜,我倒也有心体会一下法兰西风情。凑巧一个住在海明顿(Hamilton)的旧日同事邀我们去玩,这个城市给我们留下了良好的印象,于是便就近移了过来。从多伦多以北穿过闹市,沿“女王高速公路”南下海明顿,再到六十公里外世界上最大的瀑布---尼亚加拉大瀑布,组成一个半环状,拥抱着波光粼粼的安大略湖,这就是著名的“金马蹄”地带,也是加拿大最富庶的地区之一。加拿大最大的三个钢铁厂都分布在这一区域,其中俩个在海明顿。海明顿是个山城,在安大略排行第三,加拿大排行第七。入夜,当你从山上看下去,万家灯火,象一条条银练,美丽绝纶。有一次,我顶着鹅毛大雪沿山路盘旋而下,眺望山下人间,顿有飘飘欲仙之感。这里中国人相对少一些,倒是意大利人很多,据说意大利的黑手党加拿大总部就设在这里,不过我未作过考证。

  到海明顿后,居住条件有了明显改善。透过客厅宽大的玻璃窗,便可看到窗外飞飞扬扬的飘雪和不远处黑黝黝的山岗。更重要的是,每日又可以尽情散步了。早晨很晚才起来,踏着雪,绕着小区慢跑俩圈;晚饭后,和妻子一起在猎猎的寒风中走上几转,就感到心里舒坦了许多。朋友的朋友从国内来,送他一条“中华”,分我几包,我便有时蹬在夜晚的星空下,抽上一根,看那忽明忽暗的火,若有若无的烟。这样无所事事的光阴,让我觉得出国象自我流放,有时也深深怀疑这是在创造生活还是在浪费生命。马路对面有一间“皇家银行”,紧贴银行背后,是一片很大的墓地,而正对墓地的,又是一片高级公寓楼。我便猜度这设计师究竟是什么样的心思?再一琢磨,该是我多虑,因为洋人是不讲中国风水的。不过我倒因此而想起小时候听父亲念的民谣,“朝走西,暮走东,人生好似采花蜂,采得百花酿成蜜,到头辛苦一场空”。

  本来我跟太太说,要是找不到工作,我们就不断往西迁徙,一直迁到温哥华,再跨过太平洋,就到家了。下一站伦敦也已造访过。位于安大略西南部的伦敦,是加拿大第十大城市,因树木繁茂,有“森林城”之称。据说是思乡的英国移民建造了这座城市,城里还有条以“泰晤士河”命名的小河。可惜我去的时候,满城被白雪覆盖,什么也没看到。不过那种小城市特有的祥和感还是十分明显。

  来海明顿半个月的时候,曾得到过一份工作,在一家牙科诊所做假牙。大年三十的晚上,我打电话给国内亲友拜年,告诉他们我有了工作。第二天大年初一,我一早赶去上班,经理说要跟我谈一谈,,我没想到她的第一句话竟是“我们觉得你做的不够好”,没等她说下去,我就起身说“那我走了”。这是我上班的第三天。在国内时,我是个牙医,虽没做过多少假牙,但确是学过的,而且我相信练上十天半月必能胜任。那天我气在心头,晚上竟发起烧来。因为来加拿大不足三个月,医疗保险尚未生效,妻怕我脑子烧坏了,说我本来就笨,再一烧只怕连东南西北也分不清,硬在半夜把我拖出去买退烧药。我想起顾城在新西兰的时候,住在一个山上养鸡,他的妻子把鸡蛋拿到山下卖钱为生。可惜这里没这样的市场。我的高中同学从加州来电话,说他白天在一个小农场挖地种菜种树,晚上读计算机,让我羡慕不已。不过他能找到这份工作,也是因为毕业于北京农大又是中科院植物所硕士这样过硬的专业背景。我也确在报上看到一个农场招养马员,很有兴趣,因为人家要求会开拖拉机,我没这特长,也就没申请了。

  本来决计不再找实验室工作,一来因为我缺乏好的背景,加上也不太感兴趣。可等来到加拿大快三个月还没工作,我终于有些惶恐了。按朋友说的笨办法,把简历向大学网上胡乱发一些出去(后来知道有些是发给了学生,他们纷纷来信感谢抬举,并附上真老板的邮址)。此后几天,便不断收到热情洋溢的回件,却是清一色的没位子。终于有俩人约我面谈,其中一个愿意提供我一份工作,却又因为他休假以及推荐信问题,至今未果。倒是妻子在我之前,比较顺利地找到了一份实验室工作。她高兴,我也高兴,因为毕竟暂时解决了我们的“生存权”问题。

  我想起一部曾获奥斯卡提名的老电影“布拉格的春天”。一对夫妇因为自己的祖国---捷克斯洛法克被苏联军事占领,流亡瑞士,可又无法遏制对故土说不清的眷恋,而相继回到祖国,宁愿承受许多不合理的统治和不公正的待遇,最后又选择退到乡间,以最原始的方式生活,躬耕陇亩。虽然故事的结局很悲惨,夫妻双双死于车祸,但导演极力向人们展视的他们毕生对至善至美这一人生最高境界的不懈追求,却令人感动,促人深思。

  今天是个晴朗的日子,我一早爬起来,写下了上面这段文字。窗外还积着厚厚的雪,车身下挂着一串冰激溜,太阳倒已撒得满地。我象往常一样,踱下楼去,在雪地上一会儿跑跑,一会儿走走。一辆车开过来,开车人很怪异地看了我一眼,我突然觉得自己是有点疯疯癫癫的样子,就象当年渣滓洞里的华子良。

1999年3月13日晨写于海明顿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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