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生活的道路虽然是自己走出来的,可是还是有太多自己的和外界的因素使我们对生活的内容,生活的方向无法控制。对于我们的感情,我们的未来,我们的努力可能依然无能为力。
1。
我叫方小明,今年28岁。从大学毕业以后,一直在某某部的某某所工作。在大家眼里,我是那种标准的好青年:孝敬父母,安心本职工作,单位体面,挣钱不算很少,除了抽烟就没有什么不良习惯。虽然和女朋友同居了好一阵子也没结婚,双方的家长也都默认了。都什么时代了,同居比起什么婚外情,包二奶之类的,可是强多了,连道德问题都不算。
我的女朋友晶晶比我小三岁,一直以来都基本对我是她男朋友感到比较的自豪。因为除了上述优点以外,我基本还算相貌端正,个子也算高的,身材因为比较热爱运动而且没到发福年龄而基本状态良好。而且,我的一个很突出的优点是,善于哄着她,而且也有耐心经常哄。晶晶对我也比较放心,不止一次特有把握的说:“我知道你,你离不开我。”
我承认,我没想过离开她,因为她之于我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而我的生活里本来就充满了习惯:和人吃饭必定点几大俗菜:松仁玉米,糖醋里脊,四川泡菜;抽烟用的打火机一定是饭馆里免费送的那种花花绿绿的塑料玩意儿,而晶晶送给我的Zippo,一直在我的抽屉里,从来没有用过;朋友间串来串去的就那么几个,万一有哪个忙别的去了,想再找一个人凑数打拖拉机都很费脑筋;每天上班走这条路,下班走那条路,晚上散散步就是一律往西,在街心花园里晃,次次如此。我并不恐惧和排斥新鲜事物,只不过很多时候觉得宁可穿新鞋走老路,而且,如果旧鞋没坏,估计还不大会穿那双新的。
我的工作就算是对我强大的习惯势力的一个很好的回报。毕业几年间,大学同学和高中同学里出国的人是越来越多,不止一次的被叫去吃别人的欢送饭,每次在一大群有点儿酸溜溜的送别人群中,我总是那少数几个不以为然的。出国对我来说没什么吸引力,那又是一种要打破习惯的大举动,而我更倾向于更好的经营现状。单位里的大学毕业生干上一两年就有不少辞职下海搞什么贸易或者跳槽去了外企,我还是安心的待在所里,偶尔出出小差,按时上班下班,过我自己那份普通的生活。这样一年两年的过去,我逐渐从一个“新同志”,“小年轻”混成了部门的小主管,出差的时候对方接待的水准也在逐步提高着。不光被支去下现场了,偶尔也能和再上一级领导冬天去去海南,夏天去去哈尔滨之类的开些无关痛痒的会。我习惯了我的单位,我的住家,我的朋友小圈子和我的不能算第一但也能算第二好的女朋友。我象月亮一样,兢兢业业的走着我自己那条看不见的轨道,一圈,又一圈。
然而,生活里还是充满了突发事件的,无论我是多么不愿意看到它。就在这一年的春天,我的一个特铁的哥们儿很突然的走了,我的生活也一下子被这个事情搅的乱七八糟。我的铁哥们儿叫大恒,是我的中学同学。那时候我的很多课余时间都是和他泡在一起的,甚至还共同追求过相同的女孩子,工作以后我们也一直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偶尔也做做老外那种double date的事儿,就是各自带着自己的女朋友一起去看个电影吃个饭什么的。大恒和我是很不相同的人,和我的循规蹈据不同,他一直是在做出乎别人意料的事。他的文科成绩其实一直不错,但是还是在文理分班的时候选了理科;化学老师一直觉得他很有化学天份,总鼓动他报个什么什么学校的化学系,结果他自己报了个什么光学仪器专业; “磨眼镜” 专业毕业以后,他又没去分配的单位报道,自己跑到电视台从比较下面的剧务助理干了起来。他兴致勃勃的参与了一个又一个晚会组织,一个又一个专题拍摄,以无比的热忱一头扎进这个让我不是那么了解的行业里。然而,可能象一根皮筋儿被绷得太紧太久就会突然断了一样,还是小年轻的大恒就在一次在外地拍专题的时候一头栽到地下,然后再也没能起来。没什么遗言,也没什么征兆,大恒就这么一下就没了,除了几张照片,还有他出差前落在我家的塑料打火机以外,他在我的生活中没有留下任何实质的痕迹。可是,我的生活还是因为他改变了,虽然大家一开始都没有发现。
身边的家人曾经一度督促我戒烟,可是我还是懒洋洋的我行我素。大恒出事之后,就没什么人催促我戒烟了。大家似乎都更小心翼翼的经营今天,因为,我们都不知道我们或者别人还有没有明天。其实,在生活中一个年纪轻轻的人的突然去世对大家的打击都特别大,晶晶也在事后变的有点奇怪,别的倒还好,主要就是突然开始催促我结婚了。
在这之前,晶晶是属于那种号称自己要30岁以后再结婚的新时代女性,她对结婚充满了那种新时代女性标志性的看法:就是觉得结婚老土,俩人的感情靠一张纸维持是一种悲哀等等。我碰巧也觉得结婚是对目前维持的关系是一种变动和冲击,而变化正是我不大喜欢的。无论婚姻是坟墓,是围城还是别的什么,我是安于现状的,因此对结婚也没什么想法。但是,我们对婚姻的这种默契的漠视态度在大恒去世以后突然的被打破了。晶晶先是开始对婚纱摄影感兴趣,后来又是比较热衷参与单位的某些哥们儿姐们儿的婚事操办活动,回来就旁敲侧击的和我热情的描述。每次我都是尽职尽责的听,恰到好处的点头, 但就拒绝顺着她的思路走下去。在耐心的诱导不起作用之后,晶晶又展开了新战术,就是在一些特别的事件之后特温柔的靠在你怀里,小声的问一句:“咱们以后有什么计划呀?” 我也总是特温柔的一边抚摸她一边说:“不管以后,反正今天咱们是该睡觉了,都折腾到这个时候了。。。”
在大恒的追悼会后一个多月后的一个下午,我骑车去了北城的某研究所宿舍,去看大恒的女朋友肖云。肖云也是我们的高中同班同学,从大恒常常去外地出差开始,我就基本每周骑车去肖云的宿舍看她,切实落实大恒交给我的照顾好肖云的任务。通常也就是看看她有没有什么力气活需要干,或者监督一下她的伙食情况,要不就去她们所附近的几家比较熟的小饭馆去改善一下。由于路程不是很近,通常晶晶就在那些时候自由活动,让我一个人去骑那将近一个半小时的路。由于大恒工作忙,陪肖云的时间少,反倒是我往那儿跑的时候多,肖云楼下的收发室的老太太很长时间一直以为我才是她的男朋友。
又一次站在熟悉的门前,我突然有一点慌乱。我事先没有给肖云打电话,但是觉得的确应该来看看她。从大恒出事之后,肖云的精神状态一直处在不稳定阶段,每天以泪洗面的时候居多,连班都有一个多星期没有去上,现在的她,又是什么样子呢?我又该说点儿什么?犹豫了一会儿,我还是敲了敲门。来都来了,也得对的起自己这一个半小时的折腾吧。
肖云是自己来开的门,看见是我,本来好象就刚哭过,一下子眼圈就又红了,什么也没说就默默的退回到床上坐着,我也默默的跟着进去。和原来相比,她的小屋里似乎更凌乱了,床上的毛巾被居然也没有叠,随便的堆在床脚。桌上大恒的照片还在,只不过转了个方向:原来是冲着门口的,现在则是冲着床的。桌子下面的废纸篓里,也已经积攒了不少面巾纸,看来,现在肖云躲在屋里的很多时间都是这样蜷缩在床上,看看照片,想想心事,然后泪入雨下的渡过的。
“最近怎么样?” 琢磨了半天,我还是只说出这么一句俗词儿。“还行。” 肖云没有抬头看我,头还是垂着,似乎在研究自己的拖鞋花纹。又是一阵有点尴尬的沉默。还是我打破了这种宁静:“今天吧,别提多逗了。来的路上我一边骑车一边想事儿,结果就在你们院南边儿那个小道上,和一个小伙儿撞上了。”
“没什么事儿吧?” 肖云终于抬头看了我一眼。
“没什么,速度不快么。我看见他了,就打算往左拐点儿,把他让过去。结果他看见我了,就打算往右拐,也打算让我,结果我们俩一块儿努力,最后就在旁边儿那墙边集合了,喀嚓一声俩把就撞上了,那叫脆。” 看见肖云又抬头看我一眼,我就继续叙述下去:“不过,可乐的在最后。我们俩不是撞上了么,我也慌了,先说了一‘不好意思’ 。他也挺有礼貌的,立刻说了一句:‘不客气。’ 。。”
肖云终于忍不住噗哧一声笑了。“走吧,我看你这儿也没什么吃的。来的路上我看见你们这儿附近新开了一个‘九头鸟’ 。湖北菜,特棒。什么粉蒸排骨啊,什么武昌鱼啊,什么南瓜饼啊。。那叫香啊。。。去吧,你不去,就打算让我一个人郁闷的吃饭?要不,就是打算让我馋死在这儿?” 肖云终于熬不住我的软磨硬泡,还是换了鞋和我一起出了门。
可能因为出了门又有人陪的缘故,肖云的脸上有了点笑容,我故意指这儿指那儿的什么都问,什么都好象特别新鲜似的,拼命的逗着她说话。她也有一句没一句的答着。吃饭的过程中,我就不停的让她吃这个吃那个,外带狠狠的赞扬每道菜都做的没治了,把上菜的MM的脸都夸红了,最后有点儿不好意思的说:“这个果盘儿是送您的,我们老板说了,不要钱,得谢谢您。” 回去的时候天已经要黑下来了,我把肖云送到了她的宿舍楼下,顺便把手里提的打包的饭菜交到了她手上:“回去放冰箱里,吃的时候放点儿水下锅热一下。” 肖云默默接了过来,默默的和我面对面的站了一会儿,说:“谢谢你,真的。我。。” 话没说完,她的眼圈又红了。我只好装着没看见,挥了挥手说:“上去吧,我也回去了。下次我再来咱们侦察一下今天‘九头鸟’ 旁边的那个‘楚天情’ 做的怎么样。”
一个人骑在回家的路上,我一边哼着支离破碎的几首我熟的歌一边东看西瞧。只是几个星期没走这条路,周围的变化似乎真的不少。夏天已经慢慢到了尾声,晚上的风也已经有了些许的凉意,路边的大树小树都在风中微微的沙沙做响。漆黑的夜空里,几个我看着眼熟的星星发着清冷的光。大恒,如果真的象别人说的,人的灵魂是永生的,你现在又在哪儿呢?有没有什么留恋,有没有什么惦念?还是人一走了,就什么都没有了,象一阵烟雾,散了也就散了?我顾影自怜的想着大恒,又想起肖云本来很水灵可是现在很肿的眼睛,又想着我们每个人的生活。。。。直到自己“库通” 一声,很不体面的连人带车掉进了路上一个新挖开的大坑里。
之后的日子,我又基本恢复到每周去看肖云一次的习惯里,只不过我们都尽量不谈论大恒,甚至不怎么谈论我们的中学,大学时代,因为那里面都有我们三个人的影子。有的时候我们去外面侦察各种雨后春笋般不断冒出来的大小饭馆儿,有的时候就在肖云的宿舍里自己做点儿饭吃,我们甚至还开发出了我们的一些原来没发现的共同话题,比如对收集小石头儿的迷恋。每次在回去的路上,我仍然会哼着那些被我自己凑在一起的歌,只不过心里的感慨少了,只是觉得很愉快。晶晶有的时候在我去看肖云的晚上没什么别的活动,也曾经有一次申请和我一起去。我转头看见她正细心的给自己的脚上涂一种新买的指甲油,就说:“别介,你这几天不是老说你们现在天天跑各种地方,累的你脚丫子疼么?再和我一来一回骑那么久车,你那小嫩脚哪顶的住啊,回来还得让我给你揉。就让我想你几个小时嘛,和你脚比起来,我痛苦点儿没什么。” 晶晶先是爱惜的看了看自己的脚,然后一手还举着刷指甲油的小刷子就扑上来亲我:“还是你疼我。。。”
(待续)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1。
我叫方小明,今年28岁。从大学毕业以后,一直在某某部的某某所工作。在大家眼里,我是那种标准的好青年:孝敬父母,安心本职工作,单位体面,挣钱不算很少,除了抽烟就没有什么不良习惯。虽然和女朋友同居了好一阵子也没结婚,双方的家长也都默认了。都什么时代了,同居比起什么婚外情,包二奶之类的,可是强多了,连道德问题都不算。
我的女朋友晶晶比我小三岁,一直以来都基本对我是她男朋友感到比较的自豪。因为除了上述优点以外,我基本还算相貌端正,个子也算高的,身材因为比较热爱运动而且没到发福年龄而基本状态良好。而且,我的一个很突出的优点是,善于哄着她,而且也有耐心经常哄。晶晶对我也比较放心,不止一次特有把握的说:“我知道你,你离不开我。”
我承认,我没想过离开她,因为她之于我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而我的生活里本来就充满了习惯:和人吃饭必定点几大俗菜:松仁玉米,糖醋里脊,四川泡菜;抽烟用的打火机一定是饭馆里免费送的那种花花绿绿的塑料玩意儿,而晶晶送给我的Zippo,一直在我的抽屉里,从来没有用过;朋友间串来串去的就那么几个,万一有哪个忙别的去了,想再找一个人凑数打拖拉机都很费脑筋;每天上班走这条路,下班走那条路,晚上散散步就是一律往西,在街心花园里晃,次次如此。我并不恐惧和排斥新鲜事物,只不过很多时候觉得宁可穿新鞋走老路,而且,如果旧鞋没坏,估计还不大会穿那双新的。
我的工作就算是对我强大的习惯势力的一个很好的回报。毕业几年间,大学同学和高中同学里出国的人是越来越多,不止一次的被叫去吃别人的欢送饭,每次在一大群有点儿酸溜溜的送别人群中,我总是那少数几个不以为然的。出国对我来说没什么吸引力,那又是一种要打破习惯的大举动,而我更倾向于更好的经营现状。单位里的大学毕业生干上一两年就有不少辞职下海搞什么贸易或者跳槽去了外企,我还是安心的待在所里,偶尔出出小差,按时上班下班,过我自己那份普通的生活。这样一年两年的过去,我逐渐从一个“新同志”,“小年轻”混成了部门的小主管,出差的时候对方接待的水准也在逐步提高着。不光被支去下现场了,偶尔也能和再上一级领导冬天去去海南,夏天去去哈尔滨之类的开些无关痛痒的会。我习惯了我的单位,我的住家,我的朋友小圈子和我的不能算第一但也能算第二好的女朋友。我象月亮一样,兢兢业业的走着我自己那条看不见的轨道,一圈,又一圈。
然而,生活里还是充满了突发事件的,无论我是多么不愿意看到它。就在这一年的春天,我的一个特铁的哥们儿很突然的走了,我的生活也一下子被这个事情搅的乱七八糟。我的铁哥们儿叫大恒,是我的中学同学。那时候我的很多课余时间都是和他泡在一起的,甚至还共同追求过相同的女孩子,工作以后我们也一直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偶尔也做做老外那种double date的事儿,就是各自带着自己的女朋友一起去看个电影吃个饭什么的。大恒和我是很不相同的人,和我的循规蹈据不同,他一直是在做出乎别人意料的事。他的文科成绩其实一直不错,但是还是在文理分班的时候选了理科;化学老师一直觉得他很有化学天份,总鼓动他报个什么什么学校的化学系,结果他自己报了个什么光学仪器专业; “磨眼镜” 专业毕业以后,他又没去分配的单位报道,自己跑到电视台从比较下面的剧务助理干了起来。他兴致勃勃的参与了一个又一个晚会组织,一个又一个专题拍摄,以无比的热忱一头扎进这个让我不是那么了解的行业里。然而,可能象一根皮筋儿被绷得太紧太久就会突然断了一样,还是小年轻的大恒就在一次在外地拍专题的时候一头栽到地下,然后再也没能起来。没什么遗言,也没什么征兆,大恒就这么一下就没了,除了几张照片,还有他出差前落在我家的塑料打火机以外,他在我的生活中没有留下任何实质的痕迹。可是,我的生活还是因为他改变了,虽然大家一开始都没有发现。
身边的家人曾经一度督促我戒烟,可是我还是懒洋洋的我行我素。大恒出事之后,就没什么人催促我戒烟了。大家似乎都更小心翼翼的经营今天,因为,我们都不知道我们或者别人还有没有明天。其实,在生活中一个年纪轻轻的人的突然去世对大家的打击都特别大,晶晶也在事后变的有点奇怪,别的倒还好,主要就是突然开始催促我结婚了。
在这之前,晶晶是属于那种号称自己要30岁以后再结婚的新时代女性,她对结婚充满了那种新时代女性标志性的看法:就是觉得结婚老土,俩人的感情靠一张纸维持是一种悲哀等等。我碰巧也觉得结婚是对目前维持的关系是一种变动和冲击,而变化正是我不大喜欢的。无论婚姻是坟墓,是围城还是别的什么,我是安于现状的,因此对结婚也没什么想法。但是,我们对婚姻的这种默契的漠视态度在大恒去世以后突然的被打破了。晶晶先是开始对婚纱摄影感兴趣,后来又是比较热衷参与单位的某些哥们儿姐们儿的婚事操办活动,回来就旁敲侧击的和我热情的描述。每次我都是尽职尽责的听,恰到好处的点头, 但就拒绝顺着她的思路走下去。在耐心的诱导不起作用之后,晶晶又展开了新战术,就是在一些特别的事件之后特温柔的靠在你怀里,小声的问一句:“咱们以后有什么计划呀?” 我也总是特温柔的一边抚摸她一边说:“不管以后,反正今天咱们是该睡觉了,都折腾到这个时候了。。。”
在大恒的追悼会后一个多月后的一个下午,我骑车去了北城的某研究所宿舍,去看大恒的女朋友肖云。肖云也是我们的高中同班同学,从大恒常常去外地出差开始,我就基本每周骑车去肖云的宿舍看她,切实落实大恒交给我的照顾好肖云的任务。通常也就是看看她有没有什么力气活需要干,或者监督一下她的伙食情况,要不就去她们所附近的几家比较熟的小饭馆去改善一下。由于路程不是很近,通常晶晶就在那些时候自由活动,让我一个人去骑那将近一个半小时的路。由于大恒工作忙,陪肖云的时间少,反倒是我往那儿跑的时候多,肖云楼下的收发室的老太太很长时间一直以为我才是她的男朋友。
又一次站在熟悉的门前,我突然有一点慌乱。我事先没有给肖云打电话,但是觉得的确应该来看看她。从大恒出事之后,肖云的精神状态一直处在不稳定阶段,每天以泪洗面的时候居多,连班都有一个多星期没有去上,现在的她,又是什么样子呢?我又该说点儿什么?犹豫了一会儿,我还是敲了敲门。来都来了,也得对的起自己这一个半小时的折腾吧。
肖云是自己来开的门,看见是我,本来好象就刚哭过,一下子眼圈就又红了,什么也没说就默默的退回到床上坐着,我也默默的跟着进去。和原来相比,她的小屋里似乎更凌乱了,床上的毛巾被居然也没有叠,随便的堆在床脚。桌上大恒的照片还在,只不过转了个方向:原来是冲着门口的,现在则是冲着床的。桌子下面的废纸篓里,也已经积攒了不少面巾纸,看来,现在肖云躲在屋里的很多时间都是这样蜷缩在床上,看看照片,想想心事,然后泪入雨下的渡过的。
“最近怎么样?” 琢磨了半天,我还是只说出这么一句俗词儿。“还行。” 肖云没有抬头看我,头还是垂着,似乎在研究自己的拖鞋花纹。又是一阵有点尴尬的沉默。还是我打破了这种宁静:“今天吧,别提多逗了。来的路上我一边骑车一边想事儿,结果就在你们院南边儿那个小道上,和一个小伙儿撞上了。”
“没什么事儿吧?” 肖云终于抬头看了我一眼。
“没什么,速度不快么。我看见他了,就打算往左拐点儿,把他让过去。结果他看见我了,就打算往右拐,也打算让我,结果我们俩一块儿努力,最后就在旁边儿那墙边集合了,喀嚓一声俩把就撞上了,那叫脆。” 看见肖云又抬头看我一眼,我就继续叙述下去:“不过,可乐的在最后。我们俩不是撞上了么,我也慌了,先说了一‘不好意思’ 。他也挺有礼貌的,立刻说了一句:‘不客气。’ 。。”
肖云终于忍不住噗哧一声笑了。“走吧,我看你这儿也没什么吃的。来的路上我看见你们这儿附近新开了一个‘九头鸟’ 。湖北菜,特棒。什么粉蒸排骨啊,什么武昌鱼啊,什么南瓜饼啊。。那叫香啊。。。去吧,你不去,就打算让我一个人郁闷的吃饭?要不,就是打算让我馋死在这儿?” 肖云终于熬不住我的软磨硬泡,还是换了鞋和我一起出了门。
可能因为出了门又有人陪的缘故,肖云的脸上有了点笑容,我故意指这儿指那儿的什么都问,什么都好象特别新鲜似的,拼命的逗着她说话。她也有一句没一句的答着。吃饭的过程中,我就不停的让她吃这个吃那个,外带狠狠的赞扬每道菜都做的没治了,把上菜的MM的脸都夸红了,最后有点儿不好意思的说:“这个果盘儿是送您的,我们老板说了,不要钱,得谢谢您。” 回去的时候天已经要黑下来了,我把肖云送到了她的宿舍楼下,顺便把手里提的打包的饭菜交到了她手上:“回去放冰箱里,吃的时候放点儿水下锅热一下。” 肖云默默接了过来,默默的和我面对面的站了一会儿,说:“谢谢你,真的。我。。” 话没说完,她的眼圈又红了。我只好装着没看见,挥了挥手说:“上去吧,我也回去了。下次我再来咱们侦察一下今天‘九头鸟’ 旁边的那个‘楚天情’ 做的怎么样。”
一个人骑在回家的路上,我一边哼着支离破碎的几首我熟的歌一边东看西瞧。只是几个星期没走这条路,周围的变化似乎真的不少。夏天已经慢慢到了尾声,晚上的风也已经有了些许的凉意,路边的大树小树都在风中微微的沙沙做响。漆黑的夜空里,几个我看着眼熟的星星发着清冷的光。大恒,如果真的象别人说的,人的灵魂是永生的,你现在又在哪儿呢?有没有什么留恋,有没有什么惦念?还是人一走了,就什么都没有了,象一阵烟雾,散了也就散了?我顾影自怜的想着大恒,又想起肖云本来很水灵可是现在很肿的眼睛,又想着我们每个人的生活。。。。直到自己“库通” 一声,很不体面的连人带车掉进了路上一个新挖开的大坑里。
之后的日子,我又基本恢复到每周去看肖云一次的习惯里,只不过我们都尽量不谈论大恒,甚至不怎么谈论我们的中学,大学时代,因为那里面都有我们三个人的影子。有的时候我们去外面侦察各种雨后春笋般不断冒出来的大小饭馆儿,有的时候就在肖云的宿舍里自己做点儿饭吃,我们甚至还开发出了我们的一些原来没发现的共同话题,比如对收集小石头儿的迷恋。每次在回去的路上,我仍然会哼着那些被我自己凑在一起的歌,只不过心里的感慨少了,只是觉得很愉快。晶晶有的时候在我去看肖云的晚上没什么别的活动,也曾经有一次申请和我一起去。我转头看见她正细心的给自己的脚上涂一种新买的指甲油,就说:“别介,你这几天不是老说你们现在天天跑各种地方,累的你脚丫子疼么?再和我一来一回骑那么久车,你那小嫩脚哪顶的住啊,回来还得让我给你揉。就让我想你几个小时嘛,和你脚比起来,我痛苦点儿没什么。” 晶晶先是爱惜的看了看自己的脚,然后一手还举着刷指甲油的小刷子就扑上来亲我:“还是你疼我。。。”
(待续)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