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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到就是赚到,买到就是赚到,买到就是赚到(重要事情讲3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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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ies, comments and Discussions:

  • 枫下家园 / 枫下觅巢 / 请问下了无条件的offer, 订金还没有交, 可以不要吗?
    • 在线急等, 请帮忙回答一下.
    • 你跟买家商量 在这里问没用
      • 谢谢!
    • 合同已经生效,只能双方协商解除,否则算单方违约,承担一切损失。尽快跟对方沟通,现在市场还好,对方也未必愿意花时间,跟你打官司。 +2
    • 合同生效和签字有关,与交不交定金无关。买家不交定金,卖家可以解除这个合同,但买家没有权力解除合同。当然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解除。 +1
    • 有希望,试试谈谈
    • 真打官司,他们的房子也没法卖。和他们谈谈吧
    • 就是赔卖家多少钱的问题 +2
      • 说说你曾经赔了多少
        • 没干过这事儿
    • 谢谢楼上各位.
    • 一群买家来抢,你赢了后又不要了,理论上讲会对以后售价有负面影响,卖方即使要求你补偿也是合理的。 +3
      • 我觉得不太是抢offer来的,否则seller不会接没带bank draft的offer
        • 抢offer带支票的是少数,不抢offer而取消所有条件的就更少。 +5
    • 为啥不要了?
    • 卖家卖给offer第二的买家。你出差价。 +4
      • 恩,卖家可以和第二买家商量好了,来个大减价让你出差价怎么办
        • 中国人,过份聪明了。
        • 所以应该一口价赔偿,比如1000或2000。卖家光多付出的精力,就值每天500元。遇到这种买家真是没办法,如果是我,如果不惩罚,肯定咽不下这口气,哪能让别人白调戏,不可能完全放过。 +3
        • 完全有可能
        • 必须符合市场程序,卖出市场价才行。就像银行power of sale,有第三方评估价格,在市场必须有合理的exposure才行,否则业主可以告银行价格卖低了。
          • 抢offer拿来的不知道得高于正常值多少呢
    • 可以退出,因为你没交定金,offer没有firm。对方找你的麻烦很困难,得不偿失。 +2
      • 纯粹误导,合同firm跟交不交定金无关。 +9
        • 不要误导楼主了。现在跟对方好好说,楼主退出99.999%不会有麻烦。 +1
          • 只要卖方告到法庭,买方100%会输。 +1
            • 有话好好说,别拿法庭来吓唬人了。这么小的事,人家卖家不用考虑成本的?
              • 买家的风险在于:发了mutual release给卖方,卖方不签回来,房子继续卖,只要程序符合市场规则,如果价钱卖得低于原来价钱,上法庭要求赔差价,对于卖家而言只赢不输,一点都不麻烦。如果卖高了,再签回mutual release不迟。 +6
                • 未必。如果下一次的价格更低,那只能说明这房子不值买主出的钱。卖家未必会赢。
                • 好好商量,如果商量不通,发mutual release,要求24小时内回签,否则让律师去加个lien
                  • 你试试看哪个律师敢干这个。 +7
                    • You are right. 法庭不会容忍lien abuse. +8
            • 法律程序太长,除非卖家不卖房子了。卖家应接受教训不接这种offer
        • 定金交了,对方就没有这么轻易放你一马。
        • 不要咬文嚼字。
          • 对法律风险问题千万要保持谨慎的态度,即使大多数情况下卖方放你一把,不代表你有权力这么做,如果卖家是犹太人,决不会让买主轻易逃脱。 +5
      • 签字就firm,和定金没有关系。定金有关系的只是增加买家的毁约成本而已 +7
        • 不要咬文嚼字。能轻易退出那就不是真正的FIRM。没交定金,就是这个 - “So, you don't really have an offer!"
          • 或者这个: So, we are back to ground zero!
            • 哈哈,你搞错没有,只有卖主有权这么说! +5
              • 这是模仿卖家经纪的口气。
                • 笑s个人,这是卖家没及时收到定金,不想卖给买家,而买家又想买的时候,卖家对买家说的话。 +5
              • 卖家是无可奈何。当然买家不要滥用。但是实在想退出,没交定金是很容易的。
                • 那要看卖家是谁,以及卖房的急迫程度。
          • 法律不就是咬文嚼字的事情吗?只要卖家有意奉陪,买家绝对赔了夫人又折兵。你不能这么忽悠楼主买家。这种时候好说好商量,确实卖家一般懒得计较。但把没交定金变成有恃无恐,卖家恼羞成怒,如果再没什么羁绊,比如等着close别的房子,那楼主惨了 +5
    • 还没有binding,立刻打电话给list agent,客客气气说明情况,一般会取消的。
      • 是不是要让自己的经纪跟对方的经纪交流?
        • 如果自己有经纪, 需要通过经纪交涉;而不管是买方的agent还是list agent,都很希望成交;别被语言吓住了。
      • 谢谢!
        • 好好商量,如果商量不通,发mutual release,要求24小时内回签,否则让律师去加个lien;
          • 谢谢!
          • 请问"让律师去加个lien",是什么意思
            • lien,留置权;去和律师谈,律师知道咋做。
              • 律师不会去挂LIEN的,这种一打一个输得官司,就收了你一两千块,哪个傻律师肯免费帮你去做砸自己饭碗的事?给律师两万都不一定有人做。 +6
              • 而且一挂LIEN,就等于堵上了和解的路,本来付个几千或许人家还有的谈,现在LZ强行毁约,还不让人家卖,那么卖方就只有死磕到底了,本来小额法庭能解决的,现在估计要上诉到安省最高法院了,最终的赔偿数额可能会让LZ惊掉舌头。 +4
                • 这是一把未出鞘的刀,对大家都没有好处,未出鞘的刀才有威胁对吧?再次,得看实际情况,现实是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 耍赖做法是不会得逞的,这种Lien即使挂上了,业主也可以申请取消,因为这种Lien显然是vexatious, frivolous or an abuse of process。 +8
                • 俺以为,律师会给LZ最好的建议,俺们不用说得这么明白吧?
              • 加个Lien? 无耻无底线,自己作死就怨不得卖家了 +4
    • 抢offer的情况毁约对卖家的损失是很大的。赔钱是合理的。 +2
      • 好像rolia的网友毁约率挺高的, 买车、买房等等 +8
        • 抢本来就是不理智的行为,自然容易后悔,害人害己 +2
          • 买到就是赚到,买到就是赚到,买到就是赚到(重要事情讲3遍)。。。
            • :-))) 赚到的东西转身就要拱手送给别人,真傻呀。你看人家天天3遍3遍地讲,赚翻了多少倍呀,不足一年就会成世界首富了。。。
    • 谢谢各位的热心回答.
    • 你可以跟卖方谈,但主动权在对方手里。
      • 买房子特别是抢offer的,确实有一时冲动,后悔的。这么大的投资,一点后悔的余地都没有,如果硬着头皮撑下来挺难受的。也想知道有什么解决方法没? +1
        • 修心养性,锻炼身心至成熟境界可以根治此病。 +2
        • 典型的Buyer's remorse. 一种常见的心理现象。即使不抢offer,很多买家买房后也会后悔。如果想留有余地,就不要给没有condition的offer,以便万一自己要反悔。 +1
      • 主动权的确在卖家手里,可以试着与对方好好商量,多说说自己的困难,请卖家高抬 贵手
    • 按探长理论,3个月后看你就已赚了,没什么好后悔的。买到就是赚到。 +1
      • 希望那将变成一个 —— 美丽的错误!
    • 不知道卖家答应了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