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得到移民签证的前提是加拿大大使馆必须接到由加拿大省政府发出不反对收养(non-objection)的信函;(各省规定不完全一样,但大同小异)
不反对收养信发出的前提是(即加拿大方面的手续)必须经过home study, 必须在政府认可的有进行国际收养业务资格的adoption agency注册并通过他们办理后,省级政府部门正式同意夫妻符合收养条件可以收养子女。
国际收养分为三种情况,一种情况就是有些网友提到的,通过adoption agency,“ 向有关机构申请后,经中国政府审查,并交纳一笔不菲的费用,到指定的福利院领养,只能挑boy or girl, 不能挑人,更不能领养自定的人”。 这种领养的前提是夫妻至少有一方是加国公民,否则中国国际收养中心不接受申请。双方都是移民的,不符合条件。总费用在20000加元左右。自己不用操心,1年半之后就能领到孩子。
一种情况是夫妻都是移民的,可以到中国的福利机构自己办理收养,但必须经过home study, 并通过adoption agency运作。就是agency的好多费用还要交(而且有些agency还不能做)。 这种情况在加拿大手续也不是很难,难度在中国。在中国的某城市的福利机构办理收养,如果有能力有关系的可以挑到孩子,但是,父母还得有一定的条件,如年龄,不育,无孩,等等,这些都可以灵活,更重要的是收养手续必须是父母双方一方在国内有户口。移民一般都已经注销户口,所以没有办法办手续。如果你侥幸没有注销户口,可以成功办理。成功的可能性还得靠国内关系。加拿大方面你可以自己提供福利院的情况,而且要福利院提供证明盖章,证明孩子是来自福利院才可以。
如果收养的孩子不是来自福利院,而是来自亲人,朋友,或者是其他指定的人,就是第三种情况。这种情况也有出现过,但是成功的可能性极小。因为不但加拿大一方父母要做home study, 连被收养人的家庭也要做home study, 所以如果被收养人的父母还在,并且有能力抚养孩子,这种收养是绝对不会被允许的!!!而且这种home study的费用绝非加拿大的2000加元就能打住,因为这是要派专人到中国去进行的,想想看费用要多昂贵。而成功的可能性几乎没有。
所以,即使这种收养可以在国内做到,来加拿大也不可能。 而且实际上,在国内也很难办。
要注意这一点,国际上统一的认知是孩子只有在生身父母的照顾下,才对孩子是最好的,如果父母还在而且完全有能力抚养孩子,为什么要把孩子送给其他人???
一切以孩子的利益为最高。
想收养小孩的同胞,一切不是你所想得那么简单。确实很难,时间精力加上金钱。
谁让我们来到加拿大了呢?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不反对收养信发出的前提是(即加拿大方面的手续)必须经过home study, 必须在政府认可的有进行国际收养业务资格的adoption agency注册并通过他们办理后,省级政府部门正式同意夫妻符合收养条件可以收养子女。
国际收养分为三种情况,一种情况就是有些网友提到的,通过adoption agency,“ 向有关机构申请后,经中国政府审查,并交纳一笔不菲的费用,到指定的福利院领养,只能挑boy or girl, 不能挑人,更不能领养自定的人”。 这种领养的前提是夫妻至少有一方是加国公民,否则中国国际收养中心不接受申请。双方都是移民的,不符合条件。总费用在20000加元左右。自己不用操心,1年半之后就能领到孩子。
一种情况是夫妻都是移民的,可以到中国的福利机构自己办理收养,但必须经过home study, 并通过adoption agency运作。就是agency的好多费用还要交(而且有些agency还不能做)。 这种情况在加拿大手续也不是很难,难度在中国。在中国的某城市的福利机构办理收养,如果有能力有关系的可以挑到孩子,但是,父母还得有一定的条件,如年龄,不育,无孩,等等,这些都可以灵活,更重要的是收养手续必须是父母双方一方在国内有户口。移民一般都已经注销户口,所以没有办法办手续。如果你侥幸没有注销户口,可以成功办理。成功的可能性还得靠国内关系。加拿大方面你可以自己提供福利院的情况,而且要福利院提供证明盖章,证明孩子是来自福利院才可以。
如果收养的孩子不是来自福利院,而是来自亲人,朋友,或者是其他指定的人,就是第三种情况。这种情况也有出现过,但是成功的可能性极小。因为不但加拿大一方父母要做home study, 连被收养人的家庭也要做home study, 所以如果被收养人的父母还在,并且有能力抚养孩子,这种收养是绝对不会被允许的!!!而且这种home study的费用绝非加拿大的2000加元就能打住,因为这是要派专人到中国去进行的,想想看费用要多昂贵。而成功的可能性几乎没有。
所以,即使这种收养可以在国内做到,来加拿大也不可能。 而且实际上,在国内也很难办。
要注意这一点,国际上统一的认知是孩子只有在生身父母的照顾下,才对孩子是最好的,如果父母还在而且完全有能力抚养孩子,为什么要把孩子送给其他人???
一切以孩子的利益为最高。
想收养小孩的同胞,一切不是你所想得那么简单。确实很难,时间精力加上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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