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旁观者,我想说自己的看法:其实,很多时候人与人之间是有误解的。比如说,如果人家不承认做了某件事,那么就一定是怯懦或抵赖吗?我觉得也不能那么说。如果有人说我做了某事,如果我没有做那件事,我也不会承认。至于如何澄清,或是否有必要澄清某件事,那是个人的习惯和选择。以我自己的经验,许多年前我和自己的 EX 有过很多误会,原因是那时我不愿意解释和沟通。我喜欢别人去理解自己,觉得很多事没有必要去用语言来说明,说了很没意思。所以,失去过很多机会。那又怎样呢? 上帝在看着我们每个人的行为举止,自己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就可以了。
我真心劝ls一句话:允许自己犯错误,也允许别人。允许自己不够完美,也该允许别人不够完美。那么,就算是自己顶自己的贴,又怎么不可以?孤芳自赏总可以吧?况且又没有证据,人家可以认为是诽谤。
生活中没有绝对的公平,只有绝对的宽容,快乐和平静才会存在。
我苦口婆心,只是觉得两位老师都过于孩子气了。
我真心劝ls一句话:允许自己犯错误,也允许别人。允许自己不够完美,也该允许别人不够完美。那么,就算是自己顶自己的贴,又怎么不可以?孤芳自赏总可以吧?况且又没有证据,人家可以认为是诽谤。
生活中没有绝对的公平,只有绝对的宽容,快乐和平静才会存在。
我苦口婆心,只是觉得两位老师都过于孩子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