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is topic has been archived. It cannot be replied.
-
枫下家园 / 家庭与子女 / 离还是不离?2002年, 移民终于帮成了, 登陆后两个月, 我回去打算跟女朋友结婚. 结果我发现她有了另外的'男朋友'. 经过一轮痛苦而曲折的挣扎, 终于婚是结了. 现在, 她过来不到一年, 她就告诉我其实当时已经不再那么的爱我了, 并且, 现在提出离婚. 到如今, 真是后悔当时没有快刀砍乱麻. 人真是难懂啊!
想请教各位, 如果要离, 应该要办什么手续? 另外, 我是办担保把她办过来的, 还没到一年, 这对我以后会有什么影响吗?
-luokia(Miracle);
2004-10-18
{378}
(#1935270@0)
-
先到律师楼签分居协议,一年后你愿意离再离。分居期间双方没什么义务。
-jessietoronto(多伦多妇联);
2004-10-18
(#1936406@0)
-
好象你当年应该签了个负责她十年还是三年生活的文件,现在就看她能不能赚钱了,不能的话你就努力赚钱吧。
-cuptea(一壶茶 雨前龙井);
2004-10-18
(#1936414@0)
-
签过3年或10年协议的,期间她如果领了政府救济,这钱要你来付,没领救济你就没事。
-jessietoronto(多伦多妇联);
2004-10-18
(#1936418@0)
-
这事儿都拖这么久了,估计人家的心早就离你而去了。劝你还是快刀斩乱麻,赶快离了得了。将来如果再办团聚的话,这事情一定会有很大的后遗症,所以还是将来就地解决为上策。
-onlife(简单);
2004-10-18
(#19364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