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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下茶话 / 政治经济 / 明天就要投票了。除了决定选哪个党外,还要参加公投,表示是否支持议会代表组成的改革。我研究了几天,也无法确定新的方案是不是好的。关键是政府给的材料太有限,缺乏细节。最后成文的东西可能与我的预想相去甚远。鉴于此,我将不支持这个我说不清楚的东西,以免遗患无穷。
-rollor(Rollor);
2007-10-9
(#3980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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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碰到一个组织散发传单号召大家投反对票,按他们的分析,新的方案名义上能提高投票率(新西兰的经验证明反而降低),实际上会削弱各个基层选区的作用,将权利更加集中到Queen's park.基于这个我也准备投反对票。
-blackmm(blackmm);
2007-10-9
(#39804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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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有七十几个国家用了这方案,新西兰和以色列是唯二的两个使用后效率下降的国家。其他国家都证明了这个制度的有效性:如德国,芬兰,挪威等等等等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么。
-int_arts(int_arts);
2007-10-9
(#39816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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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个制度本身一定有它合理的一面,但是安省的省议员本来就够多了,现在的这个方案是一下子又增加了百分之二十几,所谓请神容易,送神难,政府扩大了,普通百姓的负担就增加了。有人说,一共不过每年多几百万而已,试问,这几百万如果每年拿来给新移民提供co-op的工作机会,将会造福多少人?而养一堆唯党首马头是瞻的政客,只会削弱民选政客在整个体制中的力量,有什么好处呢?
-daizi(向大家学习);
2007-10-9
{287}
(#39818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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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册上有5个问题,你可以权衡一下。
-lionel(Lionel);
2007-10-9
{607}
(#3980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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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是而非的答案很有误导嫌疑.这5个问题,大家可以用哈帕政府来对照一下,看看他们的答案对不对?
-szs11(钉子户);
2007-10-9
(#3980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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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明白你说的。你来对照一下吧。
-lionel(Lionel);
2007-10-9
(#39805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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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问题
-szs11(钉子户);
2007-10-9
{1211}
(#39805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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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回答太不中肯。Minority Government的平均寿命太短了,影响了政策的连贯性。目前的联邦政府又是摇摇欲坠。p.s.你从哪里抄来的回复?怎么还有<b>在里面?
-lionel(Lionel);
2007-10-9
(#39805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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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应该跟选民的共识走,而不是靠长期给谁政权来维持政策的连续性.
-szs11(钉子户);
2007-10-9
(#39807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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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将增加更多的MPP薪水、办公和FB的支出。我支持修改选举方法,但不是现在这么个改法。
-bdbs(不多不少);
2007-10-9
(#3980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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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光是宣传想让大家知道有这么个公投,自由党就花了680万元,可是百分之七十以上的的选民甚至不知道有这么个公投,自由党滥用民财到了如此地步居然还能组成多数政府,真是安省特色。
-daizi(向大家学习);
2007-10-9
(#39804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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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各党支持率(该党有效票/总有效票)L:48.49% PC:36.18% N:15.33.实际席位:72:24:7(总109),若按MMP法子,L:50席 PC:37 NDP:16,L不会是多数政府(任何多数政府都很难), 小党NDP多了1倍多的席位.可见MMP对谁有利.L党拥护者不会支持的,公投60%门槛不会过关
-duoshaosuanshao(不多也);
2007-10-9
(#39804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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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直接收益者是 NDP 和 GREEEN,未必符合华人利益
-321gold(老道);
2007-10-9
(#39805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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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很难选出多数政府,对大党不利,LIB不会喜欢。
-321gold(老道);
2007-10-9
(#39805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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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选区减少对郊区农村不利, PC不会喜欢。
-321gold(老道);
2007-10-9
(#3980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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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政党权利太大,老道不喜欢
-321gold(老道);
2007-10-9
(#3980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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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是要60%以上通过,而且要50%以上的选区有50%以上的赞成票。两者都具备,才能成为法令,这是基本不可能的。最好不要通过。我的政治立场:凡是NDP支持的,我都反对,不管他们支持什么。
-quisling(quisling);
2007-10-10
(#39821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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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的体制可以最大限度压制少数派别的声音,便于主流管理这个省. 作为少数派别或者少数族裔,投Yes比较好. 毕竟有代表发出声音,比等别人来照顾要好.
-szs11(钉子户);
2007-10-9
{975}
(#39804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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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少数族裔”是“少数派”,但是种族主义者也是“少数派”。是不是要让种族主义者的声音也得到充分地表达呢?
-lionel(Lionel);
2007-10-9
(#39805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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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少数派”的政治内涵很丰富。少数派不等于华人移民
-321gold(老道);
2007-10-9
(#3980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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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少数派不是华裔移民,但是并不代表永远不是. 为了自身的安全,我觉得少数族裔应该选择最能代表所有人声音的选举体制,而不是"少数服从多数"
-szs11(钉子户);
2007-10-9
(#39805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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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国华人永远是少数,但少数永远不单指华人。
-321gold(老道);
2007-10-9
(#39805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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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ckmm说得有理,我也vote支持现系统。
-mine888(蔡顺);
2007-10-9
(#39805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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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 party, one gov.
-ineaton(AN);
2007-10-9
(#39807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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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的国家不好,97%用了新制度有进步了!!!!!
-int_arts(int_arts);
2007-10-9
(#39817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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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其实也是无法确定。不行明天就投空白了,只选区代表不填公投应该也算有效票吧,选之前准备问问计票老头,确定一下。现在仍努力学习中,看看香港各政党是如何利用中共授予的比例代表制“玩票”的,我还没有看懂,欢迎明白人讲讲。。。
-duoshaosuanshao(不多也);
2007-10-9
(#39818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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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e。公投那一张投了空白票,,,
-duoshaosuanshao(不多也);
2007-10-10
(#3983531@0)